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北黄冈市黄州区招聘中学急需紧缺学科骨干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17 11:14:17 来源:
黄州区2024年公开补充招聘中学急需紧缺学科骨干教师公告
为深入实施“才聚荆楚·梦圆黄冈”计划,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经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月16日审核备案,黄州区2024年公开补充招聘中学急需紧缺学科骨干教师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黄州区2024年公开补充招聘中学急需紧缺学科骨干教师,具体岗位、人数详见《黄州区2024年专项公开补充招聘中学骨干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持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报考低学段岗位。
7.具有中小学一级及以上教师职称,其中报考英语教师岗位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教师职称。
8.年龄应在45周岁及以下。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教师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8周岁。
9.报考高中教师岗位应具有6年及以上高中学校任教所报考学科的经历,并且有2年高三毕业班同学科任教经历;报考初中教师岗位应具有6年及以上初中学校任教所报考学科的经历,并且有2年初三毕业班同学科任教经历。
10.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6.黄冈市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职人员。
7.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告及报名
(一)发布公告。2024年4月16日通过黄州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uangzhou.gov.cn)面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22日8:30至4月24日17:3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地点为:黄州区教育局一楼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服务大厅(黄州区沿江路30号)。
3.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学段学科岗位报名。
(2)考生报名时须提供: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黄州区2024年公开补充招聘中学急需紧缺学科骨干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双面打印,粘贴1寸标准证件照或是插入电子档照片);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若有市级及以上获奖和荣誉表彰的,提供相应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登记照3张。
(3)《报名表》由本人签字确认。
(4)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能随意变更,以便于联系。
4.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在报名现场同步进行,考生可当场知晓审查结果。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公开招聘资格。
(1)关于报考年龄截止时间。各岗位年龄条件见《岗位表》,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1月1日(如年龄要求45周岁及以下,即为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关于相关工作经历的说明:由报考人员出具从事相关学科教学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可提供单位工作证明、劳动合同、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单位发放工资证明(含工资流水)或从事相关学科教学工作经历的各类证书等。资格审查时通过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综合进行教学工作经历的审定。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6月30日。
(三)报名确认及缴费。
按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须现场缴纳报考费50元。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未达到上述规定比例的,经招聘单位提出申请,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报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批准,可以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报名人数超过1:10的岗位,加试笔试,并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加试笔试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笔试内容及相关事宜另行公告。
(二)笔试成绩最低合格线。加试笔试的岗位,按笔试卷面满分的40%划定最低合格线,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通过黄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uangzhou.gov.cn)予以公告。
(三)确定面试人选。加试笔试的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未达到1:10报考比例的岗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四)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面试合格线在考前划定,面试满分100分,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对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人数的岗位,实行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分数达到75分及以上的,方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五)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主要采取讲课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以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为主,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方面内容,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六)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在面试开考前至少5天在黄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告应包含面试时间、地点、面试纪律等考生考前必须知晓的事项。可同时采用电话、短信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入围考生,以利于考生知晓和准备。
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违纪、缺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
五、考试成绩计算
(一)考生总成绩。考生的面试成绩即为考生总成绩。考生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若“四舍五入”后考生成绩相同,则按“四舍五入”前实际成绩排序)。
(二)考生成绩相同的处理办法。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时,加试笔试的岗位,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由招聘单位组织加试。
六、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环节,同时进行心理测试。体检(心理测试)不合格的,不得进入考察环节。
2.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3.应聘者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聘用手续。
4.因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递补考生进行考察和体检,也可根据应聘人员整体情况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或者核减招聘计划数。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存在任职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3.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也可根据应聘人员整体情况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或者核减招聘计划数。
七、公示及备案
(一)根据考察结果由教育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报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审定,在黄州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由主管部门报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审核备案。
(二)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一)经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审核备案后,招聘单位及时通知新聘人员报到,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本次公开招聘教师的编制、人事关系核定至黄州区教师发展服务中心,根据我区学校实际用人需求进行统筹安排到相关学校工作,并按相关规定执行薪酬待遇。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之日起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次公开招聘设置3年最低服务期,聘用人员上岗前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明确最低服务期限、违约责任和有关要求。对进入体检环节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聘用到岗后不履行最低服务期限的,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过程中有关信息将及时通过黄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http://www.huangzhou.gov.cn/),请报考考生注意跟踪关注相关招考信息。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本公告由区人社局、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公告咨询电话:0713-8671096(黄州区教育局人事股);0713-8111956(黄州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黄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黄州区教育局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