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东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检察院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7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02 11:22:14 来源: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因检察工作需要,根据广州市检察机关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工作安排,增城区人民检察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工作职责
(一)招聘职位: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7人,具体岗位和专业要求见附件1。
(二)工作职责:依照有关规定主要从事检察辅助工作。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2.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校在读人员不得报考;
3.本科学历报考年龄为18至28周岁(1995年7月1日至2006年7月1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报考年龄放宽至30周岁(1993年7月1日至2006年7月1日期间出生);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以招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有不良诚信记录情形的;
5.曾被开除公职的;
6.有其他不适宜担任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9日至11日(工作日上午9:30至11:45;下午14:30至17:30)。
2.报名地点: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检察院一楼听证室(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府佑路133号检察院西门入口)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内到报名地点现场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根据岗位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现场审核后退回本人),具体如下: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登陆学信网进行在线认证),以及电子版个人彩色免冠证件照(电子版照片可提前发至招聘邮箱zcjcyzp@163.com,并以“姓名+手机号码+岗位代码”格式设置邮件主题)。
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如学生证已注销则不需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如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则须提供相应证书替代)。
4.报名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
以相近专业报考的,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现场确认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5.领取准考证:
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将现场发放准考证。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考生请严格按照通知的时段前往我院现场报名,不得委托他人报名。
(二)考试方式和内容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
笔试测试法律专业基础知识,不指定考试用书。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延长报名时间,若仍未达到可按实际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人数开考。
笔试时间初定于2024年7月14日上午,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注明为准。考生凭有效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开始30分钟后未能按时报到或开考30分钟内离开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2.面试
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达不到1:3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考生面试资格被取消或个人原因放弃面试资格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将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三)体检、考察与公示
1.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职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含复检)由报考人员自理。
2.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拟招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报考人员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材料。
3.考试、体检及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招聘人选,在广州市增城区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本院按有关规定办理招聘手续。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公示中发现问题的或报考人员主动放弃出现缺额时,招聘单位可按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组织体检、考察。此次考试成绩自总成绩公布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可根据人员空额情况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四、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年薪(含五险一金)具体参照增城区机关事业单位聘员工资福利标准。
获聘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考试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2.报考人员应保持联系电话畅通,报考人员失联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视为自动放弃。
3.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立即取消考试、招聘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4.本公告及相关内容由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66268017(工作日上班时间:9:00—12:00,14:00—18:00)。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检察院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