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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黔东南州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16人方案

发布时间:2024-04-03 11:10:25 来源:
  黔东南州大学生乡村医生(补录)计划专项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省卫生健康委等5部门关于做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录和编制保障工作的通知》(黔卫健函〔2024〕36号)等文件精神,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黔东南州大学生乡村医生(补录)计划专项招聘工作人员16名(具体招聘单位及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为做好公开招考聘用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3届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
 
  2.符合其他有关政策规定,按2023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人员也可报考,包括: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参加“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察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大学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直接接受规范化培训的人员,于2023年培训合格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具体学历及专业等要求详见《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4.报考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6年4月1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8年4月12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限黔东南州户籍或黔东南州生源,并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政务(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含正在服刑期间的);
 
  4.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5.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
 
  6.已定向到其他具体市(州)、县(市、区、特区)、乡(镇)的人员;
 
  7.黔东南州人事考试不良诚信记录人员或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有关专项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违规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8.有《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2021年版)》和《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1年版)》禁止从事相应行业的;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10.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明确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公开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发布官方网站为黔东南州卫生健康局网站(http://wsjkj.qdn.gov.cn/)、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qdn.gov.cn/),报考者应密切关注相关指定网站发布的有关信息,避免因未及时阅读公告致使延误考试。
 
  三、报名及网上资格初审
 
  (一)网上注册和报名
 
  1.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24年4月11日09:00至2024年4月13日17:00[特别提醒:根据近年网络报名情况监测,报名最后一天易出现网络拥堵情况,各位考生务必合理安排报名时间,提前提交报名信息。网上资格初审期间务必密切关注本人资格审查情况,及时打印《报名表》和缴纳报名考试费。]登录“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qdn.gov.cn/)”“网上报名系统”(http://pta.bjpass.com/site/eqiAzu)进行报名。
 
  2.报考人员通过报名网址在报名规定时间内(2024年4月11日09:00至2024年4月13日17:00)注册并登录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后提交审核,逾期不再受理新的报名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由考生自行选择)。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填写《黔东南州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人员(补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考生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通畅。所填写的联系电话如有变动,请考生及时与所报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联系并告知新号码,否则造成无法联系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视为考生自动弃权。
 
  3.报考人员根据所要报的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包括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jpg、jpeg、png格式、30KB以上且小于300KB,因照片模糊、头部显示过小等原因造成无法审核通过的,责任自负)。所填信息及照片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审核”提交报名信息待审。注意:考生填写完成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或审核未通过重新修改报名信息后,都需进行提交审核操作。点击“提交审核”键后,考生将不能修改报名信息。若不点击“提交审核”键,审核单位将无法审核报名信息,导致报名失败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
 
  4.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本《实施方案》《岗位及要求一览表》《报名表》,如实提交和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并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因报考人员未及时在规定时间内查看本人的审核状态,造成错过修改报考岗位(报考信息)或重新提交报考申请时间的,责任由考生自负,视为报名失败,并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招聘岗位。
 
  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笔试前,由黔东南州卫生健康局会同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指定网站公布每个岗位报名人数。
 
  (二)网上资格初审
 
  网上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4月11日09:00至2024年4月14日17:00。资格初审由设岗县(市)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1.设岗县(市)资格初审部门(单位)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必须在24小时内审核确认报考者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并对照《实施方案》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者提交的报名申请进行资格初审。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24年4月13日17:00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2024年4月13日17:00至2024年4月14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核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资格初审环节中,不符合条件的报考者进入缴费环节且仍在资格初审期间的,由报考者和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黔东南州卫生健康局商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报考务部门进行改报。如缴费环节结束后仍未改报成功的,视为报名失败。不符合条件的报考者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者成绩无效。
 
  2.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确因信息有误须修改的(报考单位和报考岗位不得修改),须本人向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申请,经黔东南州卫生健康局商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报考务部门修改。
 
  (三)网上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于2024年4月11日09:00至2024年4月15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缴纳考试费,考试费100元/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成功的人员,须打印两份《报名信息表》供资格复审等工作使用。
 
  (四)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网上缴费结束后,报考者请于2024年4月18日09:00至2024年4月19日17:00登录“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qdn.gov.cn/)”“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若准考证信息存在错误,请及时联系考务部门进行修改。
 
  四、考试方式
 
  本次考试主要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为闭卷考试。
 
  (一)笔试考试时间及科目
 
  2024年4月20日上午09:00—11:00《医学基础知识》
 
  若因不可抗力需调整笔试考试时间,则另行通知。
 
  笔试具体地点见《笔试准考证》。笔试考生须同时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等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二)笔试环节成绩计算
 
  笔试环节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笔试成绩由黔东南州卫生健康局、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指定网站进行公告,供考生查询,请考生密切关注。
 
