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七台河市人民医院招聘事业单位 技术人员10人公告
七台河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 技术人员公告
按照《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和《七台河市卫生健康系统三级医院自主公开招聘实施方案》(七人社联发〔2022〕10号)文件精神及有关规定,市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和院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
技术人员共计10名。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
技术人员共计10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情况详见《七台河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
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要求)。
(二)具有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结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三)年龄一般要求35周岁(含)以下(1987年11月7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和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人员可放宽至40周岁(含)以下(1982年11月7日以后出生),具有专业技术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含)周岁以下(1977年11月7日以后出生)。疫情防控一线编制外医务人员,三年内参加
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年龄可放宽到45(含)周岁(1977年11月7日以后出生)。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其他要求(详见附件1)。
(五)考生为社会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单位主管部门同意。
(六)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或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五)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公告。招聘公告在七台河市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qth.gov.cn/)发布。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30日11月至7日(公休日除外)。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现场报名需携带报名材料到以下地点进行报名,报名时间只接受工作日期间报名;网上报名需将材料电子扫描版发送到指定邮箱。
报考地点:七台河市人民医院4号楼人事科523室(桃山区山湖路49号)。咨询电话:0464-8669122;邮箱:qthryrsk@163.com。
报名材料:提供《七台河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
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等、职称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及二寸同版近期免冠蓝底照片2张。另外,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使用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加分政策的,提供参与疫情防控一线相关证明。
(三)资格审查
七台河市人民医院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标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市卫健委对通过初审人员进行复审。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特殊岗位或急需、短缺专业的招聘岗位,由医院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经市卫健委同意后,报市人社局备案,可降低开考比例。对于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人才引进及聘用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
七台河市人民医院在市卫健委的指导下、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的全程监督下,组织公开招聘考试工作。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比例为40%。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所有成绩均取小数点后2位数(四舍五入)。另外,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黑政办明传〔2020〕13号)文件,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三年内参加
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在现单位工作满3年且考核合格,经所在单位推荐、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定,笔试成绩加5分,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1.笔试
(1)笔试时间。笔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内容及形式。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考试内容为医学专业相关知识,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面试
(1)确认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选原则上按照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进入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若按比例确定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则符合条件的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但与拟聘人数之比不得高于5:1)。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由医院招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经市卫健委同意,报市人社局备案后,可适当降低比例。
(2)面试内容及方式。医学岗位采取专业化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面试时间及地点结合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五)考核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综合成绩高低,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人选。考核工作由七台河市人民医院组织实施,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个人诚信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复查。
(六)体检
体检由七台河市人民医院组织实施。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经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取,可依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按照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的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同时向社会公布招聘结果,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所空招聘计划名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他事宜
(一)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二)本次招聘所有信息通过七台河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同时应保持电话畅通。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三)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面试、考核、体检、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四)对违反考试纪律、营私舞弊、影响公平公正的有关人员和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七台河市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64-8669122(工作日8:30 ~ 11:00;13:30 ~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