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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钦州市招聘县级政府统计机构统计协管员(协统员)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16 15:15:27 来源:

  2023年10月16日讯: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区县级政府统计机构聘用统计协管员(协统员)有关事项的通知》(桂政办发〔2020〕60号)和《广西县级政府统计机构统计协管员(协统员)聘用管理办法(试行)》(桂统字〔2020〕84号)《广西县级政府统计机构统计协管员(协统员)招聘办法》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现将钦南区统计局、钦北区统计局2023年度公开招聘统计协管员(协统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钦州市2个区统计局:钦南区统计局、钦北区统计局。

  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统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统计改革、统计科学发展规划及统计调查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和完成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和专项统计调查及地方统计调查任务。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完成各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统计协管员(协统员)为编外人员,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钦州市2023年度公开招聘县级政府统计机构统计协管员(协统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涉及专业类别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附件2)。

  协统员劳动报酬参照自治区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经费补助标准执行,职业保障、其他福利待遇、教育培训以及日常管理等所需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统筹保障。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态度,组织纪律观念较强,品行端正,为人友善,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爱岗敬业、责任心强,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四)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14日至2005年10月14日期间出生)。

  (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范围一般包括统计学类、会计与审计类、经济学类、数学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法学类等。

  (六)身心健康。

  (七)政府统计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开除未满5年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9.其他不符合招聘有关要求的人员。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户籍、现役、辞职、辞退、工作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3年10月14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例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为1987年10月14日至2005年10月14日期间出生)。

  四、信息发布地址

  本次公开招聘所有信息均在钦州人才网(https://qz.gxrc.com/)及相关网址发布。

  五、招聘流程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网上查询笔试成绩。报考人员统一登录https://gx.bmpta.com/xgy/index.aspx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对本人所填报的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4日8:30至2023年10月20日18:00。

  报名前,报考人员须对照《钦州市2023年度公开招聘统计协管员(协统员)岗位信息表》条件相符的岗位进行填报。

  2.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相关岗位资格条件和相关报考诚信承诺书。每名报考人员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且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考试收费:本次考试不向考生收取任何考试费用。

  (二)报考资格审查

  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10月14日8:30-10月21日18:00。

  报考者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网上报名期间报考申请未确认提交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可以直接改报其他岗位。

  原则上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报考资格审查人数的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3,已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因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接到资格审查单位通知后,可于报名期间改报其他岗位,逾期不再受理。

  报考人员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进入考试阶段。通过资格审查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在钦州人才网及相关网址公布。

  (三)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

  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时间:2023年11月6日18:00后。

  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及报名登记表。打印中遇到问题的请与钦州市统计局联系解决(咨询电话:0777-2824439)。

  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有效居民身份证等是报考人员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四)考试

  考试由钦州市统计局和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原则上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报考资格审查人数的笔试开考比例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减少招聘计划或视情况调整开考比例。

  1.笔试

  笔试时间:2023年11月11日9:00-11:00。

  自治区统计局负责统一招聘命题。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以及岗位所需的知识(含统计基础知识和统计法律法规)、技能的掌握和运用能力。不指定教材。

  2.笔试地点

  考试的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查询

  报考人员可在广西县级政府统计机构统计协管员(协统员)报名系统查询笔试分数。笔试成绩查询时间:与合格分数线公布时间一致。

  4.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

  5.发布面试公告

  在钦州人才网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明确面试人选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

  6.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现场宣布。面试成绩为最终成绩,笔试成绩不计入总分。

  面试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12月2日前。

  面试时间:2023年12月9日前。

  结构化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面试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岗位招聘名额与实际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均达不到合格分数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主要测试面试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基本技能、专业技能、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领悟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考生最终成绩按面试成绩计分。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考试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核

  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自愿放弃考核资格或者考核不合格的,视情况从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按上述程序和要求进行体检和考核;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凡是不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不真实的,以及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

  钦州市统计局和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面试、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钦州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因无考核人选或体检合格人选,以及报考人员本人自愿放弃而被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在公示中注明。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的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

  1.驻市发展和改革委纪检监察组:0777-3688119。

  2.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钦州市统计局:罗雅文、0777-3688252;

  钦南区统计局:刘思妙、0777-2693133;

  钦北区统计局:翁立秋、0777-3686958。

  附件1.钦州市2023年公开招聘统计协管员(协统员)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xls

  钦州市统计局

  2023年10月13日

温馨提示: 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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