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东汕头市濠江区教育系统招聘教师15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03 09:55:17 来源:
汕头市濠江区教育系统2024年度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教师队伍结构,推进我区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汕头市濠江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幼儿园正、副园长1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共35个岗位,共150名。其中:中职教师3名,中小学教师132名,幼儿园教师共15名(园长2名、副园长4名、幼儿园教师9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汕头市濠江区教育系统2024年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A-D类)。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详见附件1:汕头市濠江区教育系统2024年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A-D类),其中以下人员可报考招聘对象为“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1、国家统一招生的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非在职)。
2、报名首日无存续人事或劳动关系的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非在职)。
3、2022年1月1日至报名首日取得国(境)外博(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且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员(报名首日无存续人事或劳动关系)。
4、正在参加或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是指广东省招募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招聘过程中将通过比对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等方式,对应聘人员在规定期内是否与用人单位建立人事或劳动关系进行核查。
三、薪酬待遇和约定服务期限
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中职及中小学教师按事业单位财政补助一类标准执行、幼儿园所有岗位按事业单位财政补助二类标准执行)。获聘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约定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期间不得申请调动。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心理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和专业知识;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须持有相应学段、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相应学段学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级及以上)报名,对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提交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级及以上);以上两类均须承诺于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报考岗位相应学段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9.大学专科、大学本科(学士)、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濠江区外公办学校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民办学校在聘中小学教师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具备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报考幼儿园园长岗位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报考副园长岗位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幼儿园教师岗位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以上年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10.报考幼儿园园长岗位须具备5年及以上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经历,且现聘用在园长岗位1年及以上或副园长岗位2年及以上,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报考幼儿园副园长岗位须具备3年及以上幼儿教育教学工作经历,且现聘用在副园长岗位1年及以上或担任幼儿园教学骨干教师1年及以上。
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汕头市濠江区教育系统2024年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A-D类)。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考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报考人员请在2024年6月6日上午9:00至2024年6月13日16:00期间自行登录“汕头市濠江区教育系统2024年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网址:https://www.sydwzk.cn/gdsthjqjszp2024),提交报考申请,报名截止后不再接收报考申请。
能否通过报名初审,报名结束1天内报考人员可以在报名系统中查看反馈,不另行通知。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人员须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和岗位要求,选择与本人条件相符的岗位报考,只可报考一个岗位;填写报名信息时请认真核对岗位条件及相关要求,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本人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和要求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2.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其他人员须于报名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
3.考生应按《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公务员专业目录》)(附件2)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若所学专业为《公务员专业目录》中旧专业的,按其对应的专业名称进行报考。如旧专业后面注明“部分”的,须征询招聘单位同意后报考。
考生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考生在报名填写专业时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如实填写。除《公务员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书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的(代码为2位数)的,如考生所学专业为该“学科门类”所含“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专业”(代码为6位数)的,均符合报考条件。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代码为4位数)的,如考生所学专业为该“学科”所含“专业”(代码为6位数)的,均符合报考条件。
考生所学专业已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列表的,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公务员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若报考岗位专业条件为“专业”(代码为6位数),考生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按前款规定以相近专业报考。
(三)打印准考证
通过报名初审的考生须于2024年6月20日9:00起在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与本人身份证作为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凭证,逾期不打印准考证造成无法参加考试的,后果自负。
六、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初定于:2024年6月23日(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形式: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时间为90分钟。
3、笔试内容:中小学教师、幼儿园正、副园长、幼儿教师考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教师法等教育通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主要测试应试者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有关知识和能力。教育法和教师法主要测试应试者对法律规定的教育基本制度、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和受教育者的权利、义务等以及对法律规定教师的权利、义务和有关教师管理等内容的理解和掌握程度。
4、符合政策性加分情况: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有关规定,对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自服务期满之日起三年内(即2021年6月6日至2024年6月5日)报考本次招聘岗位的,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凭由广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报考,报名时在报名系统中填写加分政策项目,并在招聘单位进行加分资格审核时提交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审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凡未在报名系统中填写加分事项或未按招聘单位规定时间进行加分资格审核的,不予加分。
(二)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总成绩(即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网上公布,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查询,报考人员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以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汕头市濠江区教育局人事股申请查分。每名报考人员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三)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四)面试
资格复审及面试相关事项届时于汕头市濠江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另行公告。
1、确定面试对象:在笔试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总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确定面试对象,按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总成绩相同时,并列进入面试。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将全部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
2、资格复审:面试前,对面试对象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须提供以下材料:
(1)《汕头市濠江区教育系统2024年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在报名系统中登录双面打印,并在“报名人员承诺”处签名);
(2)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相符的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2024年应届毕业生暂不能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属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的,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
(5)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暂未取得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相应学段学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级及以上)报名,对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提交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级及以上),并承诺于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
(6)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须出具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书面证明原件;报考C类岗位的中小学教师,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工作表现、合同、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报考D类岗位中D01、D02在编在岗在聘的幼儿园园长、副园长、骨干教师须提供园长、副园长聘用合同或者教师聘用合同(须盖单位公章),及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7)委托他人参加资格复审的,须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8)所有资格复审相关资料用A4胶袋装好提交;所有证件(除证明材料)原件审核后现场退还;面试对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入围面试人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内容:主要考核应试者的教学基本功和基本素质。面试采取试讲和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时间为15分钟。其中:教师岗位采取试讲形式,主要考核考生的仪表仪态、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普通话情况、专业知识及运用教育学、心理学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幼儿园正、副园长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
5、面试纪律:考生不得带通讯工具、教学资料、参考资料及教具教辅材料进入考场;考生进入面试室试讲时,不得自报姓名及相关情况,不得有违反考场纪律的行为,否则,取消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
6、面试成绩在本面试时段结束时,由组织实施招聘单位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
(五)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50%+面试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依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如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总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排名;如笔试总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排名。考试综合成绩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网上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濠江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行负责。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办法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2024年应届毕业生考察阶段应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准予毕业和取得学位资格的证明。未按公告规定时限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不予聘用。
八、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汕头市濠江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学校,并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及时签订聘用合同。
拟聘人员(C类、D01、D02岗位除外)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拟聘人员需按要求提交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未按要求提交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汕头市濠江区教育局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方案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十、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公开招聘严肃考纪考风,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三)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处理,本方案由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四)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十一、联系部门、监督部门及电话
联系部门:汕头市濠江区教育局 0754-87374617
监督部门:汕头市濠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54-87375501
咨询时间:2024年6月6日至6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工作日)
汕头市濠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aojiang.gov.cn/)
汕头市濠江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haojiang.gov.cn/sthjjyj/gkmlpt/index)
汕头市濠江区教育局
202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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