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西玉林市事业单位招聘661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18 11:06:16 来源:
2024年玉林市“鬱上英才·创就玉林” 人才交流大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事业单位人员队伍力量,围绕产业人才需求,补充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我市决定在2024年玉林市“鬱上英才·创就玉林”人才交流大会期间开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工作,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6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4年4月23日9:00-12:00。
(二)报名地点:玉林市人力资源市场(玉林市体育中心主体育场)。
本次事业单位招聘划分市直高层次人才招聘专区、市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招聘专区、教育行业招聘专区、 行业招聘专区和县级事业单位紧缺岗位招聘专区等板块,请报考人员认真查看各岗位的招聘条件。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和职业道德。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22日至2006年4月22日)。乡镇事业单位岗位适当放宽年龄限制;市、县部分岗位对取得中级职称或硕士研究生的人员放宽至40周岁以下,对取得副高级职称或博士研究生的人员放宽至45周岁以下,具体见各岗位计划表(附件1-5)。特别优秀和紧缺专业的人才经招聘活动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6.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5。
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要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学历专业可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附件9)。
7.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的岗位,报考者须为应届高校毕业生,即国家承认学历的2024年取得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的学生。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或大学生退役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报考定向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
8.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2024年经住培合格在 机构就业,按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2024年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本公告及附件中所称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数。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玉林市〔含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纳入岗位总量管理人员);
9.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回避关系的岗位。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聘、辞退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4年4月22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计。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符合岗位条件的可以报名,但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的毕业生在2024年4月22日前〕能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等证书以及岗位所需相关资格证。
三、招聘范围
主要面向全国(含港澳台地区)、广西公开招聘。各个岗位的具体招聘范围详见计划表(附件1-5)。招聘范围以户籍所在地或参加高考时的生源地为准。台湾居民取得祖国大陆认可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的,可以报考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相应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的,可以报考相应岗位。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报名。其中市直事业单位、同个县(市、区)事业单位只能选取一个报考,但可同时报考市直、不同县(市、区)岗位。
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0),请下载填写打印后手写签名;
2.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验讫后返还;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验讫后留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
4.招聘范围为广西的需提供户口簿复印件(若生源地为广西,户籍已迁出,可现场说明);
5.岗位所需的资格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验讫后留复印件。具备相关企业工作经历的人员需提供所在企业开具的相关证明原件,符合“两个同等对待”条件的人员须提供住培所在医院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
(二)资格审核
招聘活动当天(9:00-12:00),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当场反馈审核结果。审核通过者扫码进入单位招聘群,审核不通过的可另选岗位报名。
(三)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包括笔试、面试,部分岗位通过直接面试或直接考核方式招聘。主要测试报考者必需的综合知识和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市直高层次人才招聘增加面谈测评,测评分值达到80分方可进入面试。
1.笔试
招聘本科以下或初级职称以下的岗位(乡镇事业单位除外),原则要求笔试。如招聘岗位计划数和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不达比例(具体由各招聘岗位确定)的,可免笔试直接面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测试时事政治、常识判断、法律知识、职业道德、言语理解和表达、判断推理、综合分析等。
笔试时间、地点和成绩公布地点等相关事宜由招聘单位确定。
2.面试
招聘硕士研究生或中级职称的岗位,可免笔试直接面试。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或采取试讲方式,特殊岗位增加专业测试,详见计划表(附件1-5)。面试分值100分(专业测试另计分,分值100分,面试与专业测试按4:6的权重折算面试成绩)。
(1)面试人选确定
需笔试的岗位,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人数,按照笔试分数由高到低以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1:3比例或免笔试的岗位,按实有人数进入面试。
直接面试的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审核同意,按实有人数进入面试。
(2)面试要求
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出场面试,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扣减面试成绩3-10分。
(3)面试合格分数线
市直高层次人才招聘岗位的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其他岗位面试成绩如未在附件或计划表补充说明,则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否则不能进入考核、体检程序。
面试时间、地点和成绩公布地点由招聘单位确定。
3.直接考核
招聘博士研究生或高级职称的岗位,可直接考核。招聘岗位有具体考核说明的,以附件形式明确。
4.开考比例
(1)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的比例达到1:3的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应减少招聘计划到规定比例开考。经减少招聘计划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原则上不予开考。确因需要急需在当年补充人员的紧缺专业岗位,须写明理由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方可开考。
(2)放宽县(市、区)事业单位岗位的开考比例,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如下办法确定:
①驻地在县城(城区)的事业单位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的开考比例为1:2(属自治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可根据当地空编情况降低开考比例)可以申请开考。达不到1:2的,应减少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至符合1:2的开考比例。经减少计划招聘人数仍达不到1:2的岗位,原则上不予开考。
②为解决乡镇事业单位招人难问题,乡镇事业单位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的开考比例达到1:1的,可以申请开考。
5.确定签约人选
(1)采取笔试+面试或直接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相同的,按各类优先政策确定签约人选,仍不能确定的,如在附件或计划表有补充说明的,按补充说明,若无说明则加试,加试的内容、方式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确定并组织实施,择优确定签约人选。
(2)采取直接考核方式招聘的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为1:1的,现场考核初步认定合格的,可先签订就业协议,待后续全面考核完成后再进行下一步程序。
(四)体检与考核
1.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
2.考核。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其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拟聘人员。空缺岗位可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考核时间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确定并发布公告。
(五)公示、聘用及待遇
经单位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
公示结果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依法签订聘用合同。使用事业编制和周转编制招聘的人员,办理入编手续;使用教职人员控制数、聘用教师控制数和聘用人员控制数招聘的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受聘人员按有关规定享受玉林市、县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高层次人才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
(三)其他应当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
报考人员在考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其违纪违规行为计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六、请广大报考者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招聘单位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聘用机会。
七、本招聘公告由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岗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解释。咨询电话和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5。
八、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开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考试辅导班和发行销售的各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参考书(资料)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机构无关。
九、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考试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对招聘考试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775—2695773(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党委)。
咨询电话:
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的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5)
市人社局事业科 0775—2684008
北流市人社局 0775—6399207
容 ?县人社局 0775—5117909
陆川县人社局 0775—7236082
博白县人社局 0775—8227091
兴业县人社局 0775—3910921
玉州区人社局 0775—2897209
福绵区人社局 0775—2225101
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