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东佛山市季华中学招聘编制教师11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23 10:24:29 来源:
佛山市季华中学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教师公告
佛山市季华中学是佛山市教育局直属的公立普通高级中学,为市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广东省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广东省一级学校。
佛山市季华中学与季华实验室深度联动,由科学技术部原副部长,季华实验室理事长、主任曹健林担任荣誉校长,实验室的优秀博士、科学家等专家作为科创导师,打造独一无二的科技创新特色学校。
学校目前拥有广东省教学水平优秀学校、广东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学校、广东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广东省绿色学校、广东省书香校园、广东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广东省安全文明校园、广东省信息技术中心校、广东省最美阅读空间(图书馆)、佛山市高中教学质量综合评价优秀学校、佛山市普通高中分类创建之特色高中创建学校、佛山市文明校园、佛山市德育示范学校、佛山市首批学校卫生等级A级单位、佛山市“五星级”心理辅导室、佛山市教育系统信创基地学校等荣誉称号。
在人才联合培养平台方面,学校目前是“华南师大-中小学发展联盟”的联盟校、华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校外实践基地和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星海音乐学院声乐歌剧系校外实践基地、广州体育学院实习基地、佛山市乒乓球高水平特长生训练基地。
为保障佛山市季华中学教师队伍持续健康发展,保证学校教师满足教学需求,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名教师。本次招聘的教师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佛山市季华中学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一)应届毕业生
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落款日期为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同时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落款日期为准):
1.2022、2023年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
2.2022、2023、2024年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在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招聘报名首日期间,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认证)。
(二)社会人员:除应届毕业生外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须于报名首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各类人员具体条件如下
1.应届毕业生
(1)年龄3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至报名首日);
(2)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3)报考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符(本科专业或研究生专业任一符合即可报考);
(4)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的学科教师资格证。
2.社会人员
(1)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可放宽至4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至报名首日);
(2)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3)报考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符(本科专业或研究生专业任一符合即可报考);
(4)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学科教师资格证;
(5)社会人员报考还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获得过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个人综合性荣誉称号,或参加教育主管部门及其直属业务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比赛获地市级一等奖以上;
②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
③佛山市公办学校临聘教师(截止至2024年7月,至少具备一个以上连续完整学年的临聘教师任职经历);
④佛山市外连续在高中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2年以上,且具有中级以上教师系列职称的在编在职教师。
(三)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佛山市三水区公办学校在编教师;
2.前期已参加佛山市三水区其他场次编制教师招聘考试且已通过体检的;
3.在佛山市三水区以往教师招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认定有违纪行为的;
4.受过刑事处罚的;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6.被开除公职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按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7月26日-2024年8月1日。
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考生填写《佛山市季华中学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教师报名表》(附件2)和《佛山市季华中学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教师报名信息表》(附件3),并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整合至同一Word文档中,连同已填写的报名表及汇总表,一并打包压缩,按要求命名发送至邮箱:1139907862@qq.com,邮件标题及文件名称请使用“姓名+应聘学科(在编)+联系电话”的格式。邮箱接受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日17:30,报名时间以邮件显示时间为准。
(二)资格审核
凡网上报名登记后,考生须于8月4日到招聘现场提交纸质报名材料,接受资格审核,经招聘方现场报名确认后方为有效,否则视为无效报名。现场须提交材料如下:
1.报名表;
2.身份证扫描件;
3.毕业证、学位证;
4.教师资格证;
5.其他材料,例如职称证书、荣誉证书等。
由招聘单位按招聘公告的“岗位条件”进行资格性审查,所有符合条件者均可参加笔试。对提供虚假材料、证件(证明)不全或与应聘资格条件不符的,则取消考试资格。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在“佛山市季华中学公众号”和学校网站上公布。
(三)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将通过解题测试的形式进行,内容涵盖以下方面:学科专业知识、教学设计与实施能力等。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根据各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环节。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比例为3:1,如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按实际情况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将在“佛山市季华中学公众号”和学校网站上公布。
(四)资格复审
在面试前,进入面试的考生须向招聘单位现场提交纸质报名材料接受资格复审,报名材料按“现场资格审核要求的1-5项上传材料”顺序装订。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逾期没有提交纸质报名材料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入围面试人员因前款规定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五)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采用说课或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面试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6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3位。对考试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总成绩在“佛山市季华中学公众号”和学校网站上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统一由招聘单位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人选,用人单位应成立不少于2人的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撰写考察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人选有关情况。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被考察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
》执行,不得聘用。被考察人有拒绝、逃避征集服义务兵役行为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予以处理。被考察人有性侵违反犯罪记录的,根据《关于建立教职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执行,不得聘用。考察过程中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
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
(七)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佛山市季华中学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新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递补录用
对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岗位,可从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
五、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中冠有“以上”、“以下”的均含本级,如“本科以上”即含本科学历。
(二)拟聘人员根据用人单位安排,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就业协议签订后,凡擅自违约的,按相关约定条款处理。
(三)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考生须恪守诚信原则,如考生资格条件不实或不符的,或在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本公告由佛山市季华中学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57-87704077
投诉电话:0757-87762233
附件:
佛山市季华中学
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