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东深圳市大鹏新区应急管理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10 11:12:30 来源:
深圳市大鹏新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8月公开招聘2名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大鹏新区应急管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详见《深圳市大鹏新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8月编外人员招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五)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本公告及《深圳市大鹏新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8月编外人员招聘职位表》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不受理下列人员的招聘申请: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近两年内,在广东省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6.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7.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8.现役军人;
9.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考原则及方式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招考,按成绩由高到低1:1录用。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4年8月12日上午9:00至2024年8月16日下午5:00。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线上报名形式进行,报名者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准备好报名相关附件及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后,点击以下链接或扫描二维码进入报名:https://dprcfw.mike-x.com/DqaIG。
(三)报名人员需备齐以下资料:
1.《深圳市大鹏新区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考编外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报名表需附上近期证件照;
2.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须同时上传验证证明扫描件);
4.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到户籍派出所开具);
5.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报考者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准确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初审是对报考者资格条件的初步确认,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复核、公示结果为准。
注:学历学位验证证明、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等因客观原因暂无法提供的,可先签署《承诺书》(附件3),但在入职前资格复审环节必须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试
(一)笔试:考试由深圳市大鹏新区应急管理局组织实施,采取线上笔试形式,根据报考人员情况初审合格后通知考试。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
(二)面试:对于笔试合格的报考人员,依笔试成绩排名,按拟聘人数的5倍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
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保持手机畅通,逾期未参加将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三)成绩公布:总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组成,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比例计算,根据招聘名额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人选。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入围体检人员;笔试和面试成绩完全相同的,由单位根据情况决定入围体检人员。报考人员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公布。
六、体检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资格复审及聘用
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经资格复查、考察、公示合格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体检、报考资格复审或考察等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用工模式和待遇
(一)经资格复审,体检合格聘用后,与人才派遣机构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派遣至深圳市大鹏新区应急管理局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
(二)工资福利待遇按大鹏新区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深圳市大鹏新区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勾女士,咨询电话:0755-28333782。
报名系统咨询电话:彭先生,0755-28339656。
附件:
深圳市大鹏新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