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泾川县消防救援大队招录消防文员的公告(4人)
为加强我县消防救援队伍“两员队伍”建设,根据平凉市人民政府五届1次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平凉市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管理办法》(平政办发〔2020〕30号)和省消防救援总队印发的《消防文员协助开展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泾川县消防救援大队计划面向全县公开招聘消防辅助执法文职人员4名;按照实际录取人数1:1的比例确定备录人员库(有效期一年),随缺随补,人员缺口由县消防救援大队进行补录,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大队成立消防辅助执法文职人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泾川县消防救援大队。
二、招聘原则及范围条件
大队招录消防辅助执法文职人员本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统一组织,规范标准和程序,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消防辅助执法文职人员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能够熟练操作办公软件、制作短视频,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文字撰写能力,新闻、文学及相关专业优先;
2.消防辅助执法文职人员,年龄18至35周岁之间(1990年3月至2007年3月出生);主要从事辅助执法、车辆驾驶、战勤保障、文秘、宣传等相关工作。
3、消防辅助执法文职人员(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无违法犯罪记录,志愿投身消防工作,服从组织安排;(3)截止2025年3月1日前具有平凉市户籍(含各县市区);(4)具有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及技能条件;(5)身体健康,体态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无纹身,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3.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9.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10.其他不适宜从事辅助执法工作的;11.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为:2025年3月31日至4月4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地点设在泾川县消防救援大队四楼办公室,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2.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专业资格证、驾驶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份。
3.提交《报名登记表》,近期2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6张,如有退伍证、计算机等级证,也要携带原件和复印件各2份,不收取任何报名费。
4.应聘人员在报名时确保提交的报名材料真实、准确,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资格。
(四)考试
1.笔试。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参加笔试。笔试以试卷考试形式进行,考试范围主要涉及文化常识、法律常识、时事政治、行政能力和应用文写作等基础科目,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将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计划招录人数的2倍确定参加面试范围。笔试合格人数少于计划招录人数时,考试合格的全部参加面试。重点考察其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招动机、普通话、体态容貌、外在气质及心理素质等方面情况。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五)体检
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人数不超过计划招录人数2倍。参照消防文员确定的体检项目,泾川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六)政治审查
按照政审要求进行政审,根据计划招录人数1∶1的比例确定政审人选。主要内容包括本人现实表现、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等。因政审不合格造成空缺的,根据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七)人选确定
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根据考核总成绩、体检和政审等情况,择优提出拟录用人选,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根据公示结果确定录用人员名单。
三、录用管理
1.对拟录用人选由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组织为期3个月的岗前业务培训。主要内容包括规章制度、法律法规、业务理论、业务技能、队列训练、日常管理等。培训合格后,安排上岗,进行试用。消防文员岗位实行24小时轮换值班制度,不值班期间正常上下班。
2.录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发放基本工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由泾川县消防救援大队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制度。劳动合同期满后,因工作需要继续使用且经考核合格的,经双方协商可延长协议期限。
3.录用人员在录用期间有不胜任岗位工作、严重违反泾川县消防救援大队规章制度、违规违纪行为和严重违反劳动合同行为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大队每年对录用人员履职尽责、遵章守纪、教育培训等情况进行考核,合同期限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由消防辅助执法文职人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发布公告,公布招聘条件。招聘公告在泾川县人民政府网站同时发布。
五、招录办公室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县城关镇滨河路96号(县消防救援大队四楼办公室)
0933-3326239
联系人:薛文斌
附件:泾川县消防救援大队消防文员报名登记表.doc (39.5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