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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黑龙江七台河市勃利县引进人才2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17 16:22:49 来源:

2023年勃利县“黑龙江人才周”引才活动暨“聚才奥运冠军之城”引才公告

 

按照《新时代龙江人才振兴60条》(黑办发〔2022〕27号)有关要求,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龙江“4567”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和我市“53211”产业发展布局,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县”战略,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文件及有关规定,勃利县面向社会和各大院校公开引进20名事业单位人才,就具体工作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

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考生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2005年10月17日及以前出生),岗位要求30周岁及以下(1992年10月17日及以后出生)。2024年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学历时间均截止到2023年10月17日。(含当日)

(二)资格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 具有与引进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结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3. 本科毕业生所学专业须与引进岗位专业要求一致,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所学专业须与引进岗位要求一致或相近。专业范围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

4. 符合引进岗位的其他要求。

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引进报名

1. 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应届毕业生。

2. 截至本公告发布时,已被七台河市及所属县区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

3.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其他受处分期间或影响期未满的。

4. 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的)被辞退未满5年的。

5. 按照有关规定,尚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服务年限以及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 在近3年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引进或招聘中被相应主管机构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

7.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存在需要回避情形的。

8.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引进岗位及人数

引进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23年勃利县“黑龙江人才周”引才活动暨“聚才奥运冠军之城”引才计划表》(附件1)。有关专业要求可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附件2)。

三、引进办法及程序

(一)发布公告

“勃利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hljboli.gov.cn/

“春风人才网”https://www.ibaoming.net/

“幸福勃利”微信公众号

“勃利党员”微信公众号

(二)报名

1. 报名方式。本次引进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自2023年10月26日9:00至10月30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报名,报名网址:https://bl2023zp.ibaoming.net/。考生进入报名系统,详细阅读诚信承诺书,信守承诺,注册个人基本信息、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选择岗位,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打印报名登记表。所有考试环节的时间通知和具体要求均通过报名网站公告,不再另行通知。凡未及时关注网站信息影响考试及引进的,后果由考生自负,考生需每日关注网站公告信息。

2. 上传材料。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请上传由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在校学籍证明和考生本人签字确认的《毕业证书承诺》(附件3)。

(三)资格审查

1. 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考生可在2023年10月26日9:00至10月30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不得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可在报名期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在报名期间内可以提请仲裁,报名结束后不再受理,如仲裁通过则视为资格审查通过,如仲裁未通过,则取消报名资格或改报其它岗位。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因原报考岗位取消,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引进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引进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引进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2. 缴费。资格审查通过(含仲裁通过)的考生应在2023年10月26日9:00至10月31日上午12:00内登录网络报名系统,缴纳考务费90元(依据《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文件确定)。考务费支付成功即为报名成功。未按规定时间内全额缴纳考务费的视为报名未成功,不能参加考试。

3. 注意事项

(1)报名结束后,报名合格人数与引进岗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报名达不到3:1比例的,经勃利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减少该岗位的引进人数或取消该岗位引进。对特殊岗位或急需、短缺专业的引进,经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对于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只有一次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

(2)考生要认真研究所学专业及其学历等相关材料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如果考生报考岗位不符合报考条件而被误审通过,由考生自行承担后果。

(四)考试

1. 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可关注报名网站通知,登录网络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2)笔试分值。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两科共计200分。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50%+《申论》×50%。其中1001、1004、1007、1009、1014、1018、1019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50%+《申论》×50%。笔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以折合前分数为标准),两科成绩之和不低于80分,且此两科单科成绩均不低于35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能进入后续环节。

(3)笔试内容。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以及《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申论》。

(4)考试时需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

(5)查询笔试成绩。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2. 面试

(1)确认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选按照报名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与拟引进人数3:1的比例确定。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经勃利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末位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选。

(2)面试资格审核。考生持本人报名登记表(网上自行打印)、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学信网打印带二维码的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认证报告,所需材料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资格确认,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核或审核不合格的人员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顺延,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照《公共基础知识》或《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具体时间和地点关注报名网站。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在报名网站发布。

3. 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五)体检

1.确定体检人员

参加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引进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来确定。如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次按照面试、笔试科目成绩的顺序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照《公共基础知识》或《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

2.组织体检

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本人承担。体检环节出现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者,从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上的考生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递补,如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次按照面试、笔试科目成绩的顺序由高分到低分递补,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照《公共基础知识》或《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

考试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均发布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

(六)考核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自行组织实施,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或学籍档案等方法主要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核环节出现弃权或不合格者,从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上的考生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递补,如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次按照面试、笔试科目成绩的顺序由高分到低分递补,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照《公共基础知识》或《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

(七)公示

按照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的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勃利县人民政府网和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落编等手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政策待遇

凡引进的人才,符合本次人才引进计划,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工作有成效的,按照勃办文〔2023〕9号文件兑现待遇,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给予人才补助5年。

(一)引进博士研究生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一次性给予5万元安家费,每年给予人才补助10万元。

(二)引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一次性给予3万元安家费,每年给予人才补助4万元。

(三)引进“双一流”建设高校一批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每年给予人才补助2万元。

(四)引进其他高校一批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每年给予人才补助1.5万元。

五、纪律要求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相关规定,对违反考试纪律、营私舞弊、影响公平公正的有关人员和行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六、其他事项

1. 本招聘公告由勃利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 咨询和监督

业务咨询电话:0464-8538592

技术咨询电话:400-1629-400转1244

人才待遇政策咨询电话:15946407997

监督举报电话:19815619608

本引进公告由勃利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勃利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10月17日

附件1:2023年勃利县“黑龙江人才周”引才活动暨“聚才奥运冠军之城”引才计划表.xls

附件2:专业设置指导目录.zip

附件3:毕业证书承诺.docx

温馨提示: 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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