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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鄂州葛店经开区招聘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告(40人)

发布时间:2025-03-13 14:03:53 来源:

  根据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做好2025年全省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鄂教人函〔2024〕4号)要求,经鄂州葛店经开区工委、管委会同意,2025年鄂州葛店经开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0名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人数详见《葛店经开区2025年公开招聘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三、报考条件

  (一)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领导,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爱教敬业,乐于奉献;

  3.报考人员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心理疾病、能坚持正常工作、符合公务员录用人员体检标准;

  4.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鄂州市新招聘服务期未满3年的教师;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相关要求

  1.报考考生年龄均按周年计算,要求35周岁及以下(即报考年龄应为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报考考生应取得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岗位表》中列明的岗位所需专业,系招聘单位依据教育部颁布的研究生专业目录设定。对部分教育部专业目录中没有收录,但相关院校确有开设,报考考生所学专业与《岗位表》中所列专业要求紧密相关的,经招聘单位同意,考生可以报考;

  3.报考考生应取得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届时不能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4.报考人员须持有相应学段及以上且与报考岗位科目相对应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需取得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考语文岗位须持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其他教师岗位须持有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

  5.退役军人教师岗

  (1)岗位设置:葛店经开区新华中学体育岗位(1个);

  (2)报考对象:湖北户籍或从湖北应征入伍或退役后登记地在湖北的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岗位除不受专业条件和相应岗位科目教师资格证报考限制外,需满足普通岗位招聘年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普通话等其他条件要求。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在鄂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指导下,由鄂州葛店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区城乡融合发展局共同组织实施。相关公告在鄂州市教育局官网、葛店经开区管委会官网上予以公示。

  (一)报名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网上注册、网上报名,招聘考试报名、缴费、准考证打印均通过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http://www.hbea.edu.cn)进行,准考证请考生妥善保管,资格复审及面试时均需提供。符合享受减免报名费条件的考生,请于3月15日9:00至3月21日17:00登录湖北省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系统,按照《湖北省2025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公告》有关规定在线办理减免手续。

  (二)笔试查询及加分

  1.笔试成绩查询。全省统一笔试,统一组织阅卷评分,考生可通过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http://www.hbea.edu.cn)查询笔试成绩。葛店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区城乡融合发展局根据《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成绩最低合格控制线设置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函〔2022〕171号)精神,设置考试成绩最低合格控制线并予以公示,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2.加分。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含资教、特岗)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报名本次招聘考试且参加了统一笔试,可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加5分。退役军人报考专门面向退役军人招聘的定向岗位,不享受加分政策。符合加分政策条件的考生应于3月15日9:00至3月21日17:00登录2025年湖北省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系统,按照提示在线提交相关资料,逾期不再受理。

  (三)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发布面试资格复审公告。面试资格复审须在面试公告发布前完成。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葛店经开区2025年公开招聘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登记表》1份(详见附件2)。

  ②有效期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原件,近期免冠登记照片两张;

  ③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打印的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提供学信网打印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外、境外取得的学历须提交教育部认证证明;

  ④提供相应学段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或《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已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提供同意报考并加盖单位和单位主管部门公章的书面证明;

  ⑥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提供所在高校出具的可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明;

  ⑦退役军人专项招聘教师岗位,除需提供上述材料①②③④⑤⑥外,还需提供退役证书、户籍、入伍或退役后登记地等相关证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⑧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考生放弃面试资格应出具书面声明并通过邮件等方式发送至区城乡融合发展局邮箱(gdcxrhfzj@163.com),未出具书面声明且确实无法联系考生本人的,由2名及以上工作人员确认并记录在案证实。需要递补的,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四)面试

  面试方式以面试公告为准。

  1.面试入围人选

  面试入围人选按招聘计划与入围面试人数1:3的比例(急需紧缺的岗位报考人数未达到上述规定比例的,经葛店经开区城乡融合局批准同意,报葛店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批准,可不低于1:2),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

  2.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公告至少于面试前5个工作日在鄂州市教育局官网、鄂州葛店经开区官网同步发布。面试公告发布后,面试举行前5天内,入围考生弃权的不再递补。对只有一名考生参加面试的岗位,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最低合格分数线在面试公告中予以明确。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相应岗位招聘计划取消。

  3.考生成绩确定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和面试成绩之和(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和面试原始分值为100分),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排名按岗位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成绩也相同时,教育教学专业知识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岗位依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1.体检

  (1)体检参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计划生育委员会、省公务员局关于转发《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鄂人社发〔2017〕10号)规定执行。

  (2)招聘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考生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含心理测试),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补做体检合格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4)体检费由考生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5)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体检合格的自动进入考察阶段。

  2.考察

  (1)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2)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可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生总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经集体研究后确定拟聘人选,并在鄂州市教育局官网、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区城乡融合发展局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成绩排名、体检、考察、公示结果等报鄂州市人社局,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取消后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此次招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教师必须在葛店经开区义务教育学校完成五年服务期后方可异动。

  五、其他

  1.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同时取消报考人员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公告未涉及事项参照《湖北省2025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公告》执行。

  本公告由鄂州葛店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鄂州葛店经开区城乡融合发展局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咨询电话:葛店经开区城乡融合发展局0711-3800265

  鄂州葛店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 鄂州葛店经开区城乡融合发展局

  2025年3月12日

  附件:葛店经开区2025年公开招聘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登记表.doc (36.5 KB)

附件:葛店经开区2025年公开招聘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表.xls (25.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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