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甘肃庆阳市合水县招聘辅警3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18 15:17:06 来源:
合水县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治理,提升公安机关社会治安管控能力和应急处突水平,充实警务辅助力量,根据《甘肃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和《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公安特巡警队建设的指导意见》,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30名(男性28名,女性2名)。本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公务员身份和人民警察身份,不纳入行政事业编制管理,安排至公安机关辅助警务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合水县户籍(户口登记日期截止2024年6月1日);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为30周岁及以下(1994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有合水公安系统工作经历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1989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身体健康,具备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能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双眼矫正视力在4.8及以上,男性净身高不低于170cm,女性净身高不低于160cm);
6.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7.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因公牺牲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和公安院校或政法院校毕业生;
8.已与有关单位签订用工合同的在职人员,政审合格后,需提供原用工单位出具的解除合同函,方可签订聘用合同。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含免予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治安处罚、行政拘留处罚或强制隔离戒毒的;
3.曾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解聘或受过其他党纪政务处分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本人及家庭成员被判处刑罚或本人及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所规定的禁止的聘用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实施。其中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能测评等考务工作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
(一)公告发布
在合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合水电视台、合水公安微信公众号等平台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6月18日至6月24日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注册报名账号。应聘人员报名前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并在规定时间通过电脑端点击报名链接https://zhikaocn.com/invitation/notice/582,注册报名账号(该账号是应聘人员报名、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存)。
2.报名并上传附件。登录报名账号后,仔细阅读报名须知,签署《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逐项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附件材料,提交后等待资格初审。所需附件材料(扫描件)如下: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
(3)本人最高学历(全日制)毕业证原件;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按提示生成PDF版带二维验证码的且在有效验证期内);
(5)有合水公安系统工作经历的人员需上传合水县公安局出具的工作证明。
报名时间:2024年6月25日8:30至7月1日18:00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应聘条件,否则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报名申请通过资格初审后,不可更改。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名资格。
3.资格初审。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及资料进行线上审查。应聘人员可于提交申请次日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资格初审截止时间:2024年7月2日18:00
4.缴纳费用。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即可登录报名系统,缴纳考务费15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缴费截止时间:2024年7月3日18:00
5.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打印中遇到的问题,请拨打报名技术咨询电话联系解决,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三)笔试
1.笔试范围为公共基础知识、公安基本法律知识、公文写作知识等,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汉语作答,总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2.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笔试,两证不全不得考试。
4.成绩公布:通过合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合水公安微信公众号公布。
(四)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出现末位名次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参加资格复审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2.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有合水公安系统工作经历的人员需提供合水县公安局出具的工作证明;
5.已就业人员需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函。
现场资格复审时,将对应聘人员的学历、年龄、户籍、工作证明等进行复核,对净身高(脱鞋测量)进行筛查,达不到报名条件者取消复审资格。因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应聘人员全程闭环管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身体形态、仪容仪表、语言表达、交流沟通和临场应变能力,个人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综合成绩确定
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总和确定。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出现小数点,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排名。面试缺考者,不计算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七)体能测评
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员。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实施。具体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如下表,在体能测评中,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10米X4往返跑、1000米跑两项只测试1次,纵跳摸高测试3次。
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体能测评结论,按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参照《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体能测评结论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全部确定为政审考察对象。考察主要在拟聘用人员的原工作单位、居住地派出所和社区(村组)进行,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遵纪守法、现实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个人信用记录等情况。凡政审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程序依次等额递补。
(十)公示并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综合成绩、体能测评结论、体检结论及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招聘对象。
(十一)签订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工资待遇
工资标准按照《庆阳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包括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值班补贴和层级工资,纳入县财政统一保障发放。享有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生育、工伤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障待遇。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广大应聘人员应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二)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三)应聘人员报名时预留的联系电话保持24小时畅通,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不在服务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通知考务事宜时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以及可能出现的情况变化以最新通知为准。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931-8729163(第三方机构)
咨询电话:0934-5524511(县人社局)
0934-5927025(县公安局)
监督举报电话:0934-5526802(驻局纪检组)
合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合水县公安局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