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选聘2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03 14:24:51 来源:
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第二次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2024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工作需要,拟采取选聘方式招聘工作人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始建于1956年,现隶属于河北省教育厅,是一所具有鲜明交通特色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现有在校生15000余人,教职工600余人。学院共有6系2部1分院,设有路桥工程系、汽车工程系、物流管理系、轨道交通系、电气与信息工程系、经济管理系、基础教学部、思想政治教学部、航海分院。
近年来,学院致力于高质量发展,综合实力稳步提升,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建成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获评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职业院校数字校园样板校;获批全国党建标杆院系1个、样板支部5个、教育部“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管理模式建设试点、国家级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入选国家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培育单位、国家职业教育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培育项目;教师获批国家级教师教学创新团队3支、全国高校黄大年式团队1个、“万人计划”教学名师1人、黄炎培职业教育杰出教师奖2人、全国青年岗位能手1人,获全国教学能力大赛二等奖5项;教师科研成果累计为企业创造经济效益上亿元,获河北省科技进步奖10项、社科奖2项;学生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等国家主流赛事获奖40余项。
在高职发展智库发布的“中国高等职业院校改革活力指数排行榜”中,学院近三次均名列百强,2023年金平果中国高职高专院校综合竞争力排名第98。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4年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拟选聘硕士研究生20人,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3日以后出生),其中011号岗位报考人员若为副高级职称及以上,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6月3日以后出生)。
具体要求详见《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第二次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等设置。
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2年、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选聘理由
当前,学院正处于冲刺“双高计划”和“职业本科”建设的关键时期,为增强学院专业建设,进一步提高学院教学科研水平,增加学院人才储备,满足学院高质量发展的需要,急需选聘一批优秀硕士研究生。
五、选聘范围
国内外相关院校优秀硕士毕业生。
六、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人才招聘专栏(https://www.hebjtxy.cn/zh/rczp)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到相关目标单位寻聘。通过筛选简历,确定考察人选。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考生需注册并通过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系统网站(http://zhaopin.hebjtxy.cn:81)(以下简称人才招聘系统)进行报名,不接收其他方式报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24年6月3日 8:00~2024年6月7日17:00
网上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8日12:00。
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6月3日 8:00~2024年6月8日12:00期间登录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2024年6月3日8:00至6月7日17:00期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24年6月7日17:00以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允许修改信息一次并重新提交,但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报名最后2天报名人数比较集中,请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提高报名效率。
3.报名要求
考生需登录人才招聘系统(http://zhaopin.hebjtxy.cn:81)填写报名信息并按照系统提示提交以下佐证材料:
(1)考生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高等教育各阶段(含专科)所取得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
(3)有效期内的高等教育各阶段(含专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
(4)国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已完成教学计划规定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4年毕业,但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需书面承诺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承诺书详见《2024年高校毕业生(含留学回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承诺书》(附件2),国内高校毕业生需同时上传有效期内的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至2024年12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或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的,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
(6)报考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的需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
(7)报考岗位要求为“高校毕业生”的需上传《高校毕业生承诺书》(附件3);
(8)011号岗位报考人员若为副高级职称及以上,需上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学院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选聘资格。
(三)适岗性评价
用人部门对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适岗性评价。适岗性评价采用结构化面试和专业能力考察的方式进行,结构化面试和专业能力考察采取“体操”打分法,满分均为100分,适岗性评价成绩计算方法为:结构化面试成绩*50%+专业能力考察成绩*50%,合格线为70分(单科成绩低于70分的同样视为不合格)。合格线以上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适岗性评价仅作为应聘人员进入面试的重要依据,成绩不计入面试总成绩。
适岗性评价的时间、地点、结果将通过学院官网人才招聘专栏(https://www.hebjtxy.cn/zh/rczp)另行通知。
(四)现场资格审查和心理测评
学校将对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统一组织现场资格审查和心理测评,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再递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面试考核
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组成面试考核评委会,每位评委独立打分,对进入面试考核人员进行教学能力、适应工作的综合能力、学习工作经历、主持或参与的科研课题、发表的论文论著等情况进行综合测评、考核,总分采取体操打分法计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值),满分为10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按照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总成绩未达到70分的应聘者取消聘用资格。
面试考核的时间、地点、结果将通过学院官网人才招聘专栏(https://www.hebjtxy.cn/zh/rczp)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察、公示
体检工作由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人才招聘专栏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七)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拟聘人员名册,连同招聘情况报告及拟聘人员相关证件材料,按程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系统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1-85835096、85835067(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1-85835029、85835027(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1-66908225(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311-85835096;
电子邮箱:hbjyrsc@126.com
附件:
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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