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东肇庆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教师18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11 10:34:14 来源:
肇庆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等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肇庆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1.肇庆市工业贸易学校是市教育局下属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经费按财政补助二类拨付,主要负责中职学校教育教学工作。
2.肇庆市农业学校是市教育局下属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经费按财政补助二类拨付,主要负责中职教育教学工作。
3.肇庆中学附属幼儿园是市教育局下属不定级别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经费按财政补助二类拨付,主要负责学龄前儿童教育教学工作。
4.肇庆市商业幼儿园是市教育局下属副科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经费按财政补助二类拨付,主要负责学龄前儿童教育教学工作。
二、招聘对象
本次公招岗位13个,公招人数18人。招聘对象为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人员,含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公告规定的港澳居民。其中可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人员包括:
1.国家统一招生的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非在职)。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非在职),2022年1月1日至报名首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且在面试资格审核前完成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上述人员须自毕业证书落款之日起至报名首日时未曾与用人单位建立过人事或劳动关系。招聘过程中,将通过比对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等方式,对应聘人员在规定期间内是否曾与用人单位建立过人事或劳动关系进行核查。
3.正在参加或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等人员)。
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毕业时间以毕业证落款时间为准。具体岗位及报名要求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年龄、工作经历和相关证明材料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即2024年7月16日。
四、报名与考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6日9:00分—7月22日17:00分,共5个工作日,工作日上班时间接受来电咨询;逾期、逾时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请登录“肇庆市事业单位报考系统”(https://sydwbk.zqzhrs.cn:8081)报名,并按照报名要求上传相关资料。经资格初审后,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登录系统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3.报名材料:
(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提供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学历学位证书(境外学习的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岗位要求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报考教师岗提供)、最高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或工资证明、社保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3)教育教学类比赛获奖证书和其他荣誉证书(如有)。
5. 其他要求:
(1)报考人员须诚信报考,报名表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报考岗位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须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在校学习期间的社会实践及勤工助学等不视为工作经历。只有原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不能通过工作经历资格审核,报考人员还需要提供劳动合同或工资证明、社保证明等其他佐证材料,以证明其对应工作经历。
(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报考人员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岗位多报无效。
考生所学专业(含海外学历学位)未列入《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若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专业”(代码为6位数),考生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按前款规定以相近专业报考。
(4)港澳学习、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5)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具体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6)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服务地区为广东省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3年内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的考生,笔试成绩加5分。上述人员请于报名时上传有关证明原件申请加分。
(二)资格审查
由各招聘学校对报考人员进行网上报名资格初审,查验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对符合资格初审要求的,另行通知参加笔试。对拟入围面试的考生,另行通知现场资格复审,对符合资格复审要求的,另行通知面试相关事宜。
(三)考试
本次招聘按有关规定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考试采用先笔试后面试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均实行100分制,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考生不得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不合格考生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1.笔试
(1)考试内容:根据按岗设考原则,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岗位相关知识等。
(2)考试形式:采用闭卷形式。
(3)笔试时间和地点:报名结束后根据报考人数确定考场和时间再另行通知。
(4)笔试成绩通过“肇庆市事业单位报考系统”(网址:https://sydwbk.zqzhrs.cn:8081)查询,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
(1)入围人选:面试人选在笔试合格考生中依成绩高低顺序,按拟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如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未达到1:3比例,则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方式:采取试教的面试形式,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和相关专业能力。
(3)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向考生本人公布。
(4)信息公告: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相关事宜在肇庆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zhaoqing.gov.cn/zqjyj/gkmlpt/index)发布,请考生留意电话或信息通知。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试总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在肇庆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zhaoqing.gov.cn/zqjyj/gkmlpt/index)发布。
五、体检与考察
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肇庆市教育局另行组织面试。
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港澳居民还应按《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得列为拟聘用对象。
六、公示与聘用
(一)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同时在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zhaoqing.gov.cn/zqrsj/gkmlpt/index)和肇庆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zhaoqing.gov.cn/zqjyj/gkmlpt/index)公布,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二)现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国有企业正式员工的,拟聘用人员须与原单位解除聘用或人事关系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期限内未能与原所在单位解除聘用或人事关系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本岗位面试合格考生中按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招聘学校提出意见报肇庆市教育局同意。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四)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按照肇庆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工资福利政策执行。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收取报考人员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请应聘人员考试前认真阅读准考证的注意事项,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应聘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有效身份证由招聘学校提出意见报肇庆市教育局同意。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证件不齐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三)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由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监督,并由肇庆市纪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和市教育局机关纪委进行直接监督。
报考咨询电话:
肇庆市工业贸易学校 0758-2718193 黎老师;
肇庆市农业学校 0758-2621446 周老师、陈老师;
肇庆中学附属幼儿园 0758-2288977 余老师;
肇庆市商业幼儿园 0758-2233647 林老师。
监督电话:
肇庆市教育局人事科0758-2829904;
肇庆市教育局直属机关纪委0758-2806718;
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58-2209780。
附件:
肇庆市教育局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