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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湖北黄冈市黄梅县事业单位招聘2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13 16:15:58 来源:
  黄梅县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为深入实施“才聚荆楚 梦圆黄冈”计划,加快黄梅县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人才支撑引领作用,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鄂人〔2003〕16号)等文件精神,经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3月8日核准备案,中共黄梅县委组织部、黄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2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数量、岗位和对象
 
  计划公开招聘20人,其中高层次人才18人,急需紧缺人才2人。
 
  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黄梅县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考试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已在黄梅县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5)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开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招聘方式。按照“公开报名、按岗招聘、分批分类实施、考试考察、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直接面试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黄梅县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于2024年3月12日在黄梅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m.gov.cn)面向社会发布。
 
  2、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3月18日8:30至3月25日17:00,报名窗口于3月25日17:00准时关闭。
 
  (2)报名方式:本次考试报名、资格初审和准考证打印均通过登录http://221.235.183.76:8008网址进行,报名咨询电话:0713-3369309。
 
  (3)报名要求:
 
  ①每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间,因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等原因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重新选报其他岗位;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请仔细阅读《公告》、《岗位表》等内容,熟悉相关要求,对需要填写的每一项内容要严肃对待,认真考虑,慎重填报。
 
  ②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要对照《岗位表》中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并对填报和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③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二代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务必真实准确,电话号码请不要随意变更,以便于联系。
 
  3、资格初审。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下称县招聘工作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报考资格以及岗位契合度等进行审查。
 
  资格初审时间为3月18日8:30至3月26日17:00。资格初审结果可登录http://221.235.183.76:8008网址进行查询,初审合格的考生请及时在报名网页打印《黄梅县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建议打印3份)。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公开招聘资格。
 
  (1)相关时间节点的确定
 
  ①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3月12日(如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即为1988年3月12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②关于应届毕业生学历及学位取得时间节点问题。应届毕业生暂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可提供学校(院、系)出具的能于2024年7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证明材料原件。如2024年7月31日前未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不予录用。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2)关于岗位所需专业
 
  各岗位所需专业详见《岗位表》(附件1)。专业名称参考教育部研究生、本科、专科专业目录(详见附件4)进行拟定。对部分教育部目录中没有收录的专业,与岗位专业要求紧密相关的,如招聘单位同意,可以报考。专业以学历证书上记载的名称为准,不得以第二学位报考。
 
  4、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公告另行发布)。
 
  5、面试。根据资格复审情况,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公告在黄梅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hm.gov.cn)另行发布。
 
  面试内容与方式。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沟通表达能力及综合运用相关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方式根据不同岗位特点采取结构化面试、现场答辩、技能测试、现场表演、实际操作等形式进行。按百分制量化评分,现场公布成绩。考生面试成绩即为考生综合成绩。
 
  为体现竞争择优的原则,各岗位原则上按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急需紧缺专业的岗位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申请,县招聘工作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超过1:10的岗位,加试笔试,并按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相关事宜另行公告),笔试成绩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加试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类)》。笔试内容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5)综合管理类(A类)设置,闭卷考试,满分150分,时间90分钟。
 
  重要提示:本次招聘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6、最低合格分数控制线规定
 
  (1)加试笔试设置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最低合格线为笔试满分的40%。
 
  (2)面试最低合格线。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面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弃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对于实际参加面试的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人数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的,方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7、成绩相同处理办法。考生面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若“四舍五入”后考生成绩相同,则按“四舍五入”前实际成绩排序)。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参加了笔试的,笔试成绩高者排名靠前;未参加笔试的,组织加试一场笔试,笔试成绩高者排名靠前。
 
  8、体检、签订诚信承诺书、考察、公示。各岗位按考生综合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1)体检。体检工作由县招聘工作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对象如有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2)签订诚信承诺书。进入体检的考生,须签订《黄梅县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3),签订承诺书后,擅自放弃聘用资格,导致社会公共资源浪费、影响单位选人用人的,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将按规定计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未签订或者拒绝签订诚信承诺书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突出德才素质,重点对其道德品行、专业特长、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职位匹配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考察对象如有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4)公示。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黄梅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考生主动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可根据需要组织递补。
 
  9、聘用
 
  ①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招聘单位和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②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综合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③本次公开招聘设置3年最低服务期,聘用人员上岗前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明确最低服务期限、违约责任和有关要求。
 
  三、政策待遇
 
  (一)发放生活津贴。公开招聘录用的全日制博士、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按照黄冈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若干意见》(黄发〔2017〕13号)文件规定,连续5年分别给予每人每年5万元、1万元生活津贴。
 
  (二)试用期满享受相应岗位待遇。对公开招聘录用的博士、硕士研究生,首次就业的试用期一年,非首次就业的试用期三个月,特殊情况下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按专业技术八级、十一级设岗,享受中级专业技术八级、初级专业技术十一级工资待遇。在管理岗位工作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按管理职员七级、八级设岗,享受正科级、副科级工资待遇。
 
  (三)住房保障。无自有住房的,可申请入住人才公寓。
 
  四、其它事项
 
  1、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中共黄梅县委组织部、黄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公告附件《岗位表》中所列内容,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2、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应聘人员应保证所留的联系信息准确有效,并保持联络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联系电话:0713-3333591  中共黄梅县委组织部人才股
 
  0713-3369308  黄梅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0713-3369309  黄梅县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
 
  附件1:黄梅县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xlsx
 
  附件2:黄梅县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黄梅县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考生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4:教育部专业目录.zip
 
  附件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pdf
 
  中 共 黄 梅 县 委 组 织 部
 
  黄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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