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西梧州职业学院(梧州市职业教育中心)招聘简章
发布时间:2024-04-19 13:58:12 来源:
梧州职业学院(梧州市职业教育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简章
为加强我院专业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根据学院(中心)实际需要,2024年4月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13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学院简介
梧州职业学院成立于2008年1月,是一所公办全日制综合性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梧州职业学院和梧州市职业教育中心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管理模式,秉承“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精准培训、服务地方”的办学理念,践行“尚德崇信,精技砺能”的校训。
学校(中心)占地面积408亩,建筑面积28.8万平方米,中高职教职员工共839人,目前全日制在校生27334人,其中高职在校生17029人,中职在校生10305人。
学院(中心)面向梧州市“5+2”重点新兴产业设立8个高职二级学院和3个中专教学部。8个高职二级学院分别是:马克思主义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建筑环保工程学院、卫生健康学院、教育学院、商学院和乡村产业振兴学院。3个中专教学部分别是:中职教学部、卫生教学部和技工教学部。通过专业评估、优化专业布局,现设高职专业36个,中职专业39个。是广西职业技能竞赛优秀组织单位、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广西高校安全文明校园、广西卫生优秀学校、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梧州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实践基地、梧州市廉政文化建设先进单位、梧州市党员教育培训示范基地。学院(中心)教学服务实力雄厚,拥有10个国家和自治区级示范性特色专业、7个示范性实训基地。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爱党的教育事业。
(二)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适应教育岗位需要的身体和心理素质,符合岗位聘用条件要求。
(六)人员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可放宽至40周岁(年龄计算至报名首日)。
(七)报考时必须提供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有效证件。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
5.依法被辞退公职未满五年的人员;
6.在梧州职业学院历次招聘工作失信人员;
三、招聘对象、人数、岗位及其他条件
1.招聘对象:符合岗位条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2.招聘人数:非实名人员控制数13人。
3.具体招聘岗位名称、人数、条件和招聘方式详见《梧州职业学院(梧州市职业教育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非实名人员控制数计划表》(附件1)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按应聘、考试、考核、体检等程序进行。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如发现同时报考多个招聘岗位,则取消招聘资格。报名时所提供的证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考材料弄虚作假者,考试成绩全部作废,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资格审查由梧州职业学院负责。
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凡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报名资料,到梧州职业学院报名点进行现场报名。
(二)报名地点
梧州职业学院图书馆一楼职工书屋。
(联系电话:0774-6015914 13977495309 18078071046)
(三)报名时间
2024年5月10日- 5月12日上午9:00-12:30,下午13:30-18:00。
(四)报名材料
1.须本人签字的报名登记表(附件2)。
2.近期免冠2寸照片1张(粘贴在报名登记表上)。
3.报考者必须提供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在学信网下载),年龄超35岁者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以上证件请提供原件及复印件(A4纸)各1份审核(原件审核后退回),其中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A4纸同一页面。
4.在职人员须提供有用人权限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对按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人员,提出申请和承诺,经同意,可在面试通过后,进行考察前提供,若未能提供按自动放弃岗位);离职人员应聘的,提交离职证明材料。
五、考试
报名后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凭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参加梧州职业学院组织的笔试和面试。
(一)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与报考人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少于1:3,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经报市人社部门同意后方可开考;确实不能开考的岗位,经报市人社部门同意后,告知相关报考人员。
(二)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试题分值满分100分,以高校教师资格考试教材《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的内容为主。具体流程严格按笔试有关操作规定执行。
(三)面试
1.面试对象:
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同时笔试成绩60分为合格,低于60分者不具备进入面试资格。以设岗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达不到1:3的比例,经报市人社部门同意后,方可面试。
2.面试内容:
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教育教学业务及潜在能力,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过程、教学方法和教学基本功等。
3.面试方式:
采用传统教学形式试讲,由考生自选相关专业的高职院校教材备课试教,试讲时间15分钟。
考生需准备试讲教案一式七份,教案设计2节课的内容,请复印试讲教材封面、目录、内容页。教案上不能出现本人名字、工作单位、授课班级、授课学校等信息,教案内容不能做标记,如果出现以上违规标记的,试讲教案不能带入考场,同时面试成绩扣3分。
4.面试评分办法:
考官按评分标准给予整数分值进行评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成绩的计算方法采取要素合成的计分法。在所有考官评出的要素分值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考官所评要素分值的平均值,即为该考生在此要素上的得分。将各要素上的最后分值相加,得出考生面试的成绩。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低于60分者不具备进入下一程序的资格。
对考生面试成绩在90分以上或60分以下的、面试考官必须在评分中说明理由,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经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面试成绩达不到70分以上(含70分)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5.证书证件材料不全、无效或弄虚作假的,学院有权取消报考者的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其本人承担。
(四)考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考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学院张榜公布,同时在梧州人才网和梧州职业学院网站发布;面试满分值为100分,该岗位面试结束40分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学院张榜公布,同时在梧州市人才网和梧州职业学院网站发布。
(五)考试总成绩确定
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权重算考试总成绩。
1.照顾加分:少数民族笔试加3分。
2.笔试总成绩计算: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照顾加分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六)时间安排和注意事项
1.领取《笔试准考证》
报名期间,报名材料审核无误且符合岗位条件的,当场发放《笔试准考证》。
2.领取《面试通知书》
通过考试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设岗数1:3的比例确定的面试人员,凭本人身份证于2024年5月29日—5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到梧州职业学院综合办公楼B616领取《面试通知书》。
3.笔试时间:2024年5月26日9:00—11:00
笔试地点:梧州市三龙大道88号 梧州职业学院
面试时间:2024年6月2日
面试地点:梧州市三龙大道88号 梧州职业学院
4.注意事项
在2024年5月29日—30日期间,请拟进入面试的人员保持电话畅通,或主动向招聘单位取得联系。截至2024年5月30日17:00未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考生视作放弃面试资格。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
六、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以设岗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考核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分者进入考核程序。如在拟录用岗位首位的应聘者个人提出放弃录用,则顺延到下一名应聘者进入考核,以此类推。
学院通过全面了解被考核人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意识、道德品质修养、人际沟通能力、心理调适能力、学习工作及身体状况等情况,客观公正地确定被考核人员的考核结果。因考核不合格或被考核人个人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其缺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考核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
七、体检
由市人社部门联系到有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付。学院和报考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由市人社部门联系到有资质的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八、公示
拟招聘人员名单在学院内张榜公示,同时在梧州市人才网和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九、人员聘用
(一)《梧州职业学院(梧州市职业教育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非实名人员控制数计划表》(计划表)中“且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可放宽至40周岁。”仅适用于符合报名条件审核,不作为录用岗位聘用的条件使用。
(二)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三)被录用者与梧州职业学院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附补充协议),聘期为五年,且服从梧州职业学院工作安排。
(四)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五)招聘考核贯穿整个招聘过程。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用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一经聘用,若报考人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因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十、其他
学院招聘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规范操作,面向社会公开,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学院的纪检监察部门对本次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实行全程监督。
十一、本《简章》由梧州职业学院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4-6015914 0774-6015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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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职业学院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