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黑龙江北安市进校园专项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6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17 13:47:54 来源:
2024年北安市进校园专项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贯彻落实《新时代龙江振兴人才60条》,促进高校毕业生留省就业,决定走进黑河学院专项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计划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6人。其中综合类岗位引进11人(详见附件1),教育类岗位引进15人(详见附件2)。
二、引进范围
全国普通高校(不含独立学院、民办院校)以及《2024QS世界大学排名》500名以内的港澳台地区或海外高校,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全日制统招、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含2022年、2023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
三、报考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须满18周岁,30周岁及以下(199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双学位人员,不可以用第二学位专业报考;
8.本科毕业生所学专业须与引进岗位专业要求一致,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所学专业须与引进岗位要求一致或相近;
9.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教育类岗位需要与岗位要求一致的教师资格证;
11.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其他受处分期间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
3.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按照有关规定,尚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服务年限以及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人员;
6.近五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或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北安市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9.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10.在校期间受过处分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考生应在指定时间内前往招聘会现场进行报名(不受理线上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1.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
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6月18日上午9:00-11:30
现场报名地点:黑河学院图书馆一楼
2.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报名工作同步开展,考生应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凡提供的相关材料和信息不实,或与引进岗位要求不一致以及自愿放弃现场资格确认的,均视为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取消参加面试资格。考生现场提供以下材料:
①报名表(附件3),蓝底免冠二寸照片4张(考生应提前在照片背后写好本人姓名及电话);
②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2022年、2023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原件;
④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内)原件;
⑤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提供政治面貌相关佐证材料原件;
⑥有半年以上学生干部经历的提供学生干部证明原件或聘书复印件;
⑦获得奖励和专利的提供最高层级获奖证书或证明、专利证书等复印件;
⑧限资质的岗位提供与岗位要求一致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⑨曾参加北安市大学生实习实训的考生,实习期满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考核优秀需提供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⑩2022届、2023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需提供毕业后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个人书面承诺书〔承诺未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和未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本人自费缴纳除外)〕;
以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应提供由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盖章的《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名册》(高考录取三联单)复印件;
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考试
本次引才不设开考比例,采取“资历评价+面试”的方式进行。
1.资历评价
资格审查结束后,对通过审查的考生进行资历评价,根据考生毕业院校、学历层次、政治面貌、在校干部经历、在北安实习实训、奖励及业绩成果6项情况,总分100分,按照考生提供的佐证材料打分。资历评价确定最低合格分值为15分,合格分值以上的依据资历评价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引进岗位名额与考生人数1:5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低于1:5的,资历评价得分在合格分值以上的该岗位考生全部确定为拟进入面试人选;末位排名并列的,按照评分要素从上到下顺序依次比较分值确定排名。
2.面试
综合类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教育类岗位采取试讲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只有1人进入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成绩平均分以上。面试一般在现场报名的第二天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报名成功的考生保持手机通信畅通。
(三)确定人选
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考试总成绩=资历评价分值×30%+面试成绩×70%,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根据总成绩,按引进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员。若总成绩相同,按资历评价分值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人选;如资历评价分值、面试成绩均相同,则采取面试加试的办法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员。
(四)体检和考核
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考生进行体检和考核。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因个人原因放弃聘用资格或考核、体检不合格以及报名、考试等环节上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从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考生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如总成绩相同,按资历评价分值由高到低顺序等额递补;如资历评价分值、面试成绩均相同,则按照资历评价评分要素从上到下顺序依次比较分值确定排名后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考核、体检环节合格的所有拟引进人员名单将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或放弃的,不予聘用,所空引进计划名额不递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引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一般不超过6个月(应届毕业生不超过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按规定执行工资待遇(2024年应届毕业生待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后办理)。本次引进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期间不得通过考试(遴选)、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本单位。试用期满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相关待遇
应聘人员一经聘用(含试用期),享受国家及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符合《北安市高质量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实施意见》文件条件的人员可同时享受相应待遇。
六、招聘纪律
严格参照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北安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北安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