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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黄冈市博物馆专项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02 16:53:53 来源:

  2023年11月02日讯:为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加强人才梯队建设,现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黄冈市文化和旅游局(以下简称“市文旅局”)组织黄冈市博物馆(以下简称“市博物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共2个岗位,计划招聘2人。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详见《黄冈市博物馆2023年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已在黄冈市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7)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发布公告

  《公告》(含《岗位表》)于2023年10月31日通过市人社局官方网站(http://rsj.hg.gov.cn/)、市文旅局官方网站(http://wlj.hg.gov.cn/)面向社会发布。

  特别提醒:本次招聘考试、体检、考察等各环节相关信息均通过市文旅局官方网站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该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可根据网上公布的信息,下载填写《黄冈市博物馆2023年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2),打印一式两份,连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考岗位所需相关证书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岗位所需的工作经历证明,2张1寸免冠彩色照片(红底)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3年11月6日至11月8日,共3天,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三)报名地点:黄冈市博物馆主楼大厅(地址: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明珠大道110号,市东方广场西侧)。

  (四)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能随意变更,以便于联系。

  四、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期间同步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并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

  1.关于年龄、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年龄、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10月31日,即公告发布之日(如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即为1982年10月3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关于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等级证书、职称证书取得时间。考生应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符合相应岗位资格条件的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书。国外、境外留学人员报名时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录用。

  3.关于工作经历。在报名时须按岗位要求提供岗位相关工作经历、所学专业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实训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相关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工作经历不作为报考专业工作经历。

  4.关于专业。所需专业详见《岗位表》。专业名称参考教育部专业目录进行拟定。对部分教育部专业目录中没有收录的专业,与岗位专业要求紧密相关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以报考。

  五、考试

  本次专项招聘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原则上按岗位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调整申请,报市人社局审批,通过市人社局官网公布调整情况。若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超过1:20比例,则组织初试筛选,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初试成绩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若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1:20比例,则所有报名审核通过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一)初试

  1.讲解员岗位(BWG01)初试由考生提供指定内容的初试视频。视频要求:时间为3-5分钟,分自我介绍及指定内容的讲解。考生拍摄时不得化妆,素颜拍摄,不得后期美颜处理。初试视频应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指定邮箱。

  2.考古员岗位(BWG02)初试为笔试。采取闭卷方式,题目范围为中国博物馆学、中国历史学、考古学等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

  (二)面试

  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其中:讲解员岗位(BWG01)采取模拟讲解和现场问答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考古员岗位(BWG02)采取考古现场实际操作的形式进行。

  (三)最低合格线制度。考试各环节(包括初试、面试)均设置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初试成绩最低合格线,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在考前划定,相关事宜另行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弃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对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人数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的,方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四)成绩计算。初试成绩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考生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考生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若“四舍五入”后考生成绩相同,则按“四舍五入”前实际成绩排序)。

  (五)考生成绩相同的处理办法。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初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未进行初试的,加试专业知识。

  重要提示:初试、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六、体检、考察

  按考生综合成绩,依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2.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3.应聘者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聘用手续。

  4.因考生自愿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考察环节,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可根据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也可根据应聘人员整体情况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或者核减招聘计划数。

  (二)考察

  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存在任职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情况作为决定拟聘用的重要依据,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因考生主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也可以核减取消招聘计划。

  七、公示、备案、办理聘用手续

  (一)招聘单位根据考察结果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招聘工作主管部门审定,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

  (三)经市招聘工作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后,各单位与新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本次招聘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聘用人员上岗前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明确最低服务期限、违约责任和有关要求。对进入体检环节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聘用到岗后不履行最低服务期限的,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八、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有关政策口径由市招聘工作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公告和《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未尽事宜以及考试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按《黄冈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规程》(2020年版)的规定执行,或由市人社局、市文旅局研究决定。

  报名咨询电话:0713-8354810(市博物馆办公室)

  政策咨询电话:0713-8392100(市文旅局人事科)

  0713-8128633(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监督举报电话:0713-8819792(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组)

  附件1:黄冈市博物馆2023年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黄冈市博物馆2023年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黄冈市文化和旅游局    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31日

温馨提示: 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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