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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黔东南州台江县卫生系统事业单位专项招聘方案

发布时间:2022-11-04 14:54:45 来源:

  2022年11月04日讯: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备案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2020〕212号)、《黔东南州委办公室、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为打造国内外知名民族文化旅游目的地提供人才保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东南党办发〔2018〕1号)和《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启动2022年卫生系统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实施方案备案的通知》(黔东南人社局通〔2022〕79号)等文件精神,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2022年台江县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专项招聘工作人员2名(具体招聘单位及招聘岗位详见附件)。为做好此次专项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满足下列相关条件)

  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并符合拟报考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岗位中有学位要求的还需取得同等学位,本《实施方案》及附件所称“同等学位”指考生报考岗位所用学历对应学位,下同);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上显示的专业与学历必须和《职位表》上要求的专业与学历一致(仅是学位证书上专业与《职位表》专业一致视为专业不符)。报考人员学历、专业须与教育部学信网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所载的信息一致,有学位要求的岗位报考者的学位信息须与学位网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所载的信息一致,方视为符合岗位要求。考生资格条件以符合本《实施方案》及职位表需求的对应条件为准(如有多个学历的,不得交叉使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事业心,服从组织分配;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4年11月12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1月13日及以后出生);报考“层级”为“乡镇”岗位的报考者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1年11月13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报考者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1年11月13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或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报考者,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6年11月13日及以后出生);

  4.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公务员录用规定》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5.定向到市(州)、县(市、区、特区)、乡(镇)的2022届毕业生,只能报考所定向的市(州)、县(市、区、特区)、乡(镇)岗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受过党纪、政务(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被辞退未满5年的;

  5.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含正在服刑期间的);

  6.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7.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8.定向到具体行业(单位)、县(市、区)的应届毕业生;

  9.“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截至2022年11月11日服务期未满一届的,以及参加2022年度“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已签约的人员;

  10.截止报名时止,已招考聘用到我州事业单位试用期(见习期或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1.截止报名时止,已招考录用到我州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选调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2.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报考未征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县级及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意见的(州级及以上单位暂不提供组织人社部门意见);

  13.截至2022年11月11日在读的非2022届毕业生;

  14.黔东南州人事考试不良诚信记录人员;

  15.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1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二、公开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台江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gztaijiang.gov.cn)向社会公布招聘的职位、数量、资格条件等有关情况。

  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发布以台江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gztaijiang.gov.cn)为准。报考者应密切关注相关指定网站发布的有关信息,避免因未及时阅读公告致使延误考试。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现场递交报名表及报名所需材料即开展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凭报名表及报名材料进行交费,交费完毕视为报名成功。

  考务费用为每人100元。原农村贫困人员、城乡低保人员和贫困应届毕业生可减免考务费。在报名时,还需出示以下相应证明材料之一:户籍所在地县乡村振兴局或农业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学校资助机构出具的证明等。

  温馨提示: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健康码为绿码、大数据行程卡无异常、体温检测正常、携带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现场进行报名。

  现场资格审查由台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从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抽派专人共同负责,对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考生不得拒绝其报名申请,对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考生要做好解释工作。资格审查部门(单位)及审查工作人员对照本《实施方案》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进行资格审查,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因资格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审核通过并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无效并追究资格审查有关人员责任。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2日至11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台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社大楼五楼视频会议室)。

  3.报名所需材料:

  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国外或港、澳、台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登录访问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在线下载打印本人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各1份。岗位需求的所学专业条件,以国家认可的《毕业证书》明确的在校学习专业和教育部学信网上备案注册的专业为准,专业不一致的,资格审查不得通过。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下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考生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证》为准。

  ③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3张,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彩色证件照片(照片大小114×156像素、小于20KB、JPG格式),命名“岗位代码+姓名”,上传至台江县考试指导中心邮箱(tjxkszdzx@163.com)。

  ④《台江县卫生系统事业单位2022年专项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电子版命名“岗位代码+姓名”,上传至台江县考试指导中心邮箱(tjxkszdzx@163.com)。

  ⑤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县级及以上组织或人社部门(州级及以上单位暂不提供组织人社部门意见,但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同意报考意见;国有企业在职职工须持所在单位和有人事管理权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⑥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如执业资格证等)。已通过执业(从业)资格、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测评),仅等待证书发放的,可提供考试合格的成绩单(需加盖县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公章;在国家行政机关指定官方网站打印合格成绩单的不用加盖)。

  4.报名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本《实施方案》《职位一览表》《报名表》及承诺书,如实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考试时间相同的其他招聘岗位。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报名时统一使用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下同)。考生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通畅。所填写的联系电话如有变动,请考生及时与台江县人社局考试指导中心联系并告知新号码(联系电话0855-3840006),否则造成无法联系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视为考生自动弃权。

  5.报名(交费)结束后,将在台江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gztaijiang.gov.cn)公布每个岗位报名成功人数情况。报名(交费)结束后,无人交费的招聘岗位将取消招聘计划。

  6.拟进入面试(专业测试)或笔试人员名单由台江县人社局向社会公示。

  7.报名交费成功考生,务必根据本实施方案附件五的要求,扫码关注“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贵州健康码”,认真填写承诺书。体温异常以及身体出现发热(体温高于37.3℃)、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的,要及时报告台江县事业单位考试指导中心(联系电话:0855-3840006)。《台江县卫生类事业单位2022年专项招聘工作人员新冠肺炎防控个人承诺书》“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贵州健康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作为面试(专业测试)或笔试进入考场的必查资料,请考生认真填写,并带至考场备查。

