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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河南汝阳县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3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16 11:07:07 来源:
汝阳县2024年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公告
  为持续深化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助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具体方案如下:
  一、引进计划
  拟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30名。其中:县直事业单位23人,政录企用7人。
  二、引进对象
  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研究生(不含非全日制、定向生、委培生)及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留学应往届全日制研究生,均须取得国内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学历(不含专升本)。
  三、资格和条件
  (一)报考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服从组织安排;
  4.国内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留学博士、硕士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认证书;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6.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博士、硕士毕业生须取得报名所用专业的学历学位证书,毕业证书所示专业名称须与计划表中所列专业一致;留学博士、硕士毕业生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所示专业须与计划表中所列专业一致或相近。对于《研究生人才培养学科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国内高校自设学科(专业)和国(境)外留学考生的专业,重点参照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学习内容和岗位专业需求等内容进行综合判断;
  7.在职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汝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诚信记录有问题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高等院校招生等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引进程序
  本次引进工作分为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资格确认、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博士研究生免去面试环节,由本人申请后可直接进入体检和考察等以下程序。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录工作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19日9:00至8月23日18:00。
  2.报名方式。
  考生请登录报名网站http://apply.lyrcrs.com/220/login.aspx按要求注册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进行网上报名。考生须上传符合系统规定、清晰、无变形、一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蓝、白底均可),jpg格式,照片文件大小在400k以内。
  3.资格初审。在报考人员报名后及时给出审核意见,审核通过的考生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将给出未通过的原因,考生须按要求进行修改,并于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之前(2024年8月23日18:00)再次提交审核。逾期未再次提交审核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请考生合理安排时间,选择与本人条件相符的岗位尽早报考,避免因网络拥堵无法提交报名申请。网络审核通过后请自行打印《汝阳县2024年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报名表》(系统自动生成A4纸格式),以备面试资格确认时使用。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8月23日18:00)截止之后,不再接受注册报名。报考申请提交成功后,身份证号和密码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等事项的依据,请务必妥善保存。
  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报名信息一经提交不得修改。本次报名不需要缴纳费用。
  (二)资格审查
  1.引进岗位报名人数与引进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2:1,达不到开考人数比例要求的,经汝阳县高学历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及时向社会发布招聘计划调整公告。
  2.资格审查贯穿此次人才引进工作始终,凡发现不符合规定资格条件、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引进工作规定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面试资格确认
  1.面试前将进行资格确认:采取本人现场提交材料的方式进行,其他人代理无效。面试资格确认须提交个人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附件2)。
  2.面试资格确认结束后,引进岗位报名人数与引进计划数的比例需达到2:1,达不到面试人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计划数或取消引进岗位。
  3.未按规定时间进行面试资格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考生按照公告有关要求需要再次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
  4.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及地点、打印准考证时间和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将在汝阳县人民政府网及时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四)面试
  本次招聘工作不进行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博士研究生免试,直接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面试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面试统一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人员逻辑思维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临场应变能力、举止仪表和情绪稳定性等。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低于75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并列时,依次按照工作经历从长到短、学历层次从高到低、政治面貌中共党员优先确定排名,若工作经历时长、学历层次、政治面貌均相同,则参加面试加试排出名次。
