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云浮新兴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8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08 10:40:13 来源:
新兴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
为满足新兴县综合性应急救援工作需要,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经新兴县消防救援大队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原则及方法
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体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方法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具体招聘工作由新兴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实施。
二、招聘名额:
8名政府专职消防员(限男性)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风正派,吃苦耐劳,忠于职守,顾全大局,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工作中能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志愿献身应急救援事业;
(二)年龄条件:18周岁以上,29周岁以下(退伍军人、持有B1以上驾照者放宽至30周岁;
(三)学历条件: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学历,包括具有高中以上同等学历的技校、中专、高职学历;
(四)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体形端正,身体无明显不良症状和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重度平跖足,无传染性疾病,身体协调性好,反应敏捷。身高不低于1.62米,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大专以上学历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五)退伍军人、警校毕业生、有灭火救援、车船驾驶经验、以及擅长篮球、公文写作、熟悉电脑操作等优先录取;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被公安机关辞退、解聘记录的;
4、有被消防队伍辞退、解聘记录的;
5、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6、其他原因不宜进入应急救援队伍工作的。
四、主要职责及工作内容
(一)管理
1、被聘用后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学习灭火救援基本理论、政策和知识,掌握灭火救援技术、战术和指挥方法;
(2)扑救火灾;
(3)承担地震等自然灾害,建筑施工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空难等生产安全事故,恐怖袭击、群众遇险等社会安全事件的抢险救援任务;
(4)协助处置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生物灾害、危险品化学事故、水上事故、环境污染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5)防火巡查、消防宣传培训、火场宣传;
(6)“119”接、处警;
(7)消防车驾驶(需具备相应的驾照);
(8)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2、按照下列要求实行准军事化管理:
(1)按照消防队伍思想政治教育大纲要求参加政治学习,培养忠贞品质、坚强意志和优良作风;
(2)身体条件达到《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3)业务技能达到消防队伍相应职级消防士水平和《灭火救援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4)按照要求参加执勤备战相关工作,每月调休假期8天;
(5)集中食宿,并按照要求建立严谨的执勤、训练、工作、生活秩序。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政府综合性应急救援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按照信息发布、报名、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1日—2024年4月30日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者本人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县消防救援大队二楼办公室报名。
3、地址:新兴县新城镇文锦路50号
4、报名需知:
(1)报考人员须自行打印报名表并如实填写,报名表上粘贴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2)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有效学历证书,曾获部队及消防救援队伍奖励者提供奖励证书复印件,具备B1以上驾驶证的需提供驾驶证复印件,退伍军人需上交退伍证复印材料;
(3)凡通过全国职业技能考试并取得初级以上资格证书的报考者,需提供资格证书复印材料,并于面试时提供原件;
(4)其他相关从业证明材料报名时提供复印件,面试时提供原件。
(二)考核
考核分为体能测试、面试,考生凭身份证进入考场。身份证是考生考核选拔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1、体能测试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另行通知
(3)测试:体能测试项目为1500米跑、1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双杠臂屈伸。(体能测试运动强度较大,存在一定风险,患有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等疾病,不适合剧烈运动的人员请主动向监考组说明。)
2、面试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新兴县消防救援大队
(3)内容:测试报考者对岗位的认识、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和组织能力等,根据现场抽签顺序进行面试。
(三)体格检查
(1)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参照《应征公民体检检查标准》中的部分项目进行,入围人员统一在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垫付,入职签订劳动合同后由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报销,未经录用者,不予报销。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政治审查
政审主要对拟招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标准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核查,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五)聘用
聘用人员自正式报到之日起一个月内,由新兴县消防救援大队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大队将组织被聘用人员进行为期90天岗前培训及考核,每周休2天,由单位统一安排。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工作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完成培训任务并通过考核后,根据工作需要,由县消防救援大队分配到文锦路站及所属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工作。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执行24小时驻勤备战模式。队员每月8天假期,并按国家规定享受婚丧、年休假。
六、队员待遇及保障
1.工资与福利待遇:工资面议。工作期间免费提供食宿、被装和部分生活用品。
2、因工作成绩突出,参照相关文件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七、其他
1.应聘人员需确保报名表所留手机号畅通,注意接收电话、短信、微信消息通知。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招录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
2.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其应聘的全过程。
3.招聘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由新兴县消防救援大队研究解决。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班长
联系电话:13719806176
本公告由新兴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新兴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