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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衡水市财政局下属财政投资评审中心选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2-01-05 08:31:24 来源:

  2022年01月05日讯:为满足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用人需要,经市政府批准,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为保证选聘工作的顺利实施,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本次公开选聘以德才兼备为用人原则,实施过程中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采取笔试和面试的办法,综合考评、择优聘用。

  二、选聘对象及条件

  (一)选聘对象:

  1.2021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

  2.衡水市户籍(含报到证派往我市;含户口迁移证派往我市)往届毕业的高校毕业生。以上相关证明的日期以2021年12月30日之前(含12月30日)有效。

  (二)选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报名年龄要求:1986年12月30日至2003年12月30日期间出生。

  5.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条件。详见《衡水市财政局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

  (三)其他条件: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选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四)下列人员不在选聘范围内:

  1.在读普通高校学生;

  2.机关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现役军人;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选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1月4日——2022年1月6日下午17:00截止(以收到报名邮件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的报名方式,提交报名表和相应佐证材料,报名电子邮箱为hssczjrjk@126.com。

  3.报名提交材料:

  (1)完整、准确填写《衡水市财政局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户口本、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本市户籍及相关证明(全体往届毕业生)、报考人员按人事管理权限由相关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意见及相关证明(往届已就业毕业生)等证件的扫描件、有效期内的学信网学籍和学历认证报告;

  (3)本人签字的《诚信承诺书》(附件4)。

  以上所有材料以一个压缩包(.rar)的形式发送到报名电子邮箱。压缩包须以“姓名+联系电话”命名,邮件主题须标明为“姓名+联系电话”,未标明者视为无效报名。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在衡水市财政局官网公布(http://czj.hengshui.gov.cn/),同时以电话形式通知到考生。

  1.笔试。

  笔试围绕行政管理、财经、法律法规等相关内容进行测试,满分100分。

  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5: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人选。

  若报名参加笔试人数少于10人,则取消笔试环节,直接进入面试。

  2.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

  3.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考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按照考生综合考试成绩,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综合考试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面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工作经历长者的顺序确定。都相同的一并进入体检考察,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

  (三)体检

  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财政局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财政局提出聘用意见,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考察不合格者,由主管部门及相关事业单位提出取消聘用资格的意见,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四、注意事项

  (一)建立事业单位公开选聘诚信档案,对考生在选聘过程中发生的失信行为进行记录。考生必须履行《诚信承诺书》要求,对个人提交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要追究责任。

  (二)考生在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务必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资格审查、测试、体检、考察、递补的,自行承担责任。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18-2158328

  点击下载>>>

  1.衡水市财政局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2.衡水市财政局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衡水市财政局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

  4.诚信承诺书

温馨提示: 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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