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西玉林市事业单位招聘应征入伍普通高校毕业生2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05 14:59:21 来源:
2024年下半年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征入伍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告
为进一步激励高素质人才参军入伍,提升我市兵员征集质量,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和《玉林市激励高素质人才参军入伍的若干措施(试行)》规定,决定组织2024年下半年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征入伍普通高校毕业生,全市共计划招聘2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意识形态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4.符合2024年下半年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条件,且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符合毕业条件的2024年应届毕业班生可先报考),仅可报考入伍地县(市、区)岗位;
5.已被确认为2024年下半年男兵预征对象或2024年下半年女兵通过网上初选人员;
6.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定向到具体行业或事业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2.被选拔为直招军士的人员;
3.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含纳入事业单位总量管理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14日—16日8:30-12:00,15:30-17:00。
2.报名地点: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地址见《2024年下半年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征入伍普通高校毕业生岗位计划表》(附件1)。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填写《入伍承诺书》(附件2)、《2024年下半年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征入伍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附件3),贴本人近期标准的1寸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
4.报名要求:报考者须仔细阅读《2024年下半年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征入伍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中的告知信息,如实填写本人有关情况和个人意愿。如填报的信息不完整、错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影响作出资格审查结论的,由此所产生的后果与责任由报考者自负。报考后应保持所留联系方式通讯工具的畅通,确保招聘单位能够及时联系报考者。如因报考者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导致招聘单位无法联系的,责任由报考者负责。未签订《入伍承诺书》的取消考试资格。
(二)资格审查
1.审查时间:2024年8月14日—16日8:30-12:00,15:30-18:00。
2.审查方式。资格审查方式为现场审查,由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3.结果反馈。资格审查结果原则上现场予以反馈。特殊情况无法当场反馈的,应告知报考者,并于次日反馈。
三、考试
2024年下半年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征入伍普通高校毕业生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本次考试无需缴纳考试费。考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分值为100分。
1.笔试时间、地点:2024年8月31日前,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2.考试内容: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主要测试时事政治、常识判断、法律知识、职业道德、言语理解和表达、判断推理、综合分析等。
3.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后2日内可到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查看笔试成绩。
4.笔试合格分数线
笔试结束后,根据参加考试人员笔试成绩的总体水平划定并公布笔试合格分数线。考生只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才有资格竞争进入岗位面试范围人选。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分值为100分。由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为9月8日前,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面试人选确定
笔试结束后,面试组织实施机关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人数,按1:3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的人选。招聘岗位笔试人数不达1:3比例时,按实有笔试人员进行面试。
2.面试要求
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出场面试,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扣减面试成绩3—10分。
3.面试合格分数线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考试总成绩及同分处理办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不能区分的,按各类优先政策确定人选;如还不能区分的,增加补充考试,补充考试的内容、方式由各县(市、区)确定并组织实施。
四、人选确定及公示
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征兵办,从体检和政治考核双合格人员中,根据招聘单位计划招聘的岗位人数,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拟带编入伍人选,并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日。
公示有异议经查实被取消带编入伍资格的,空缺名额按照个人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按程序公示。
五、签订协议
公示合格人员与入伍地县(市、区)党委编办、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和征兵办签订《玉林市带编入伍高校毕业生退役就业协议书》(附件4)。
六、退役安置
带编入伍高校毕业生士兵服役满2年及以上,经部队批准退役后,持入伍批准书、退役证和《玉林市带编入伍高校毕业生退役就业协议书》到入伍地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报到。按照“人岗相适、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安置岗位后,由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服役期间表现特别优秀且为市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的退役带编入伍高校毕业生,可安排到有空编的市直事业单位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工作。
以下情形协议自动终止:
1.入伍当年9月份前未取得毕业证的;
2.未服满义务兵役的;
3.服役期间受到严重警告以上(含)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4.服役期间考入军队院校或被选拔为军官的;
5.退役后符合国家规定的安置政策的;
6.自部队批准退役之日起超过30日不报到且无正当理由的;
7.不服从安排的或本人自愿放弃带编入伍退役安排的(放弃后不影响其他方式就业);
8.丧失工作能力的。
七、聘用待遇
受聘人员按有关规定享受本市市直事业单位或县(市、区)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八、失信处理
应聘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
(三)其他应当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
九、招聘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考试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对招聘考试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775—2695773(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机关党委)。
本次招聘考试的组织机构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开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考试辅导班和发行销售的各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参考书(资料)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机构无关。
本公告由玉林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
咨询电话:
市征兵办0775-2583022
市人社局事业科 0775-2684008
北 流 市人社局 0775-6399207
容 县人社局 0775-5117909
陆 川 县人社局 0775-7236082
博 白 县人社局 0775-8227091
兴 业 县人社局 0775-3910921
玉 州 区人社局 0775-2897209
福 绵 区人社局 0775-2225101
玉林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