  8.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学历、学位、职称、资格证书等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考试方式及成绩计算

  (一)考试方式方法将根据考生的报名情况确定。

  1.同一职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35人(不含35人)的,先进行笔试,再按1:3比例进行面试(专业测评);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即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生综合成绩出现末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考生列为体检对象,如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笔试和面试(专业测试)分值各为100分。

  2.同一职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小于或等于35人的,只进行面试(专业测评),即考生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如出现面试成绩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只进行面试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后续环节。

  (二)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台江县人民政府网公布的相关信息,保持通讯畅通,并做好个人防护和考试准备。

  (三)面试(专业测试)

  面试(专业测试)工作由台江县人社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及事项详见《面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请关注指定网站相关公告)。

  (四)综合成绩计算

  考生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1.参加笔试的考生,笔试、面试(专业测评)成绩按百分制比例进行折算(具体折算比例见附件2)。即: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笔试所占比例+面试(专业测评)成绩×面试(专业测试)所占比例。

  2.直接进入面试(专业测试)的考生,考生考试综合成绩=面试(专业测试)成绩。

  笔试、面试(专业测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如遇考生体检、考察、拟聘用公示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等情况的,空缺岗位均不予递补。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专业测试)成绩的比例计算考生的综合成绩,台江县人社局根据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考生考试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对象(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生综合成绩出现末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考生列为体检对象,如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专业测试),以再次面试(专业测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

  1.既参加笔试又参加面试(专业测试)的考生,其考试综合成绩需达60分及以上,方可具备进入体检资格;

  2.直接进入面试(专业测试)的考生,面试(专业测试)分数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具备进入体检资格。

  (二)体检

  本次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公务员录用规定》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由台江县人社局统一安排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

  体检时间由台江县人社局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参加体检考生须符合疫情防控的要求才能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工作于面试结束及时开展。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参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进行。考察工作在台江县人社局的指导下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在考察(政审)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政审)不合格,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报经同级人社局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受过党纪、政务(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三)曾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辞退未满5年的;

  (五)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含正在服刑期间的);

  (六)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七)定向到具体行业(单位)、县(市、区)的应届毕业生;

  (八)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九)“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截至2022年11月11日服务期未满一届的,以及参加2022年度“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已签约的人员;

  (十)截止报名时止,已招考聘用到我州事业单位试用期(见习期或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一)截止报名时止,已招考录用到我州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选调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二)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报考未征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县级及以上组织、人社局同意报考意见的;

  (十三)不符合本《实施方案》和所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专业、年龄和其他资格条件要求的;

  (十四)截至2022年11月30日未能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有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国外学历也须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取得毕业证书及相应认证书);

  (十五)截至2022年11月11日在读的非2022届毕业生;

  (十六)自接到考核通知之日起15日内,未能提供有效个人档案且无正当理由的;

  (十七)在职人员,在近3年年度考核中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的、不定等次(见习期、试用期除外)的;

  (十八)黔东南州人事考试不良诚信记录人员;

  (十九)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二十)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七、审查备案

  经笔试、面试(专业测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台江县人社局在指定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报主管部门、台江县人社局审核,再按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报州人社局办理审查备案手续。

  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录(聘)用(劳动)合同关系的,在新单位正式聘用前,须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合同关系。

  聘用人员应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明确最低服务年限,严格按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聘用(新参加工作)到我州事业单位工作的毕业生,按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和批准权限解除聘用。

  本年度同时被我州多个县(市)事业单位或州直事业单位(含凯里学院、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列为拟聘用人员的考生,可以选择,但必须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式批准备案之前作出选择,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式备案到具体单位后,就不再另行备案到其他单位。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7天内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考试疫情防控要求

  1.请各位考生在进入笔试、面试、体检各环节之前,减少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尽量减少外出活动,勿前往新冠肺炎正在流行的地区,减少走亲访友和聚餐,尽量在家休息。

  2.请各位考生如实填写《台江县卫生类事业单位2022年专项招聘工作人员新冠肺炎防控个人承诺书》(详见附件5),进入考场时一并提交。如出现发热(≥37.3°C)、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须如实告知报考单位所在地人社部门,如有隐瞒后果自负。

  3.各位参加考试的考生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扫描“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贵州健康码”均为绿码,确认未到中高风险地区,持有“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体温检测合格,并符合国家、省、州疫情防控要求才能参加考试。

  招聘全过程,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专家研判意见,对以上防控要求适时作出调整。请各位考生考前注意关注指定网站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国家、省、州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九、纪律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要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规定和要求执行,违规违纪行为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和相关规定处理。

  (二)考务相关工作人员须严格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本次公开招聘的笔试和面试(专业测试)均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十、本《实施方案》未尽事宜由台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台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台江县招聘咨询电话:0855—3840006

  台江县招聘监督电话:0855—3840022

  附件1:台江县卫生类事业单位2022年专项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xls

  附件2:台江县卫生类事业单位2022年专项招聘工作人员信息发布指定网站、咨询电话及笔试面试所占分值比例一览表.xls

  附件3:台江县卫生类事业单位2022年专项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填表注意事项).doc

  附件4:同意报考证明(模板仅供参考).doc

  附件5:台江县卫生类事业单位2022年专项招聘工作人员新冠肺炎防控个人承诺书、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操作说明.doc

温馨提示: 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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