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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专项招聘(博士)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31 14:56:19 来源:

  2023年08月31日讯: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好实施“才聚荆楚”工程,促进高校毕业生留鄂来鄂就业创业,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人才队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文件精神,我院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9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校)是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由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主办,是交通运输部交通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和湖北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是湖北省公路交通职业教育品牌建设单位。

  学校以“重德、励志、笃学、尚能”为校训,坚持“立足交通,面向社会,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结合之路”的办学指导思想,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质量为本、技能为先,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的教育教学和管理理念。近70年来共培养毕业生13万余名,为交通运输事业和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重要人才保障,被誉为“湖北交通人才的摇篮”。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因岗择人、人岗相适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详见《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

  (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31日,招满即止。

  2.报名方式:采用线上报名和线下报名的方式,应聘者可将报名所需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刘老师1455119650@qq.com)进行报名;或带齐报名所需材料前往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藏龙岛校区,刘老师15827423328)人事劳资处进行报名。

  3.报名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大学各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备案表;

  (3)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4)应聘人员信息采集表;

  (5)各类研究成果及荣誉证书等;

  (6)党员身份证明(所在党组织开具的近6个月的党员证明)。

  以上(1)-(5)项均需提供电子版资料,电子版资料(以岗位名称+姓名命名)通过邮件报名形式发往指定邮箱1455119650@qq.com;纸质版资料现场确认时提交(电子版资料必须齐全规范,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第(6)项依岗位设置条件,现场确认时提交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1.关于时间节点:年龄从1月1日起算,岗位年龄要求在40周岁及以下,即为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毕业证、学位证应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博士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报名所需其他各类证件资料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应聘者,视为自动放弃。

  2.应聘者应提供报名所需材料接受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的资格条件审查。审查采取一人一审的形式进行,即应聘者现场确认时进行资格审查。同时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者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考核

  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工作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交通运输厅指导下,由湖北省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开展,考核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资格审核通过的应聘者均进入面试考核环节。学校择期集中组织2次面试考核工作,面试考核成绩为最终成绩。

  (一)面试时间、地点

  具体时间、地点将通过电话形式另行通知。

  (二)面试方式

  采用微课试讲形式,主要考察考生掌握的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的应用能力,分数占比为100%。

  (三)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岗位总成绩等于面试成绩。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总成绩相同可在面试环节进行加试,加试得分高者排名在前。

  (四)面试合格分数控制线规定

  对只有1名应聘者参加面试的岗位,实行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控制。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分数达到60分以上的(含60分),方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六、体检、考察

  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依应聘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二)考察工作由学校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原则,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档案、书面函调、线上面谈等方式进行,全面了解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考察中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

  (三)应聘者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可按照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七、公示及备案

  (一)体检、考察合格的,经学校党委会研究、主管部门审定,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hbctc.edu.cn/)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间如收到问题反映,由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调查核实。

  (三)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由主管部门向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申请聘用备案。

  (四)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办理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申请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申请备案。

  八、办理聘用手续

  (一)经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通知新聘人员报到,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学校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九、违纪违规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应聘者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和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hbctc.edu.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hbctc.edu.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工作情况、相关通知、录取情况、结果公示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应聘者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27-87564981(人事劳资处)

  监督举报电话:027-87564962(监察室)

  附件: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8月30日

温馨提示: 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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