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南新乡市延津县招聘幼儿园教师15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13 11:20:03 来源:
2024年延津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幼儿园教师。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15名幼儿园教师,用工形式为政府购买服务。
二、招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在30岁以下(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凭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名本次招聘考试。考生必须在考察阶段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人员;
(4)被单位开除的或因违反工作纪律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三、招聘程序与相关事宜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劳务派遣等程序实施。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19日至6月21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
2、报名地点:延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平安大道与西安大道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南)。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毕业证、有效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打印)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024年延津县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报名表》一份(相关复印件附后)、近期1英寸免冠彩色照片(同底版)4张。
4、报名资格审查:依照本公告规定的报名资格,对每名参加报名人员的年龄、学历、教师资格证及所规定的不得报名情形等进行审查,核准无误为报名通过。
(二)考试
1、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内容为准。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将通过电话或微信群通知。
(2)笔试科目:综合知识(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幼儿教育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因突发状况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无法如期举行笔试,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在延津县人民政府网站(www.yanjin.gov.cn)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4)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达指定考场。
(5)笔试成绩适时在延津县人民政府网站(www.yanjin.gov.cn)公布,同时发布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请考生及时查看。
(6)笔试有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情形的,不得进入面试。
2、面试
(1)参加面试人员按照笔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低于2:1的,全部进入面试;超过2:1的,则按照2:1的比例进入面试。
(2)考生根据公告领取《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人员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面试通知单,经核验后方可参加面试。
(3)面试采取讲微型课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为10分钟。
(4)面试时,如有缺考人员形不成竞争的,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5)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三)体检
1、按考试总成绩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进入体检环节。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考生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可从总成绩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执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对象个人支付。
(四)考察
1、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2、考察主要采取查询拟聘用对象有无犯罪记录、提供有关证明或实地考察等方法,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在考察阶段必须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如不能提供,视为自愿放弃该岗位。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或因自愿放弃造成岗位空缺的依次递补。递补从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
(五)公示及聘用
1、根据考察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延津县人民政府网站(www.yanjin.gov.cn)进行公示。
2、拟聘用人员由劳务派遣机构根据《劳动合同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延津县县直幼儿园教育集团工作,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含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对不服从岗位分配或工作安排的,不予签订劳动合同。
3、从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之日起,因个人离职在一年内出现职位空缺的,根据职位空缺情况,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递补人员,经体检、考察合格后,予以补聘。
四、工资待遇
为聘用人员缴纳五险,综合收入(含五险个人承担部分)为每月2000元,并随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做相应调整。
五、信息查询
本次招聘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延津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本次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373-7692966 7681293
本公告解释权归延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延津县教育体育局。
延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延津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