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黑龙江东北农业大学师资博士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19 15:12:42 来源:
东北农业大学2024年师资博士公开招聘公告(第二批)
根据《关于印发
<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
的通知》(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和《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6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需要,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师资博士。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
一、学校简介
详见东北农业大学主页学校概况。
二、招聘计划
详见《东北农业大学2024年师资博士公开招聘计划表》(第二批)(附件1)。
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
(二)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政策理论水平。
(三)身心健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高尚的学术道德。
(四)在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博士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港澳台地区和国外毕业院校的应聘人员,必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五)应聘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7月19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不超过40周岁(1983年7月19日以后出生)。
(六)应聘人员需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报名岗位所需学历和学位。国(境)外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存在学术不端、师德师风问题的人员。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在记录期的人员。
7.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四、相关待遇
(一)落实事业编制:享受国家和黑龙江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二)单身公寓:入职的单身外地教职工,学校可提供校内单身公寓。
(三)子女入托:校内设有幼儿园,教职工子女可享受优质便捷的幼儿园条件。
(四)优质食堂:学校设有用餐环境良好、食材营养丰富的食堂(在2023年中国大学生食堂满意度调查中名列榜首)。
(五)健身休闲:学校设有游泳馆、羽毛球馆、篮球馆、乒乓球馆、健身房等各类健身休闲运动场所。
五、报名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9日至2024年11月7日(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对照招聘计划中的岗位,将附件2-5及其他报名材料(现场确认材料电子版)以电子邮件形式,按“岗位序号及名称+姓名”(如:S-01+智慧农业+姓名)格式命名,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rscrsk@neau.edu.cn参与报名。
(二)资格审查
1.审查方式:对报名人员所填报的资料进行审查,确定参加现场确认的应聘人员名单。
2.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在东北农业大学网站公布,应聘人员随时关注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3.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不得低于2:1。未达到比例,缩减或取消相应招聘岗位。
4.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东北农业大学网站。
2.现场确认需提供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1)《东北农业大学2024年师资博士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东北农业大学公开招聘应聘人员政审表》(附件3)、《东北农业大学公开招聘应聘人员基本信息表》(附件4)。
(2)身份证正反面;本科、硕士、博士毕业证和学位证(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信网上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佐证材料,需加盖相关部门公章并有负责人签字和联系电话。
(4)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应届毕业生推荐表。
3.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提供材料不齐或未进行现场确认的应聘人员,将被取消应聘资格和录用资格。
六、岗位考核
岗位考核含专业能力面试及思想政治与道德品质考核。不能按时参加考核的应聘者,取消应聘资格和录用资格。现场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不得低于2:1,如未达到比例,缩减或取消相应招聘岗位。
面试主要采取试讲、专业问答、学术报告、实践操作等形式,计分方式为百分制,以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用,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录用。
七、体检、政治审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政治审查采取函审或实地走访方式,考察内容突出政治标准,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审查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八、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及政治审查结果,确定拟录取人员,并在东北农业大学主页(http://www.neau.edu.cn)上对拟录取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录取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十、有关说明
(一)对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二)本次招聘过程信息通过学校官方网站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进程,并务必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错过招聘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三)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现场确认、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或聘用资格。
(四)应届毕业生应在获得毕业证、学位证之日起一个月内办理报到入职手续,非应届毕业生公示期满三个月内办理报到入职手续,未按期办理入职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正式办理入职手续时,需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本、硕、博)原件及人事档案等。
(六)公示期满的拟录取人员,凡在档案审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相关规定及录取原则的,取消录用资格。
(七)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应聘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学校教职员工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须在《东北农业大学公开招聘应聘人员基本信息表》中填写清楚;与应聘者有以上关系,以及其他影响招聘公平公正关系的本校工作人员,在相关工作中应主动提出并全程回避。
十一、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451)55190518 55191989(人事处刘老师、窦老师)
监督电话:(0451)55191008(东北农业大学纪委办公室)
学校网址:http://www.neau.edu.cn
电子邮箱:rscrsk@neau.edu.cn
学校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长江路600号。
本公告由东北农业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东北农业大学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