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北廊坊三河市选聘教师5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07 09:56:56 来源:
三河市2024年公开选聘教师公告
为保障我市教育教学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廊坊市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廊人社发﹝2015﹞37号),经研究决定,2024年公开选聘教师50名,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面试、考核基础上择优聘用。
本次选聘工作由三河市教育和体育局会同三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
二、选聘范围及岗位
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双一流”大学、京津冀地区省级直属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天津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
具体岗位详见《三河市2024年公开选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选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教育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选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条件和身体条件。
6.具有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必须与报考岗位相对应,具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考生可报考低学段岗位。
7.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8.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3日至2006年4月3日),博士可放宽到40周岁(1983年4月3日)。
9.限2024年应届毕业生报考(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10.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党籍、公职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6.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选聘的方法和步骤
选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面试、资格复审、考核、体检、公示及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公告
4月3日在三河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选聘公告,并在相关高校校园网站予以转发。
(二)报名
本次报名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每人只限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网站:https://zhaokao.caidaocloud.com/rp-sys/#/login
报名时间:4月25日9:00至4月30日17:00
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承诺履行《三河市2024年公开选聘教师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学历、学位、专业、教资等与报考岗位规定条件不符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1.报名注册登录。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注册报名,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选聘的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网上报名须用本人手机号申请注册,注册成功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
2.提交报考申请。考生登录报名系统后,要审慎选择报考岗位,按照表格内容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无法审核通过。
(三)面试
1.打印《面试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考生于5月8日至11日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彩色均可),面试具体地点、时间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
2.面试时间:5月12日
3.面试方法
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设计教学和实际授课的能力。试讲前,每位应聘考生有10分钟备考时间,试讲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不允许考生携带相关备考资料进入备考室和面试室。
4.面试成绩
试讲为百分制量化计分,打分方式采取“体操打分法”,即在所有评委打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其余评委的平均分数为考生成绩。
面试成绩当天在考试地点张贴,每半天公布一次。
5.面试评委会组成
面试评委全部聘请域外人员担任,每个面试评委组由7名评委组成,其中主评委1名,评委6名。
6.面试有关要求
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面试前,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否则取消面试资格。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备考室、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考生抽签时仍未到候考室者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面试不通过。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按照岗位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进入考核和体检程序人选。
7.资格复审
面试当天,考生需于面试后到指定的资格复审室进行资格核验。
①须提交以下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在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有效期内)、《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在有效期内)、《三河市2024年公开选聘教师诚信承诺书》(附件2)。
②“服务基层项目”、“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③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证件和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一份。
8.确定进入考核人员名单
根据选聘计划和考生面试成绩,分岗位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员名单。报考同一岗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者,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考核人选:烈士子女、学历(学位)层次较高者、师范类专业毕业生,若再相同,组织复试。
(四)考核
5月30日,在报名网站公布进入考核考生名单。时间为6月3日至7日,由三河市教体局组织实施,主要包括:
1.考核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核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2.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入职前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发现有犯罪记录的人员,取消拟聘用资格。
(五)体检
7月2日,在报名网站公布进入体检考生名单及注意事项。
7月5日,三河市教体局负责组织对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集中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六)公示
根据面试、考核、体检等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信息在三河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由于各种原因,在考核、体检、公示过程中形成的缺额,分别在各相关环节后,分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事业单位提出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同意,报经三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报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聘人员需于2024年8月25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未取得的予以解聘。
特别提示:考生务必牢记报名、打印《面试准考证》、资格复审、面试、考核、体检等时间信息。凡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随时关注三河市政府网和报名网站。公告发布后,如有新要求、新规定,公开选聘各环节时间、地点发生变化的,将另行公告通知。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坚持诚信原则,对在选聘考试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考生,经查实后,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选聘活动全过程,在任意环节发现考生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选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四)办理聘用手续前(2024年8月25日前),拟聘用人员将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均一式两份送至三河市教育和体育局人事股。若在规定时限内,拟聘用人员不能提供本人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予以解聘。
附件:
三河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