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甘肃兰州新区选招 专业技术人员53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13 09:36:42 来源:
兰州新区2024年度公开选招 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加快兰州新区 事业发展,经研究,拟公开选招 专业技术人员53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招计划
2024年计划公开选招 专业技术人员53名,其中:兰州新区第一人民医院24名(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3名),兰州新区基层 机构29名(详见附件)。
二、选招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
2.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选招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8.在读的非当年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事业单位人员试用期未满及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
9.近三年来发生二级以上医疗事故、违反党风廉政建设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 行风建设“九项准则”等行为的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招程序
本次公开选招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及办理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选招公告通过中国·兰州新区(http://www.lzxq.gov.cn/)及、微信公众号“兰州新区发布”、兰州新区人才网(https://www.lzxqrc.com/)同步发布。
(二)网上报名
本次招考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程序如下: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于2024年3月13日8:30至2024年3月23日18:00期间,登录考试报名系统(http://113.249.157.217:31315/exam-system-examinee/lzws)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按照提示填报个人相关信息资料,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申请。报名申请审查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时间截止后,网上报名平台关闭,不再受理报名业务。
新区第一人民医院岗位(岗位代码:001-022);基层 机构岗位(岗位代码:023-042)。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务必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和“选招岗位条件”,慎重选择报考岗位,每个报考人员只可填报1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兰州新区卫生健康委在2024年3月13日8:30至2024年3月24日18:00期间,对线上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确认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报考人员可登录考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未通过审查的,可于3月23日18:00前补充完善信息或改报其他职位。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
2.与报考岗位要求相一致的学历、学位证书(研究生学历人员需同时提供本科学历及学位证书),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除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3.近期2寸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电子版(JPG格式);
4.与报考岗位要求一致的资格证书及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5.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在校学习科目综合成绩单和按时毕业并取得选聘岗位所需的相应层次相应专业的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承诺书,并由所在学校(学院)盖章确认。
(四)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比例一般为1∶3,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可适当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2。对于无竞争性岗位,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可进入面试,但是否录用需依据面试成绩、考察情况综合研判确定。
面试主要测试专业技术能力和个人综合素质,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为准。具体安排在中国·兰州新区(http://www.lzxq.gov.cn/)、微信公众号“兰州新区发布”、兰州新区人才网(https://www.lzxqrc.com/)统一公布,报考人员自行查阅。
(五)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选招人数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专业技术能力、医德医风方面进行全面考察。考察时重点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核实“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情况。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者,依次递补。
(六)体检和公示
结合面试成绩、组织考察等情况,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者,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拟选招人员名单在兰州新区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有反映问题经核查影响选招的,取消选招资格。
(七)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无影响调动(聘用)相关情形的,按规定办理选调(聘)手续。选调人员享受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及团购房优惠政策,选聘人员与选调人员在工资福利、评先选优、职称评聘、购房优惠等方面享有同等待遇。选招人才符合《兰州新区高层次人才选招培养扶持办法》《兰州新区促进人才聚集奖励扶持办法》《兰州新区人才公寓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的,享受相应人才待遇。
四、其他事宜
(一)本次选招不指定专业书籍及范围,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选招人员报名时须提交能及时联系到本人的电话号码,以便在出现递补情形时联系本人。因个人原因无法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个人自行负责。
(三)本次人才选招涉及到的年龄、工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2日。
(四)实行诚信考试。选招人员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任意一个环节发现弄虚作假或资格不符者,一律取消资格;在面试及后续环节有放弃行为的,录入兰州新区卫生健康系统选招考试失信人员名单,5年内不得报考兰州新区卫生健康系统选招考试。
(五)本次公开选招工作接受纪检、组织部门监督,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六)本公告由兰州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0931—8252140
新区第一人民医院 0931—8379779
监督电话:0931—6412380
兰州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