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黄埔区云埔街道办事处招聘政府聘员9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18 16:56:13 来源:
黄埔区云埔街道办事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聘员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我街政府聘员队伍,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聘员9名。政府聘员不担任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职权,不占用行政或事业编制。
一、招聘人数及范围
(一)招聘人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聘员共9名,详见《广州市黄埔区云埔街道办事处2024年公开招聘政府聘员岗位表》(简称《岗位表》,详见附件3)。
(二)招聘人员范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简称“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简称“社会人员”)。其中,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1月1日-2024年8月1日之间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社会人员”须于报名首日或之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二、报考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自愿履行云埔街道政府聘员职责与义务。
(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4)执行。
(五)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七)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八)工作经历计算及相关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执业资格)证书等取得时间截至报名首日(2024年7月22日)。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各级财政供养人员,聘用单位不予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的;
5.有参加邪教组织经历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公告
2024年7月18日-7月21日在广州市黄埔信息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22日—2024年7月26日。(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本人携带报名材料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393号B栋510室,指定地点不提供机动车停放场地,请选择乘坐合适交通工具前往。)
3.需提供的相关证书和材料:
(1)附件1:《黄埔区云埔街道政府聘员报名表》(招聘公告附件);
(2)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证件彩照1张(电子版);(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4)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首页);
(5)学历和学位证书,及认证材料。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在学信网无法查阅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或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材料;
(6)初级会计师证或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7)如党员需提供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
(8)所在单位开具的岗位证明和同意报考证明。报名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时取消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三)笔试
1.时间和地点: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将通过短信或电话通知参加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通知为准。
2.开考比例:招聘职位的计划录用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达到1:3以上(含1:3)才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该职位的招考人数或考虑延长报名时间。
3.笔试形式: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100分。
(四)面试
1.确定拟面试对象:通过笔试的人员按招聘职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达不到面试比例的,相应减少该职位的招考人数。若有考生放弃面试,则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2.时间和地点:将通过短信或电话通知进入面试人员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通知为准。
3.面试内容及形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综合能力素质等。面试成绩按100分制计算。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
4.考试实行考场封闭,参加考试人员要按要求依时到达考场参加考试,缺席考试作弃权处理,不再安排补考。
(五)体检
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和进入体检环节1:1的比例根据考试综合成绩高至低顺序确定体检人选。若出现考试综合成绩同分的,先按《岗位表》规定的优先条件排名区分先后;如条件仍相同,再按面试成绩区分先后,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统一组织,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重点了解考生的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情况等各方面情况,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协助拟录用人员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温馨提示:本人可在“粤省事”小程序中申请该项服务网”,提出是否合格的考察意见。考察不合格的,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录用
考察录用结果在广州市黄埔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七)递补或补录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或补录其他考生: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录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录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录用人员在六个月内(从拟聘用公示结束之日算起)辞职的;
6.六个月内(从拟聘用公示结束之日算起)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7.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四、待遇和管理
获聘人员与云埔街道办事处签订劳动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规实行合同制管理,不占用机关事业编制。合同期满可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续签劳动合同。合同期未满违约的,按劳动合同相关条款处理。
五、其他
本次招聘要以对人才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严肃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按规定办事,工作中要接受监督,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
本次招聘工作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处理。本方案由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云埔街道办事处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0-82119958;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云埔街道办事处
202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