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黑龙江大庆市让胡路区教育人才引进7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14 09:12:28 来源:
大庆市让胡路区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教育人才引进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进一步加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现启动“黑龙江人才周”区属学校人才引进工作,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才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区属学校教师7名。具体引才岗位、数量及专业等要求详见《大庆市让胡路区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教育人才引进计划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1.学历要求。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报考人员能够获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和学位证,毕业证上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研究生学历的,须具有统招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本科、硕士毕业生应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博士毕业生应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的,取消引进资格。引进对象不包含定向培养、委托培养、专升本的人员。
2.年龄要求。本科生28周岁以下,1995年9月13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93年9月13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1983年9月13日及以后出生。(考生使用相应学历报名时,实际年龄应符合该学历的年龄要求)
3.资格证书要求。报考人员须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对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但已取得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人员,可按照证明或证书上的学段、任教学科报考相应岗位,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未取得的不予引进。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引进
1.在读的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2.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试用期内)。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人员和被开除公职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或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人员。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具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方法及资格审查。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专场招聘会报名方式进行,同步开展资格审查工作,具体要求详见《报名须知》(附件2)。经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线上报考人员在报名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报名系统进行反馈,线下报考人员现场进行反馈。线上符合条件须修改完善报名信息的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限前完成,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1.网络报名:2024年9月19日9:00至2024年9月25日17:00,考生可通过微信公众号搜索“大庆阳光智校”→服务应用→让区人才引进或直接识别下方二维码进入报名系统报名。
2.专场招聘会报名:
①哈尔滨工程大学:2024年9月22日14:00-16:00,启航活动中心。
②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2024年9月25日14:00-16:00,基础实验教学楼228教室。
③东北石油大学专场招聘会预计在11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能力测评。能力测评原则上不设置开考比例,对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集中开展能力测评。能力测评以面试为主,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引进。根据能力测评成绩,按引进岗位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核与体检人选。具体能力测评形式、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考核与体检。对拟引进人才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现实表现、是否有违纪违法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审查报考资格。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四)递补原则。因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能力测评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对通过考核与体检人员在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qrhl.gov.cn/)“通知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反映并查实影响引进的考生取消引进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不再递补。
四、其他事宜
1.引进人才由相关部门办理起薪、落实事业编等手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2.引进人才服务期限为3年,服务期限内不得调出让胡路区。
3.本次人才引进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报考人员应诚信报名,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材料。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填报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随时取消报考、引进资格,问题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5.报考人员须及时关注让胡路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qrhl.gov.cn/)“通知公告”栏及报名系统发布的相关公告和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错过引才任何环节的,报考人员须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6.本公告由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459—5153651,5591887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 13:30—17:00
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