  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安排请及时关注汝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ry.gov.cn)公告。
  (五)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报考同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5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考察环节。因考生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从报考同岗位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相关事宜将通过汝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ry.gov.cn)进行通知,请考生届时登录查看。
  (六)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根据面试成绩,按照报考同一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进入考察环节,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调查、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依据考察结果确定与招录岗位更匹配的人员进入公示环节。因考生自动放弃考察形成的岗位空缺,可在报考同岗位的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2.考察对象须签定《服务协议书》及承诺书,承诺书明确引进人才工作分配需服从组织安排,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不签订的视为自愿放弃。
  (七)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等额确定拟引进人才,并在汝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ry.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汝阳县引进高层次学历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提请县委常委会研究,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人社、财政等部门负责办理引进相关手续。所有引进人员接到通知后,须按规定时间到岗工作,不能按时到岗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相关待遇
  (一)编制待遇。县直机关事业单位、政录企用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聘用后,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二)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工作表现突出、绩效明显、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可优先提拔重用。
  (三)补助补贴。人事手续办理完毕后,一次性给予硕士研究生3万元、博士研究生5万元的安家费。在最低服务期限内,硕士研究生享受每月1000元、博士研究生享受每月1500元的“研究生学历人才特殊奖励”,同时享受每月500元租房补贴。
  (四)引进研究生可纳入县拔尖人才队伍进行跟踪服务和管理。对在汝服务期满的研究生,可以参与县拔尖人才评选,按程序评选入围的,每年发放3000元生活津贴。
  (五)实行“一卡通”服务。县委人才办为引进的研究生制作发放“研究生人才一卡通”,提供以下便利服务:1.持卡可免费游览县内景点;2.持卡可免费乘坐县内城市公交车;3.持卡在县属公立医院就医免收普通门诊和专家门诊挂号费;4.持卡可享受每年至少一次的免费体检;5.持卡子女可在全县范围内自由择校学习;6.持卡可享受其他相关待遇。
  (六)配偶愿意一同来汝工作的,由县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按其原单位性质安排相应工作。暂时无法安排的,由县政府负责安排公益性岗位。
  (七)用人单位应及时为引进研究生办理或接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关系。
  (八)若引进研究生带有科研项目或技术专利落户汝阳的,由县财政拨付专项经费,支持其兴业发展。
  (九)其他待遇。政录企用人才聘用后,在派驻企业工作期间,派驻企业可根据工作业绩,给予一定的补贴奖励,每年最高不超过3万元。
  六、管理措施
  (一)县直事业单位人员
  引进的研究生人才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已发放安家费须全额退回。本次引进的研究生人才最低服务期为3年(含试用期),服务期以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在服务期内,引进的研究生人才不得申请调离,若擅自离职视为单方解约,已发放安家费须全额退回。
  (二)政录企用引进人员
  1.符合聘用条件的人才与入编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安排到所报考企业岗位工作),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规定核定工资待遇、参加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党组织关系转移到企业,个人档案管理及相关服务由县人社局、县委人才办负责,工资福利待遇由县财政保障。
  2.人才符合享受其他引才优惠政策的,可以按规定程序申请享受。因“政录企用”人才自身原因提前解除(终止)合同的,按人才引进相关规定办理。
  3.人才派驻企业工作期间,日常管理由企业具体负责,组织人事部门给予指导监督。试用期考核及年度考核工作由企业和组织人事部门共同负责。对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情形的聘用人员,按程序解除聘用合同。
  4.政录企用人才派驻服务期为3年(含试用期1年)。派驻期满后,实行“双向选择”,人才选择进入事业单位的,根据各年度考核结果和工作需要,确定具体上岗的事业单位,并按照同年度事业单位引进人员管理办法执行。选择留在派驻企业工作的,按规定解除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由企业按照相关规定管理。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引进人才,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核、面试资格确认、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引进人才应恪守诚信原则,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县纪委监委全程参与并监督本次引进高学历人才工作。欢迎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监督。
  八、信息发布
  汝阳县人民政府网(http://ry.gov.cn)为本次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工作的指定平台,有关引进的信息及相关事项通过上述平台发布;报名网站为http://apply.lyrcrs.com/220/login.aspx,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由于个人原因错过相关环节者,视为自动放弃。
  咨询电话:0379-68258966或0379-68236561
  技术电话:0379-69981168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九、其他事宜
  (一)本方案中的优惠政策仅适用于此次引进的研究生学历人才。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汝阳县高学历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三)本次人才引进工作法律顾问:陈银刚(河南金稻律师事务所)
  附件:
  汝阳县高学历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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