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贵州黔东南州三穗县公安局招聘辅警11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23 13:53:35 来源:
三穗县公安局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三穗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共11名,主要为公安机关日常警务活动及相关工作提供辅助支持,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6.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有关资格条件;
7.报考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6年9月30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94年10月01日及以后出生);满足相关职位报考条件的可放宽至35周岁(1989年10月01日及以后出生)。
8.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应聘警务辅助人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1.烈士遗属和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警务辅助人员的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见义勇为人员。
(三)具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受过司法拘留、行政拘留的;
3.因卖淫、嫖娼、赌博、吸毒等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4.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因严重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7.在读的普通高等教育非2024届毕业生;
8.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报考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报考者可通过“三穗县人民政府政务网”(http://www.gzss.gov.cn)查询本次招聘的职位、招考人数、报考资格条件、考试类别等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4年0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024年10月08日至10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报名及资格初审地点: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地点在三穗县公安局政工室(425室)。
报名资料:1.如实填写的《报名信息表》;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3.2024届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4.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5.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以及见义勇为人员需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6.报考人员如有工作单位,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原件。
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对减少、取消的职位在“三穗县人民政府政务网”(http://www.gzss.gov.cn)上进行公布。
职位招聘计划减少的,该职位的报考者不得进行职位调整。职位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者本人提出改报符合其他职位条件的申请,经审核通过后予以改报。
三、招聘程序
(一)笔试
笔试内容:由综合知识测试和专业能力素质测试两部分组成,主要考查内容包括时事政治、职业能力测试、公安基础知识及常用法律法规知识。采取闭卷统一考试,卷面成绩满分100分,折算为百分制后按40%计入总成绩。
笔试时间:2024年11月02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以通知和笔试准考证为准。
笔试准考证领取:笔试准考证采取现场领取的方式发放,领取时间2024年11月0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领取地点为三穗县公安局政工室(425室)。
报考者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公布:笔试结束5个工作日以内在“三穗县人民政府政务网”(http://www.gzss.gov.cn)上公布笔试成绩查询的具体事宜。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环节,末位成绩并列的报考人员同时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面试者思想政治素质、综合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职业认同等方面内容。面试分值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详见“三穗县人民政府政务网”
(http://www.gzss.gov.cn)上公布的面试公告。
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即: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三)体能测评
面试成绩合格的所有人员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参照中组部、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公政治〔2024〕6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能测评采取单项淘汰方式进行,凡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放弃资格。
体能测评成绩现场公布,由报考人员签字确认。对测评项目结果有异议或举报事项的,应在该项目测评结束后当场向监督员提出,对事后再提出异议或举报的不予受理。
体能测评时间、地点详见“三穗县人民政府政务网”(http://www.gzss.gov.cn)发布的体能测评公告。
体能测评结束后,合格人员名单在“三穗县人民政府政务网”(http://www.gzss.gov.cn)上公布。
四、体检及政治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若同一职位末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且仅有一名报考人员为本招聘公告优先聘用的1、2、3情形,则该报考人员优先进入体检环节。否则,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按计划招聘岗位人数1:1确定体检、政治考察对象。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 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报考人员出现体检项目不合格,可以申请复检一次,最终以体检医院出具的复检结果为准。政治考察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等有关要求执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等原因产生的职位空缺,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在“三穗县人民政府政务网”(http://www.gzss.gov.cn)上发布的体检公告。
五、公示及聘用
体检、政治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三穗县人民政府政务网”(http://www.gzss.gov.cn)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参加岗前培训并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本人在公示期满之日起1个月内自行负责解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六、薪酬待遇
每月应发工资3700元(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执行勤务期间发放执勤补助,提供住宿,伙食免费。其他福利待遇按照现在职警务辅助人员待遇执行。工资薪酬根据三穗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财政状况等进行动态调整。
七、报考咨询
报名及相关事宜咨询电话:0855-4522367
咨询时间:8:30-12:00,14:00-17:30
特别提示: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共同维护良好考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