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开封市市直
单位用人需求,推动我院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第6号令)、《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社事业〔2016〕4号)等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纳入编制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我院公开招聘35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单位、拟招聘岗位、专业、人数及要求详见2023年开封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计划表。
二、公开招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同时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其它要求(见附件1),聘用后能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开封市域内(含县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条件说明
1.“年龄”表述中的“*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和“学历、学位”表述的“及以上”均包括“含”。
2.条件设定中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专业目录不一致的同类专业,可视为相近专业报考。
3.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其他条件须在报名时已取得相应证书。
4.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1日至12月28日。
(二)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线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者将所需电子材料发送至用人单位邮箱(见附件1)。
(三)报名所需材料:报名表(附件2);个人免冠一寸近照电子版(清晰、无变形,红、蓝或白色背景均可,JPG格式);根据岗位信息表(附件1)要求,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需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有关证明等相关证件资料原件扫描件;应试者是在职人员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扫描件;报考需要工作经历岗位的,应试者需同时提供相应的单位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单位缴纳社保记录证明原件扫描件。以上材料放在一个压缩文件内,该文件命名为“2023年开封市人民医院急需紧缺+岗位代码+姓名”;
每名应聘人员限报考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一经发现考生在两个及以上单位报名,取消其招聘资格。
(四)资格初审: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将结果反馈本人。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电子邮箱会接收到相关的邮件(或电话通知),请注意及时查看邮箱并保持电话畅通,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进行相关工作。
2023年12月28日17:00前,我院完成对报考考生信息的审核汇总工作,并上报开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确实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开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同意,经开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五)资格复审:应试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报名表、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需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有关证明等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参加资格复审。期间发现应试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招聘资格。
应试者通过资格复审后,现场领取由开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放的《面试通知书》,并按照《面试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考试与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根据岗位及专业要求,合理设置考试内容。
(一)面试
考试分为综合素质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两部分,同场进行,分别计分。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举止仪表和测试具备的专业技能方面的能力。
参加面试人员不能形成竞争的(即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未达到1:1的),组织现有的应聘人员面试。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5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个环节。
招聘博士和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岗位,如果同一招聘岗位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同时报考,统一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和监督下,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方案并统一组织实施。
(二)面试成绩计算办法
面试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50%+综合素质面试×5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综合素质面试成绩高的优先进入下一环节。
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面试中有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均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面试全程录像。现场公布考生成绩,并及时在相关网站公布面试成绩。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依据考生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体检阶段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依据考生面试(考核)成绩按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考察工作在开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封市卫健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体检与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开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的聘用手续。受聘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被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纪律监督和责任追究
在面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以及试用期间和岗位聘用后,查明有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后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消报考者的聘用资格,列入不诚信人员名单,作为今后我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的一项重要参考,并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中共开封市纪委监委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具体事宜以公告为准,未尽事宜由开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八、其他事项
(一)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按照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办下发的《研究生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执行,具体按以下原则掌握:岗位专业要求为专业(学科)门类的,即该门类所包含的专业和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专业类或一级学科的,即该专业类或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专业或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对于专业目录、学科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境外留学专业,参照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学习内容和岗位专业需求等综合判断。
(二)开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网址:https://wjw.kaifeng.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考试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网站信息。凡各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本次招聘已经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备案,在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监督下实施。招聘公告和拟聘人员名单在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招聘单位及开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上统一发布。相关信息可登陆相关网站进行查询。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对重复报名、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微信公众号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