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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湖北随州市随县交通运输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21 10:32:27 来源:

随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推动随县交通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随县交通运输局拟通过公开选调的方式公开选调1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工作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选人原则。
 
二、选调单位、岗位
 
本次计划选调县物流事业发展中心工作人员6名、县道路水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工作人员10名,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随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选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过硬、业务素质优良,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随县交通运输局所属二级单位事业编制在编在岗人员;
 
3、事业单位年度考核近三年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
 
6、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1);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调查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能申报有回避关系的选调职位。年龄计算的起始月份以选调公告发布时间为准。《岗位表》年龄要求45周岁及以下,即为1977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报名采取个人自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到2023年12月25日下午17:00。报名人员需要填写《随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并加盖现工作单位及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公章,送至县交通运输局政工人事股。报名时还需携带下列资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学信网认证报告复印件各一份,公安、纪检监察、综治等部门意见,工作简历、年度考核等次、征信查询、被执行人情况等相关材料,并签订《诚信承诺书》(附件3)。
 
(二)资格审查。县交通运输局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初审(依据干部人事档案专审情况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后,报县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
 
五、笔试
 
报名人员岗位比例不超过1:3(含)的岗位,不进行笔试,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报名人员岗位比例超过1:3的由县交通运输局统一组织笔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选调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考试内容以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为主。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及以上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将在随县政府网公示。
 
六、面试
 
(一)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由县交通运输局集中组织,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方式和内容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参加面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期间,对参加面试人员实行全封闭管理,面试结束后解除封闭。
 
(三)面试须知 
 
参加面试人员必须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的,或者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分数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人数只有1:1的岗位,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设为75分,面试考生成绩需达到75分及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七、确定考察对象
 
按照笔试40%、面试60%的比例折合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按照选调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考察对象并在随县政府网公示。综合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组织加试。
 
八、组织考察 
 
由县交通运输局统筹安排,分管领导和办公室、政工人事股有关同志参与,组成考察组,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实地走访、查阅资料、集体面谈等方式,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并将考察结果提交县交通运输局党组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
 
九、公示 
 
拟选调人员名单由县交通运输局在随县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中反映问题并查证属实影响选调的,不予选调。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选调,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选调。
 
拟选调人员主动放弃选调资格的,从考试成绩、考察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办理调动手续 
 
对公示期间无举报和没有其他异常情况的,由县人社局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十一、纪律要求
 
1、对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无论任何时候,一经查证属实,均取消选调资格。
 
2、严格选调程序和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准徇私舞弊,违者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县纪委监委将对此次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722-3569038(随县纪委监委派出第八纪检监察组)。
 
十二、其他事项
 
(一)本选调公告有关政策口径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
 
(二)选调公告中涉及报考条件的内容,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22-3339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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