2024年江苏南京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25 16:19:37 来源:
2024年南京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南京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是南京市生态环境局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南京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的单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和相关信息,在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官网上同步公开发布(sthjj.nanjing.gov.cn)。具体岗位为:
1.综合管理岗,招聘人数:1人。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档案、中文、新闻、教育、环境保护、公共管理等相关专业;有两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有宣传或党建类工作经验的优先;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优先(1989年7月至2006年7月之间出生);细心负责,乐观向上,有良好的文字能力及团队合作精神。
2.会计岗,招聘人数:1人。会计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有两年及以上账务处理相关工作经验,能够独立做账;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财务软件;在国企、事业单位从事会计事务的优先;年龄在35周岁以下优先(1989年7月至2006年7月之间出生);细心负责,乐观向上,性格开朗、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及团队合作精神。
二、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较强的安全意识、保密意识、团队合作精神及良好的执行力;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行政、刑事处罚或曾因违法违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人员;
4.与本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5.根据2020年3月13日新颁布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招聘,且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6.其他有规定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报名方式及时间: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应聘人员将报名电子材料于2024年7月26日至8月2日17:00发送至邮箱(njnzhr@163.com)。节假日正常报名,报名时间以邮箱收到邮件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材料以压缩包(压缩包以“招聘单位+应聘岗位+姓名”命名)的形式发送,应包含:
(1)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照片电子版;
(2)《南京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见附表);
(3)以下材料影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或证明材料等。
2.资格初审:南京宁众人力资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负责对网络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8月5日至8月7日。通过资格初审,将于2024年8月9日,接到笔试通知,无通知则为未通过。
3.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存有异议时,可申请陈述申辩,时间为2024年8月8日至8月9日工作日9:00-11:30 14:00-17:00,联系电话025-68561408。
4.整个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务必保持报名时填报的手机号通讯畅通,以便工作人员及时告知考试相关讯息。
(二)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笔试内容按照岗位专业及相关要求确定,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对岗位所需基础知识的掌握。应聘人员须携带有效证件和《笔试通知书》参加笔试。每个岗位依据笔试成绩按照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若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内容以岗位职责、求职动机与拟任岗位的匹配性为基础,考察面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合格线者无聘用资格。
4.若面试成绩相同且超出招录计划人数时,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三)考察体检
1.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确定体检人选,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招考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可以申请复检一次,若复检仍不合格,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
2.若被通知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3.体检人员须参加体检要求的全部项目,否则视为体检不合格。
4.对体检合格的人员,将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
(四)公示与聘用
根据面试成绩、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官网(sthjj.nanjing.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现工作单位、招聘面试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将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与第三方人事代理机构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内,按照《劳动合同法》缴纳五险一金(缴费标准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四、工作纪律
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回避。
五、招聘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025-68561408(工作日9:00-11:30 ,14:00-17:00)
六、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25-83635026
南京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