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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海南省第五人民医院招聘11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29 16:34:17 来源:
海南省第五人民医院2024年“百场万岗”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贯彻落实《百万人才进海南行动计划(2018—2025年)》,加大“十四五”期间我省卫生健康人才引进力度,持续做好“百场万岗”招聘活动,根据《聚四方之才共建自贸港“智汇海之南”招才引智活动总体方案》《中共海南省委组织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招才引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等有关要求,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共11名。
  一、单位基本情况
  海南省第五人民医院(海南省皮肤性病防治中心)是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的正处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是我省唯一一家集医疗、预防、保健、科研、教学为一体的省属大型现代化皮肤性病专科医院。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按岗招聘的原则。
  三、招聘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共11名。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须征得原所在单位同意。委培、定向及财政预算管理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委培、定向单位及在编在岗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
  法律法规、规章对应聘人员资料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5.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6.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7.失信被执行人;
  8.现役军人;
  9.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
  10.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11.《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12.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招聘的;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等条件详见《海南省第五人民医院2024年“百场万岗”公开考核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精神,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 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五、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公告通过海南省第五人民医院(http://www.hipf.com.cn/)官网发布公开招聘信息,明确招聘的岗位、人数、学历、专业、年龄等所需资格条件等。后续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在医院官网发布公告。
  (二)组织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不接受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截至2024年6月6日
  3.报名邮箱:hnswyrs@163.com
  4.办公地点: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龙华路8号海南省第五人民医院党委办公室(人事)
  联系人及方式:陈老师、黄老师,0898-66725537
  5.报名电子材料清单:
  (1)《海南省第五人民医院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请登录海南省第五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hipf.com.cn/)下载并如实完整填写,本人签名并扫描上传);
  (2)近期免冠彩色相片(JPEG);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在同一页面)复印件,户口本(户主与本人页)复印件;
  (4)与应聘岗位相匹配的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学历学位证书等。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所在学校相关证明;
  (5)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4 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到毕业时间的,需上传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扫描件。2024年应届规培生因规培期未满而未能取得规培合格证的,须提供所在规培单位出具的规培证明,规培结束当年须取得规培合格;
  (7)《考生诚信承诺书》(本人签名并扫描上传,见附件3)。
  6.报名材料要求
  (1)以上材料须统一压缩为“zip”文件包并发送至报名邮箱,报名邮件主题和附件文件名须统一为“应聘岗位+姓名”格式(例如:“病理科医师(初级)某某某”);
  (2)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供报名有关材料和信息,凡因本人报名信息填写不完整或错误、提交报名材料不齐全、不清晰、不符合要求,而导致审核不通过的,责任自负;
  (4)请报考人员保持报名所留联系电话的准确、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自误责任自负。
  (三)资格审查及查询
  报名截止后10天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完成报名人员资格初审。采取考核方式招聘的岗位按资格审查合格实有人员进行考核。采取考试方式招聘的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该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比例不低于1:3,若报名合格人数未达1:3比例,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人员数,直至取消该岗位人员招聘。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核未通过的,须在报名期限内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未重新提交或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不能参加考试。
  已经提交报名材料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登录海南省第五人民医院官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因电话不畅,其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核发准考证
  报考人员资格审查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统一核发笔试《准考证》;审查不合格的不予考试。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含考核方式招聘),将于考试或考核前的7个工作日在海南省第五人民医院官网公布(时间不少于3天)。
  (五)信息发布
  招聘工作各环节的进展情况,包括考试人员名单、面试人员名单、准考证打印、考察人员名单、体检人员名单和拟聘用公示人员名单等环节,将在每项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海南省第五人民医院官网发布。
  (六)组织考试
  1.考核招聘方式。
  (1)成立考核组
  邀请本领域相关专家组成考核组,考核组由5名或7名评委组成,本单位及主管部门的评委不超过60%。
  (2)考核形式
  以现场面试形式进行,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9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3号)等相关规定,采取答辩、案例分析等形式对考生的专业知识水平、业务能力、学术成果等进行综合评分。面试的命题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
  (3)考核合格分数线划定
  为确保考核招聘人才质量,考核招聘面试考核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如该岗位考核人员综合分均未达合格分数线时,取消该岗位招聘。
  (4)根据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按该岗位拟招聘职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对报考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须在合格分数线上,同时具有考核组三分之二以上(含)人员现场表决通过,方可列入体检考察人选。
  (5)具体考核时间和地点待定,具体以发布公告为准。
  2.考试招聘方式
  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琼人社规〔2021〕2号)和严格执行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琼人社规〔2021〕3号)相关规定,笔试和面试的命题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考察应聘人员的知识水平和能力素质,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个阶段,每个阶段成绩均为百分制,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6:4的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
  (1)组织笔试
  ①笔试方式
  考试为闭卷考试,满分100分。笔试时间与地点详见准考证。
  ②合格分数线划定
  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履职基本要求等因素,分岗位科学合理设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且笔试合格分数线不低于参加该岗位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笔试平均分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情况在海南省第五人民医院官网公布,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天。
  (2)组织面试
  ①成立面试小组
  采取抽签方式,邀请本领域相关专家组成面试小组,由5名或7名评委组成,本单位及主管部门的评委不超过60%。
  ②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应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在面试前3天在海南省第五人民医院官网公布。
  资格复审须提供相应岗位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如因校方原因晚发或者缓发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学校出具的证明。留学回国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委培、定向及财政预算管理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委培、定向单位及在编在岗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报考具有2年(含2年)以上与专业相关的工作经验岗位的人员须提供2年以上社保养老清单、劳动合同以及单位工作证明并盖章。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上述材料,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③面试命题、方式及内容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主要考查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岗位适应力等综合能力。
  ④组织实施面试
  面试小组成员(考官)评分后,成绩的计算方式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将其余考官的终评分相加之和除以其余考官数,得到最后面试得分。考试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合格分数线均划定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⑤综合分数计算
  综合分分数同分者,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加试以面试形式进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⑥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在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入围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至低1:1比例确定入围人员。
  (七)体检及考察
  1.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不予聘用。自愿放弃的,须提交自愿放弃书面说明,明确应聘岗位、放弃原因等,本人签名。空缺的岗位名额,可在应聘相同岗位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2.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由海南省第五人民医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
  3.体检结果应及时告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向海南省第五人民医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或以上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时应当有纪检人员陪同。
  4.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由海南省第五人民医院抽调有相关经验的人员组成考察小组到应聘人员原工作或学习单位,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查阅个人档案,并形成考察报告。
  (八)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及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海南省第五人民医院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按照相关规定程序调查处理,并及时把调查处理结果报告省人社厅。公示期满,不存在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未能按期提供相关证件材料的;
  4.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九)办理聘用及相关待遇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对初次就业或工作时间未满一年的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一年,工作时间一年及以上的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招聘人员享受的待遇按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符合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的,按照海南省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落实有关待遇。另外,我院按皮肤科骨干医师岗位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的给予安家费30万元。
  七、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的情形的,应当实行回避。
  (二)严格执行招聘纪律,如有违反《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三)公开招聘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招聘工作全部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海南省第五人民医院纪检科:0898-66754523,联系人:周老师(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陈老师、黄老师,0898-66725537(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本次招聘方案未尽事宜,由海南省第五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附件: 海南省第五人民医院2024年“百场万岗”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240529.docx
  1.海南省第五人民医院2024年“百场万岗”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海南省第五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报名表(编外)
  3.考生诚信承诺书(模板)
  4.同意报考证明(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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