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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河北省科学院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2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27 14:33:48 来源:

河北省科学院事业单位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2024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工作需要,拟采取选聘方式招聘工作人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省科学院:为省属非营利性科研机构,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方针,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开展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战略高新技术研究、公益性科学研究,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组织开展科技智库建设和决策咨询建议研究,为省委、省政府及各级政府部门科学决策提供技术服务和人才智力支持。参与全省科技发展规划、计划的制定。组织开展国际、省际间科技交流与合作。受省政府委托,承办与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高等院校等合作事宜。为全省培养、吸纳、储备高科技人才和高层次学科带头人。以河北省科学院为主体,与省直部门所属科研机构建立合作共建机制。组织所属单位开展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研创新平台建设。
 
河北省科学院地理科学研究所:为省属非营利性科研机构,专注于河北省人地关系问题的研究,利用现代地理学工具,围绕自然地理、人文地理、生态保护、资源环境承载、区域协调发展、旅游资源开发等领域开展应用基础研究工作,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等提供技术支持和决策咨询。
 
河北省科学院应用数学研究所:为省属非营利性科研机构,以应用数学、计算数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运筹学与控制论、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理论为基础,从事人工智能算法、大数据处理与智能分析、电子身份认证、安全协议设计与分析、密码算法、模式识别、机器视觉检测定位引导算法等方面的科学研究与技术创新,运用数学理论、方法及相关工具为我省政府部门、公共安全、公众健康、产业转型升级、节能减排提供公共服务和技术支撑。
 
河北省科学院生物研究所:为省属非营利性科研机构,以河北省绿色生态农业发展中的重大需求为导向,利用现代生物技术,重点开展农作物主要病虫害的生物防治技术;食品安全领域有害残留物质检测技术;抗体工程及免疫检测技术;农业有益微生物资源利用;海洋药用微生物资源利用;农业有机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生物能源沼气资源化利用以及土壤生态修复等领域的科研开发,为河北省农业可持续发展提供技术和产品支撑服务。
 
河北省科学院能源研究所:为省属非营利性科研机构,主要围绕新能源综合利用、能源利用技术规范、工业领域水资源高效利用等学科领域,从事工业节水新工艺及环保型水质稳定技术、节能高分子材料、锂离子电池复合电极材料、新型碳基材料及太阳能与地源热泵复合采暖制冷技术等方面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业务,并面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为河北省新能源及水资源高效利用提供科技支撑。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4年河北省科学院事业单位拟选聘工作人员20名,其中博士研究生19名,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3年3月27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1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8年3月27日以后出生)。
 
具体要求详见《河北省科学院事业单位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等设置。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选聘理由
 
我院为省级科研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进一步加强重点学科建设,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和服务河北发展能力,满足科研工作对高层次人才的需要,拟选聘一批优秀人才。
 
选聘硕士人员说明:
 
我院应用数学研究所急需招聘技术全面且有相关工作经验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为不降低所招聘科研人员的水平,拟选聘的硕士同时满足下面两个条件:
 
1.具有符合单位研究方向的高级技术职称;
 
2.符合以下3项之一:(1)发表符合单位研究方向的JCR一区学术期刊论文1篇以上(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2)获得符合单位研究方向的国家发明专利2件以上(第一发明人);(3)获得符合单位研究方向的省部级科技奖励三等奖前3名,二等奖前5名,一等奖或国家奖额定人员。
 
五、选聘范围
 
相关院校博士、硕士毕业生,具有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
 
六、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河北省科学院网站(https://www.heb-as.com/)面向社会公开发布选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电子邮件报名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接收报名,报名邮箱:
 
院部岗位:zr83036319@126.com
 
地理所岗位:zhang86048408@126.com
 
数学所岗位:hrshuxuesuo2021@163.com
 
生物所岗位:1487754780@qq.com
 
能源所岗位:705397992@qq.com
 
2.报名要求
 
(1)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并准确填写《河北省科学院事业单位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和《河北省科学院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情况登记表》(附件3)。
 
(2)报名邮件主题及内容
 
邮件主题格式为“河北省科学院2024年选聘+姓名+岗位名称”。
 
邮件内容应包含如下信息:
 
“姓名+报名参加河北省科学院2024年选聘+申报岗位名称+我(注明姓名)对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
 
邮件附件中应有下列内容的扫描件:身份证、本科、硕士、博士毕业证和学位证、成绩单、《河北省科学院事业单位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证明本人工作经历与业绩的其他材料,其中未就业应届毕业生还要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上述附件以压缩包形式发送。
 
注:国外院校毕业生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3)报名确认
 
工作人员收到报名信息,并初步审核电子申报材料,将会回复邮件,告知报名是否成功以及需要补充的材料。请考生务必注意查收回复信息。只有收到“姓名+您已报名成功。”信息后,才属于报名成功。
 
3.报名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选聘资格。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三)测评考核
 
由省科学院组织各用人单位组成测评考核组,采取面试答辩方式进行,主要根据应聘人员的学习工作经历、主持或参与的科研课题和发表的论文论著等情况,对其综合素质、专业技能以及与岗位匹配度进行综合评价。测评小组成员为7人,由用人单位、院组织人事部主要负责人、相关专业专家组成,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测评由测评小组成员全体表决,如该岗位参加测评人数为1人,则得票数2/3以上为通过,并记录测评及表决情况;如参加测评人数为2人及以上,面试当场打分,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测评结果及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考场张贴并于次日在省科学院网站(https://www.heb-as.com/)发布。
 
(四)体检、考察、公示
 
体检工作由各用人单位组织体检,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省科学院组织人事部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省科学院网站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五)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拟聘人员名册,连同招聘情况报告及拟聘人员相关证件材料,按程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系统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1-83018503(省科学院组织人事部)
 
监督举报电话:0311-83017262(省科学院机关纪委)
 
监督举报电话: 0311-66908539(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七、其他事项
 
通过省科学院网站(https://www.heb-as.com/)公布选聘测评时间和地点、测评结果、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本方案由河北省科学院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
 
联系人:河北省科学院组织人事部 张小兵
 
联系电话:0311-83018503;手 机:13673235661
 
电子邮箱: zr83036319@126.com
 
河北省科学院
 
2024年3月26日
 
1:河北省科学院事业单位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xls
 
2:河北省科学院事业单位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3:河北省科学院事业单位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报名情况登记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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