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南永州市宁远县高中学校引进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19 14:37:14 来源:
2024年宁远县高中学校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专业人才公告
为落实《宁远县教育质量提升三年(2024—2026年)行动计划》,全面提升宁远教育质量,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高中学校急需紧缺高层次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专业教育人才。
二、引进对象
符合岗位引进条件的硕士及以上研究生,以及湖南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等九所师范院校本科毕业生。要求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及以后出生)。2024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引进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取得时间截止到2024年7月31日。
三、引进岗位和数量
本次拟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教育专业人才共4个岗位、需求9人,具体岗位详见《2024年宁远县高中学校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专业人才职位表》(附件1)。
四、报名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人员可以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等相关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公职或学籍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或人才引进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并在限考期内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已纳入宁远人事编制管理的,或已与我县县内国有企事业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通过县组织、人社部门公开招考或用人单位自主招聘的);
8.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9.存在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五、引进程序
本次引进采取到湖南师范大学校园专场引才的方式进行,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签约、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2024年宁远县高中学校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专业人才公告通过官方媒体公开发布。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的信息,分别在宁远政府网、宁远教育微信公众号和高校校园招聘网站发布,由考生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二)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应聘对象限报一个岗位。
1.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24年3月23日—3月24日。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须在网站公告处下载并填好《2024年宁远县高中学校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专业人才报名表》和粘贴本人近期电子照片,统一命名为“姓名+学历+毕业学校+专业+报考岗位”发送到指定邮箱:5887224@qq.com。
2.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2024年3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3月26日上午8:30—12:00。招聘单位在湖南师范大学设置报名点(具体地点在宁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另行公告),进行现场报名。如现场正式报名时间及地点有变动,以宁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的公告信息为准。
3、报名注意事项:
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均须提供如下材料:
(1)《2024年宁远县高中学校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专业人才报名表》(附件2),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科成绩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相应教师资格证(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等师范类相关专业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应聘语文教师的,需提供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所报岗位须提供的其它证件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
(4)个人简历一份以及在校表现、社会实践活动、实习经历、获奖情况等方面的相应证明材料;
(5)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以及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4)。
(6)《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5)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宁远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人社局、教育局、纪委监委、宁远一中负责组织。报名所需复印件由人才引进单位现场审核人员签字后留存。
专业审查参照《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6)进行。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引进职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引进单位根据考生所学课程与岗位所招专业进行对比认定,报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备案。
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资料作假等情况,均取消引进聘用资格。
(四)面试
本次高校现场引才原则上不设开考比例,面试考核采取面谈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由宁远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人社局、纪委监委负责指导实施,县教育局、宁远一中具体组织专家组对报名者现场进行面试。
面谈:由招聘小组根据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对象提供的个人简历、相关证件以及在校表现、社会实践活动、实习经历、获奖情况等方面的相应证明材料进行实绩考评,同时采取问答的形式了解应聘人员的职业认知、仪表仪态、在校表现、语言表达和交流沟通能力等。总分100分。面谈成绩合格线为80分(含80分),未达80分者不能进入面试环节。面谈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面谈与现场资格初审同步实施,应聘人员面谈时间:2024年3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3月26日上午8:30-12:00。面谈地点为现场报名点,由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面谈室。
面试:根据同岗位面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未达比例且面谈成绩合格的,则全部确定为面试对象)。面谈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程序。采取说课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教材领会能力、组织课堂教学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总分10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说课)成绩合格线为80分(含80分),未达到80分者不能进入签约环节。面试时间和地点: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请应聘对象保持通讯畅通。
3.签订协议。对面试合格的优秀人才,根据引进职位职数,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择优确定签订协议对象。面试成绩相同的,按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总分确定签订协议对象。现场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须盖好招聘对象学校公章),以及签订《2024年宁远县高中学校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专业人才意向协议书》。现场签约按照平等、负责、守信的原则进行,签约双方需共同遵守所签订的协议条款,不得无故解除协议。若一方需解除协议,还需征得另一方(或两方)同意(协议中所列的可单方解除协议的情形除外)。
(五)体检
签约人员体检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照各岗位面试成绩排名相应递补一次(递补人员的面试分数需达到80分及以上)。体检时间根据应聘人员实际情况确定。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人选达不到岗位要求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引进人才。考察阶段及考察之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考察工作由引进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七)公示与聘用
1.公示。考察合格的拟引进人才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在宁远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2.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2024届应届毕业生需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岗位规定的资格证书后,再办理相关入职手续;未能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规定资格证书的,按规定无条件取消聘用资格。
六、引进人才管理及待遇
(一)编制管理
引进人员纳入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二)工资待遇
按照国家、省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同等人员的待遇标准执行。
(三)优惠政策
根据《宁远县人才引进实施办法(修订)》(宁人才发〔2020〕1号),符合相关条件的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薪酬待遇。引进人才薪酬待遇可与用人单位协商确定,三年内不纳入单位工资总额管理。
2.生活补贴。引进的人才除享受事业单位正常的工资福利外,还享受县财政给予的生活补贴,标准为: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在本行业有重大贡献副高级职称的急需紧缺人才每人每月5000元; 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本次引才规定的九所师范类院校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每人每月3000元,发放期限为5年。
3.岗位聘用。对引进到我县工作的人才可特设岗位,首次聘用的,不受用人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的限制,保留其原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待遇,任职资格连续计算。符合条件的,不受工作时间长短的限制,可优先推荐申报杰出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和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4.住房保障。按照“分层次、保无房”的原则,为我县引进人才提供多渠道的住房保障。对本次引才规定的九所师范类院校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和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县内无住房的,可申请免费入住“人才公寓楼”;在宁远县购买首套商品房,补贴10万元(硕士及以上研究生20万元),分三次(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第一、三、五年)兑现。
5.公共保障。引进人才愿意来我县落户的,优先安排落户,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调随迁,引进紧缺人才配偶原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且愿意来我县工作的,可按有关程序根据《宁远县人才引进实施办法》优先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引进人才未成年子女转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普通高中就读的,根据本人意愿,可就近安排相应学校就读。
6.优化服务。对人才引进相关事项实行“一站式”服务,其人事关系转入、户口迁移、子女入学、社会保险等服务事项由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负责办理。
七、其他
1.引进人才未达到最低服务年限调离宁远或辞职的,需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同时已享受的人才引进政策的生活补贴、购房补贴等全额退还县财政。
2.本次引进工作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引进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等,均与本次引进无关。
咨询电话:
0746-7373257(宁远一中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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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74720287(宁远县教育局)
宁远县教育局
202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