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南文理学院招聘高层次人才72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09 17:31:42 来源:
湖南文理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湖南文理学院是一所由湖南省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位于“桃花源里的城市”、国家基础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改革试点市——湖南省常德市。学校始于1958年创办的常德师范高等专科学校,1988年获评全国优秀师范高等专科学校,1999年原常德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和原常德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常德师范学院,升格为本科院校,2003年更为现名,至今已有66年办学历史。学校师范和农科特色鲜明,被誉为“湘西北教师摇篮地、农业智慧库”。学校2016年被确定为国家“产教融合工程应用型本科规划高校”,2017年被确定为新增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2018年被确认为湖南省“双一流”高水平应用特色学院,2020年起,学校调入湖南省本科一批录取高校。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要求,结合我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16个,招聘计划72名,全部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nan.gov.cn/)、湖南文理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7月17日至2024年12月31日(休息日不接受现场报名),随到随招,招满即止。
2.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和邮箱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报名地点:湖南文理学院人事处逸夫楼608(湖南省常德市洞庭大道3150号)。
(2)邮箱报名:请应聘人员将现场报名材料扫描或拍照,以压缩包(命名为“岗位名称+岗位代码+学历或职称层次+所学专业+姓名”)形式发送至报名专用邮箱hnwlxy0736@163.com。
3.报名材料
(1)请应聘人员登录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文理学院人事处网站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一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博士和学术博士,但须同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在湖南文理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此次招聘岗位均为高层次人才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
采取试讲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试讲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试讲: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试讲。试讲采取授课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教学基本素质等,总分100分。
面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面试。面试采取问答形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和思维能力等,总分100分。
3.合格分数线
所有岗位均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试讲、面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各环节考试成绩在湖南文理学网站人事处网站公开招聘栏公示。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试讲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2次。
六、公示
学校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文理学院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6-7186625(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举报电话:0736-7186028(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湖南文理学院
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