  笔试考试结束后,由黔东南州卫生健康局会同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定笔试环节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参加笔试考试的考生未达笔试环节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现场资格复审
 
  面试前应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采取现场资格审查方式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工作由设岗县(市)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在设岗县(市)卫健部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指导下开展,资格复审地点详见附件2。
 
  (一)资格复审对象
 
  现场资格复审对象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1:3的比例确定,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达不到1:3比例的,按照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参加笔试的考生须达到划定的笔试合格分数线并经资格复审合格的确定为拟进入面试(专业测试)对象。
 
  (二)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有关材料
 
  拟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持以下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国外或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学历学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岗位需求的所学专业条件,以国家认可的《毕业证书》明确的在校学习专业和教育部学信网(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所载专业为准,专业不一致的,资格审查不得通过。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考生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证》为准。?
 
  3.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3张。
 
  4.《黔东南州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人员(补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2份;
 
  5.参加“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还须提供期满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以及所在服务地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团委(项目办)或“引导办”出具的考察合格证明。
 
  6.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伍的人员须提供退伍证(截止2024年4月13日退伍未满1年)。
 
  7.大学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直接接受规范化培训并于2023年规培合格的人员须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经资格复审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及复审工作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资格复审递补
 
  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并根据本《实施方案》规定的程序及条件,在资格复审递补期内按该岗位笔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在接到递补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给出是否递补参加资格复审的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放弃递补资格。资格复审递补在资格复审递补期内开展,资格复审递补期结束后不再递补。资格复审递补期由黔东南州卫生健康局会同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指定网站公告。
 
  考生应密切关注资格复审等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而未参加资格复审(含递补资格复审,下同)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资格复审结束后,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由黔东南州卫生健康局会同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指定网站向社会公示。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提供学历、学位、职称、资格证书等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六、面试(专业测试)
 
  面试(专业测试)工作由黔东南州卫生健康局会同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
 
  面试(专业测试)具体时间在指定网站另行公示。
 
  面试(专业测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面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在“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sj.qdn.gov.cn/)”“网上报名系统”打印。
 
  面试(专业测试)考生须同时持《面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专业测试)。
 
  面试(专业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的运用能力及适应拟招聘岗位工作的能力情况。
 
  面试(专业测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未参加面试(专业测试)或面试(专业测试)成绩无效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综合成绩计算
 
  考生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笔试环节成绩×50% +面试(专业测试)环节成绩×50%。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如遇考生放弃体检及体检、考察、拟聘用公示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等情况的,空缺岗位均不予递补。
 
  八、体检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面试结束后,根据各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生综合成绩出现末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考生列为体检对象,如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
 
  (二)体检
 
  本次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贵州省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由设岗县(市)统一安排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
 
  体检时间及地点由设岗县(市)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工作于面试结束后及时开展。
 
  九、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参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进行。考察工作在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考察内容主要是了解掌握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有《公务员录用规定》、《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规定的不得录(聘)用情形的和有《实施方案》中“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之一的,考察结论不得定为合格。
 
  十、审查备案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黔东南州卫生健康局会同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指定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取消聘用资格,一时尚难查实的,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填写《贵州省市州及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一式四份)和《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汇总表》,并附接收意见、考核材料及其他相关材料由设岗县(市)卫生健康局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黔东南州卫生健康局汇总后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审查备案手续。
 
  聘用人员应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明确派遣至具体村卫生室服务,在村卫生室服务不低于6年(不含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入职后3年内须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如未能取得相应资格,则解除聘用合同,严格按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聘用到我州村卫生室工作的毕业生,按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和批准权限解除聘用。
 
  本年度同时考取我州其他事业单位工作岗位的考生,可以选择,但必须在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式批准备案之前作出选择,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式备案到具体单位后,就不再另行备案到其他单位。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7天内拒不报到的(不可抗力除外),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纪律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要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规定和要求执行,违规违纪行为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和相关规定处理。
 
  (二)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履行组织招聘工作的命题、评卷、监考、面试考官、体检检查等职责及办理其他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为了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凡发现并经查实考生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本次公开招聘的笔试和面试均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十二、本《实施方案》及未尽事宜由黔东南州卫生健康局商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
 
  咨询及监督电话如下,请考生在工作日工作时间内拨打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855-8696212
 
  监督电话:0855-8696281
 
  网上报名技术(考务部门)服务电话:0855-8221416
 
  附件1:黔东南州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补录)人员公开招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xls
 
  附件2:黔东南州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人员(补录)公开招聘咨询(监督)电话、资格复审联系人及地址一览表(2).xls
 
  附件3:黔东南州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人员(补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附填表注意事项).doc
 
  黔东南州卫生健康局 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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