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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河南洛阳理工学院招聘思想政治辅导员21人方案

发布时间:2024-06-04 10:04:28 来源:
  洛阳理工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思想政治辅导员实施方案
 
  依据学校工作安排,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相关规定,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思想政治辅导员21名。现将招聘工作方案报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洛阳理工学院是一所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院校,坐落于 “千年古都、牡丹花城、丝路起点” 的十三朝古都、中原城市群副中心城市——洛阳。学校始建于1956年,是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建材行业先进集体、河南省文明校园标兵、河南省首批五所转型发展试点院校、河南省示范性应用技术本科院校、河南省硕士学位授予重点立项建设单位、河南省“院办校”改革试点高校、先后获批“国家知识产权试点高校”“国家大学科技园”“国家级众创空间”“国家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
 
  学校办学特色鲜明,以工学为主,理学、管理学、文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艺术学、历史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现有全日制普通在校生和留学生2.7万余人,设有16个二级学院(部),7个产业学院,58个本科专业,5个省级重点学科,4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5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现有教职工19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500余人,高级职称教师600余人,博士、硕士学位教师1300余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河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中原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等各类人才200余人。学校建有首批河南科技智库研究基地、河南省首批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河南省首批本科高校产科教融合教师创新实践流动站、河南省特种防护材料重点实验室、河南省复合刀具与精密加工国际联合实验室等30余个省级及以上教科研平台。
 
  60多年的办学历程中,始终坚守“行业性、地方性、应用型”的办学定位,秉承“致知、致善、致能、致新”的校训,先后为国家建材行业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培养输送了20余万名高级专门人才。
 
  二、组织领导
 
  成立书记、校长为组长、其他校领导为副组长,人事、组织、教务、纪检及用人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由主管人事工作的副校长任办公室主任,人事处处长任办公室副主任。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根据学校岗位空缺情况和进人计划,招聘21名具有研究生学历编制内思想政治辅导员。详见《洛阳理工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思想政治辅导员计划一览表》。
 

洛阳理工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思想政治辅导员计划一览表

招聘岗位

学历

招聘学科专业

计划人数

要求

思想政治辅导员

研究生

工学、理学、管理学、文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历史学

13

入住男大学生公寓从事学生管理工作

7

入住女大学生公寓从事学生管理工作

教育学:心理学相关专业

1

入住男大学生公寓从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具有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经验者,或具有相关资格证书者优先。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身心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6.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4年1月1日及之后出生);
 
  7.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
 
  (1)2022年、2023年、2024年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并获得硕士学位(含经教育部认证学历的海外留学回国研究生),本硕专业一致或相近,第一学历须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并获得学士学位;
 
  (2)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当于聘用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其他报考者应当在报名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专业条件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规违纪且在禁考期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招聘方案经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同时发布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网址http://hrss.henan.gov.cn)和洛阳理工学院网站(https://www.lit.edu.cn)。发布时间:2024年6月3日至2024年6月12日。
 
  (二)报名
 
  1.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登录http://zhaopin.jyt.henan.gov.cn/default.aspx?sid=18,进入“河南省属大中专学校教师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岗位报名时间为2024年6月14日8时至2024年6月16日18时止。应聘人员注册后登录报名系统并按照要求填报,报名成功后务必牢记登录密码,并凭此密码登录招聘系统查询相关信息。
 
  2.每人限报一个应聘岗位,请应聘人员慎重选报。
 
  (三)网上资格审查
 
  2024年6月18日下午18时前,公布网上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应聘者在参加笔试前,还须进行现场资格确认。
 
  (四)现场资格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者须本人按照规定时间到学校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现场资格确认需携带材料包括:
 
  1.《洛阳理工学院2024年度公开招聘报名表》1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本人本科学历至最高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的第一学历至最高学历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认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人员提供由硕士研究生就读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及毕业生推荐表;在职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党员证明材料,由学校或单位组织部门或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
 
  5.个人简历1份。
 
  上述材料验原件,留复印件。资格审查工作由我校人事处牵头组织。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随即取消应聘资格。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考试工作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指导下由我校具体组织实施,考试的相关信息将及时在学校网站公布。
 
  1.笔试。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的公共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笔试辅导培训班。笔试成绩及排名在笔试结束后在学校网站上公布。
 
  2.面试。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笔试分数相同者,共同进入面试。面试采取实际操作、答辩等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
 
  参加面试有人员缺考形不成竞争的,取消该招聘岗位;有人员缺考形成竞争的,面试继续进行,未到者为0分。
 
  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在学校网站公布成绩及排名。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程序。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且超出招聘计划定额的,对并列考生进行面试加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学校组织实施,体检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出现递补考生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确定递补对象。
 
  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考生须提供完整个人人事档案。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出现递补考生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确定递补对象。
 
  (七)拟聘人员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洛阳理工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的问题并经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办理相关聘用和入编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学校纪检、监察专员办公室全程的监督,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纠责任。
 
  八、其他
 
  (一)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学校网站,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其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二)招聘期间联系人:陈老师、李老师,咨询电话:0379—65928115。
 
  监督电话:0379-65928037(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0371-69691970(省教育厅人事处)
 
  0371-69690394(省人社厅事业处)
 
 
 

温馨提示: 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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