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雄安新区容城县采取“人事代理”形式定向选聘教师5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25 09:42:34 来源:
容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4年采取“人事代理”形式定向选聘教师公告
为加强我县教育系统师资队伍建设,解决师资力量不均衡问题,经报请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以“人事代理”形式从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定向择优选聘部分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一)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严格标准、统一聘用的原则;
(三)坚持根据需求、注重均衡的原则。
二、选聘方式
本次选聘采取“人事代理”形式。按照制定选聘方案、发布选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岗前培训及岗位安置等步骤进行。
三、选聘范围
容城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非在编教师。
四、选聘岗位、名额及条件
(一)岗位和名额
本次共选聘教师50名。其中:初中教师岗25名,小学教师岗25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能胜任相应学段教育教学工作、遵守纪律、服从安排。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性疾病、无抑郁病史及精神心理问题。
5.年龄为45周岁以下(1979年7月22日以后出生)。曾获省部级及以上与教育教学有关荣誉奖励的(以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评选结果为准),可放宽至48周岁以下(1976年7月22日以后出生)。
6.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7.普通话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等次(语文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等次)。
8.具有相应学段岗位的教师资格证(高中和中职可下行使用至初中及小学,初中可下行使用到小学)。
9.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10.与容城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存在劳动合同,且2024年6月30日前仍在岗。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受党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检查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4.已被我县公办学校录用的人事代理(劳务派遣)人员。
五、选聘程序
(一)发布选聘公告
2024年7月22日—2024年7月26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29日上午8:30至7月30日下午5:30。
2.报名形式: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每个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条件限报一个学段岗位。填写《容城县2024年采取“人事代理”形式定向选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须签名承诺,未签名者报名无效),报名时需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含学历认证报告)、普通话证、教师资格证、劳动合同、报名表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报名表需由所在学校校长同意签字,并审核盖章。
现场报名地点:容城县教育局四楼会议室。
3.资格审查:由教育局组织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入笔试环节,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三)笔试(2024年8月4日上午9:00—11:00)
1.根据教育局审核成功报名并缴费人员名单确定笔试人员。
2.进入笔试的考生2024年8月2日10:00后登录网站https://bdyw2024rcxp02.ibaoming.net/打印《笔试准考证》,请密切关注网站公告。
3.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教育教学改革知识等,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
4.笔试结束后三日内,考生登录网站https://bdyw2024rcxp02.ibaoming.net/查询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下一环节。为保护考生个人隐私并参照公务员招录做法,考生只能查询个人成绩。
按各选聘岗位不超过1:2的比例,依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全部进入下一环节。
(四)资格复审(2024年8月9日)
根据岗位要求,容城县教育局需向人社局提交以下材料:
1.容城县2024年采取“人事代理”形式定向选聘教师报名登记表(报名人员须签名承诺,未签名者报名无效,教育局审核人签字生效);
2.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等材料、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提交需加盖单位公章(工作经历证明应根据管理权限由单位提供),以上资料均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容城县教育局带有“已初审”字样的审核章。
3.应聘者必须对所提供的所有材料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面试资格,相关责任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五)面试(2024年8月12日)
进入面试的考生2024年8月10日15:00后登录网站https://bdyw2024rcxp02.ibaoming.net/打印《面试准考证》,请密切关注网站公告。
1.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侧重于教育教学实践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根据报名时选择的面试科目作为试讲科目。试讲内容统一提供,备课时间为10分钟,试讲时间不超10分钟。
2.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具体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3.记分方法采用体操打分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分数取平均值)。
4.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5.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6.查询考试结果及体检安排。面试结束后,考生及时上网查询综合考试成绩及是否进入体检,并按要求做好体检准备。
(六)体检(2024年8月14日)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选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末位成绩如出现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为:①全日制学历层次高的;②符合报考岗位规定学历毕业时间早的;③出生日期早的。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执行,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负担。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政审、考察(另行通知)
需要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根据体检、政审结果,按不高于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综合考察拟对选聘人选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工作实际等方面进行考察。在面试、体检、政审、考察阶段,如有因举报查实或其他情形影响聘用而出现的岗位空缺,在同岗位同组别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成绩并列时,优先递补的顺序与优先进入体检环节的条件要求相同。
(八)公示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政审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名单在容城县政府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
(九)岗前培训及岗位安置
1.由教育局教师发展中心组织安排,集中对公示后无异议的考生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以教育法规及师德教育、班级建设和学生管理为主。
2.报考初中段、小学段教师由教育局提供岗位,并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
六、聘用及待遇
(一)定向选聘教师采取“人事代理”方式,聘期3年。期满,根据工作需要,经考核合格后可续签;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签。聘用人员比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落实见习工资、定级工资、养老保险(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和公积金等待遇。从2024年9月1日起薪,开支渠道由县财政保障。相关政策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二)定向选聘教师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合同聘期3年,其中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执行见习期工资。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对被聘用者不按规定时间到岗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外地户口聘用人员户籍迁移按照新区相关政策执行。
七、纪律和监督
(一)选聘工作的全过程要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严肃选聘纪律。对下列违反本规定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选聘过程中作弊的;
3.选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选聘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违反本公告的其他情形的。
(三)对违反公开选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本公告选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四)本次招聘有关信息将通过网站、短信、电话或邮件等方式进行通知,招聘各环节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者确保填报的手机号码、邮箱等联系方式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在补录环节如3次未接电话的视为放弃。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八、监督、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0312—5605025
人社局:0312—5612239
教育局:0312—5556809
(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00—11:30,14:30—17:00)。
附件:
容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