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海南省政协机关所属事业单位选调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23 16:45:04 来源:
海南省政协机关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第1号)
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规定(试行)》(琼人社发〔2018〕518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2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3号)等有关规定,为做好省政协机关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选调工作,结合工作实际,海南省政协机关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工作人员。
一、选调职位和人数
此次省政协机关所属事业单位省政协委员联络服务中心及省政协网络议政服务中心选调管理人员4名,其中:省政协委员联络服务中心2名,省政协网络议政服务中心2名,具体职位信息详见《海南省政协机关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人员范围
报名人员范围为本省在编在岗公务员(参公)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备注:选调所聘岗位为七级管理岗及以下。
(二)报名资格条件
选调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三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3.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
4.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6.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4月18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高级职称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3年4月18日以后出生);
7.文字功底扎实、综合研究能力强、统筹协调能力强;
8.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9.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考人员所在机关(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方可报考。
任职时间和最低服务年限等计算时间截至 2024年4月1日。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以及未经用人机关(单位)同意报考的;
5.失信被执行人(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应当回避的;
7.尚在新录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试用期限内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与考察、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选调公告在政协海南省委员会官网https://www.hainanzx.gov.cn、海南省政协微信公众号发布,后续选调工作的各有关事项,在政协海南省委员会官网发布公告。
公告时间:2024年4月18日至2024年4月28日。
(二)组织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本次选调采取个人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后应及时登录政协海南省委员会官网了解选调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报名包括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照片和提供证明材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选调岗位。
本次公开选调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选调公告,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海南省政协机关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2),签署《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信息填报不全或虚假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2.报名时间和地址
报名时间:2024年4月29日8:00至2024年5月13日12:00。根据审核结果补充材料截止时间:2024年5月13日17:00。(周末正常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网址:政协海南省委员会官网https://www.hainanzx.gov.cn
3.报名具体步骤和要求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以下材料:
(1)《海南省政协机关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签名并扫描上传);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在同一页面)复印件,户口本(户主与本人页)复印件;
(3)与应聘岗位相匹配的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认证证书等;
(4)本人近期2寸免冠蓝底电子证件照;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考人员所在机关(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6)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
4.资格审查及查询
根据选调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等进行资格初审。网上报名系统在已过报名期限后不再接受考生新注册报名。已经提交报名材料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未重新提交或资格审查仍未通过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不能参加考试,系统将于规定时间内准时关闭。
按岗位的选调数与应聘该岗位符合报考条件人数比例不低于1:3方可举行笔试,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选调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选调。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选调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选调规定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结果一般在报名结束后10天内公布。
5.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报名资格审查表和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留意政协海南省委员会官网https://www.hainanzx.gov.cn公告。考生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各个环节的考试时,均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部分,将委托有资质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承担命题和考务组织工作。
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进行命题,测试应聘人员的知识水平和能力素质,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选调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综合总成绩为百分制,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计算,综合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重点测试报考人员运用所学知识分析、研究、解决工作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笔试合格分数线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履职基本要求等因素,分岗位科学合理设定,且不得低于参加本岗位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笔试平均分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在面试前3天在政协海南省委员会官网公布。
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选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上述材料,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笔试成绩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者不列入拟入围面试人选。由省政协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不同岗位邀请5或7名相关专家组成面试考官小组,其中海南省政协机关考官小组专家成员占比不超过60%。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重点测试面试人员逻辑思维、业务素质、语言表达和其他综合能力。面试结束后,考生应在候分区当场核对本人的抽签顺序号、准考证号、面试成绩,确认无误后签名离场。
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并在网上公示。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岗位的选调人数,在笔试、面试均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按照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由省政协办公厅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省政协办公厅承担。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向省政协办公厅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或以上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时应当有监督小组工作人员陪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由选调领导小组等额确定考察人选。组织有相关经验的同志组成考察小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工作实绩、群众公认度以及在关键时刻、急难险重工作中的具体表现和担当意识。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考察环节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不予聘用。自愿放弃的,须提交自愿放弃书面说明,明确应聘岗位、放弃原因等,本人签名。空缺的岗位名额,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
综合考试成绩、体检、考察、职位要求等情况,经省政协机关党组集体研究同意后,确定拟选调人选。拟选调人选名单在政协海南省委员会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拟选调人选公示期间放弃选调资格、拟选调人选公示结果影响选调等情形,导致选调职位出现空缺,不再递补。
五、调动任职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程序办理调动任职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公开选调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六、纪律与监督
(一)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情形的,应当回避。
(二)严肃选调工作纪律。选调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与选调相关的信息情况,考察时应公道正派不得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对违反工作纪律的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或纪律处分。
(三)严格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提供虚假报名信息,不得作弊;对违反选调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合同,予以清退。
(四)广泛接受群众监督。选调工作全部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1.海南省政协机关纪委:0898-31999266(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海南省政协办公厅组织人事处:0898-31999212,31999338(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七、其他
本公告由省政协办公厅负责解释。
1.选调工作咨询电话:0898-31999212,31999338(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898-31999337,31999301(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
海南省政协办公厅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