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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廊坊职业技术学院选聘15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30 13:52:45 来源:

廊坊职业技术学院公开选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廊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经廊坊市教育局、廊坊市人社局批准,按照引进急需、紧缺岗位人才的规定要求,廊坊职业技术学院在廊坊市公开选聘教师。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通过笔试、面试、考察等程序择优选聘。
 
二、选聘岗位和学历、专业、名额
 
公开选聘急需紧缺人员15名,(具体情况见附件1《廊坊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选聘急需紧缺人员岗位信息表》)。
 
三、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和违纪行为。
 
2.学历学位、专业等岗位条件:以选聘急需紧缺人员岗位信息表为准。
 
3.年龄条件:18-35周岁(1987年11 月30日- 2005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
 
4.身体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其他条件: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本次选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选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持有《普通高校毕业就业协议书》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岗位条件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参加廊坊市“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医”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人员;服务期满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岗位条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以下两类人员:一是从廊坊市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入伍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二是大学期间从廊坊市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后复学,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5)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1年、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3.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四、选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按照发布选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选聘公告
 
2023年11月30日-12月7日,在廊坊市、廊坊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发布选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选聘实行现场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
 
报名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参加报名与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1.报名时间
 
2023年12月9日至2023年12月10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
 
2.报名地点
 
廊坊职业技术学院(大学城校区)办公楼一楼校展室
 
3.报名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学信网打印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3)无违法违纪情况证明材料;
 
(4)在编在岗应聘人员原单位同意报名证明;
 
(5)近期正面小二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5张;
 
(6)将填写的《招聘报名表》发送至邮箱xy6028858@126.com,《招聘报名表》在公告中自行下载(见附件2)。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两份复印件。
 
学院选聘工作人员现场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按岗位条件要求确定进入笔试人选,应聘人员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因个人原因无法到现场报名,可由他人代报名,出具委托书及代报名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中请注明应聘人员符合国家招聘教师的身体条件。
 
本次公开选聘的任何环节,如发现报名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选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笔试
 
1.笔试科目。应聘人员参加教育类专业科目笔试。
 
教育类专业科目笔试包括《教育专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教育专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限90分钟,满分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考试范围参考《廊坊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专业科目考试大纲(试行)》(附件3)。
 
每科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总成绩为以上两科考试成绩之和,满分为2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地点在廊坊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发布:
 
8:00-9:30 《教育专业能力测验》
 
10:10-11:40 《公共基础知识》
 
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的相关考试要求,持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在廊坊职业技术学院官网查询,并由电话通知到考生,领取面试通知单。
 
4.进入面试人员按岗位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计划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如不足1:3比例,按实际报名人数进入面试环节)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笔试有作弊、一科缺考或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四)面试
 
1.面试时间按面试通知单时间为准。
 
2.面试采取试讲与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试讲和答辩均采用百分制量化计分,打分方式采取“体操打分法”,即对各位评委的打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的平均分为应聘人员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1)试讲
 
试讲时间为15分钟,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水平、语言表达能力,测评应聘人员专业知识掌握的广度、深度、学术水平以及教育教学方法等。抽签决定试讲题目和试讲内容。试讲之前,每位应聘人员有15分钟备课时间,试讲结束后,进入答辩环节。
 
(2)答辩
 
答辩时间一般为10分钟,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知识。
 
试讲及答辩成绩按比例(试讲成绩占60%、答辩成绩占40%)计算得出面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不足60分者直接淘汰。
 
(五)计算考试总成绩及确定进入考察考生名单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40%+面试综合成绩×60%。
 
确定进入考察考生名单: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考察的人员名单。
 
(六)考察
 
由学院选派考察小组,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提出考察意见并报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备案。考察内容主要包括:
 
1.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师风师德、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职位匹配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2.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入职前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发现有犯罪记录的人员,取消拟聘用资格。
 
3.严格落实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教职工准入查询实施办法》冀教人〔2023〕14号文件要求,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教职工准入系统查询。
 
(七)体检
 
对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集中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公示
 
经学院党委会研究决定后,对拟聘人员在廊坊市和廊坊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不符合选聘条件和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取消相关人员的拟聘资格。
 
由于各种原因,在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过程中形成的缺额,分别可以在面试后、考察后、体检后、公示后分岗位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的不能递补。
 
(九)聘用
 
选聘工作结束后,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报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审批。审批通过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签订正式聘用合同。拟聘人员接到通知后,要在15日内完成报到、工作转移手续,遇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需经市教育局、市人社局批准,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学院对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计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选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0316-2567800、19531008304(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东方大学城二期廊坊职业技术学院办公楼一楼(34路公交车廊坊职业技术学院站)。
 
附件1:廊坊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选聘急需紧缺人员岗位信息表.docx
 
附件2:廊坊职业技术学院公开选聘教师报名表.docx
 
附件3:廊坊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育类专业科目考试大纲(试行).docx
 
廊坊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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