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南怀化市沅陵县事业单位引进人才25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13 11:32:46 来源:
沅陵县2024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为大力实施沅陵县“建设四个区、打造次中心、挺进三十强”的战略目标,进一步加快推进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深入实施人才工程引进计划。经县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具体方案如下:
一、引进范围及对象
本方案所指引进人才是指从本县行政区域外或本县内非在编在岗人员中引进,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才。其中硕士研究生是指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规定的从2017年起通过全国统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
二、引进计划
本次人才引进岗位计划共25个。具体岗位、人数及要求详见《沅陵县2024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附件1)。
三、资格条件
(一)引进的人才须具备下列条件:
1.政治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身体条件: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学历、学位、职称、专业等条件: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海外留学回国人员必须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相应学历学位;
4.年龄条件: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8年3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即1978年3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放宽至50周岁(即1973年3月1日以后出生);
5.具备招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专业要求参照《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
6.服从工作安排,被聘用人员需在我县工作满5年后方可申请调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
1.现役军人;
2.在读普通高校全日制人员(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4.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尚在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的;
6.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有吸毒史或毛发毒品残留物检测不合格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在我县行政区域内机关、企事业单位正式工作的;
10.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通过我县行政区域内机关、企事业单位选调、招聘等考试且公示的;
11.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在我县相关企业事业单位辞职未满一年或辞退未满两年的;
12.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引进程序
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程序按: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发布信息
本次引进人才公告在怀化人事考试网(http://www.hhrsks.com/)、“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yuanling.gov.cn/)公布,其他各环节的公告、公示等均在“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yuanling.gov.cn/)发布。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的公示与通知,特别要关注报名、岗位计划调整、考试、体检等环节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及时了解相关情况。若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自公告之日起即可网上报名,报名时间截止2024年3月31日下午17:30,应聘人员将报名所需资料发送至沅陵县委人才办邮箱(ylxwrcb@163.com)进行报名,同时将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职称或执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学信网”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进行上传,发送报名文件时邮件标题务必以“考生姓名+招聘单位+引进岗位”命名;报名完成后,请及时与沅陵县委人才办联系(0745-4230332),确保资料报送成功。报名材料由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初审,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通知资格初审合格人员携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和考试。
2.现场报名
应聘人员可在长沙、北京等地高校举办的“智汇潇湘”怀化招才引才高校行活动现场报名。也可在沅陵县远教大楼701现场报名(沅陵县报名时间:3月25日至3月31日工作时间)。
应聘人员须填写《沅陵县2024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附件2),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职称或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学信网”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1寸免冠照片三张等相关证明材料。现场报名由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审查,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复核。
3.报名要求。每名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所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引进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可比照招聘岗位所设专业审查其毕业论文、专业课程等,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对岗位条件的设置,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三)考试
根据岗位要求和报名人数,采取结构化面试、试教、专业能力测试、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可根据岗位性质和特点选择其中一种方式,也可同时使用几种方式进行,不设开考比例。考试总分实行百分制,成绩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有效分的平均分的方法计算。末位成绩相同的,按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考试成绩确定。考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阶段。考试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人社、编制部门和相关用人单位参与,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根据引进计划,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工作由县委人才办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对象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批准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人员由县委人才办牵头,用人单位参与,采取现场查阅档案、走访座谈等形式,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对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了解其是否存在影响引进的情形,并出具考察报告。
对因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用人单位要求递补,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可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进入体检、考察,递补最多不能超过两次。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报请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发现并查实确有影响引进问题的,取消引进资格,不再递补。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相关手续。聘用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并终止人事关系。对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先签订三方协议,待取得学历学位等证书后再办理聘用入编等手续(如被确定聘用,应聘人员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书和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政策待遇
1.住房补贴。对引进人才给予住房补贴,标准如下: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30万元,博士研究生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20万元,硕士研究生5万元。住房补贴原则上每年考核合格后,按1:3:6分3年发放。
2.生活补贴。对引进人才给予生活补贴,标准如下: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每人每月4000元,博士研究生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每人每月3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2000元。发放期限为3年。生活补贴原则上每年考核合格后,一次发放12个月生活补贴。
以上住房补贴和生活补贴按全额事业单位、差额事业单位分别由县人才资源开发专项资金承担100%、50%。
3.配偶安置和子女入学。从县外引进的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其配偶是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编制人员且属于我县干部管理权限的,引进后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在编制内给予对口安排,无固定工作的,积极推荐参加我县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其未成年子女申请就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由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学校给予妥善安排。
4.其他保障。对人才引进相关事项实行“一站式”服务,其人事档案转入、户口迁移、社会保险等服务事项由用人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在规定时间内负责办理,对引进人才在社会保障、户籍、就医、子女入学等方面提供政策咨询和便利服务。
六、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严格按照公告的规定参加报名和考试。对在报名资格条件上弄虚作假或违反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引进资格。
2.本次人才引进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3.本《方案》及其未尽事宜,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45-4230332
中共沅陵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向海洲 0745-4230332
沅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联系人:张世成 0745-4227265
中共沅陵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