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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福建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招聘编制内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24-02-20 18:42:24 来源:

2024年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编制内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师资队伍现状及教学工作需要,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教师。
 
  本次公开招聘常年接受报名,学校不定期对符合条件的应聘者组织考核,招满即止。招聘岗位招满之前均可报名,请应聘者及时关注招聘岗位及人数更新信息。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
 
  本次计划招聘5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2024年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编制内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公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严重违纪违规等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④现役军人;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⑥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服务不满5年,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⑦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不是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核或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具体条件要求
 
  1.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2月至2006年2月期间出生)。
 
  2.本次招聘岗位要求的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的取得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3.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位)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且证书或证明的认定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学历认证可登陆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4.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岗位,所学专业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可登陆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查询)中“××类”所列专业的人员准予报考。所学专业与所需专业应该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报考人员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载明的专业为准。报考人员的专业、学历和学位条件三者之间需一致。
 
  5.符合报考条件的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须提供具有审批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同意辞职证明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后方可报考。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网络报名(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通过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home),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数码证件照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报名时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同时必须将以下报名材料以“专业+姓名+手机号码”命名的ZIP压缩打包发送至邮箱“jmxyrsc@163.com”,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具体如下:
 
  1.身份证正反双面;
 
  2.高中毕业后各阶段学历和学位证书(包括大学阶段、硕士阶段和博士阶段);未取得博士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年毕业生《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含成绩表)及未取得博士学历学位证书的承诺书(附件2);
 
  3.高中毕业后各阶段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
 
  境外学历学位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
 
  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
 
  4.《报名登记表》(附件3)(用A4纸打印,承诺人签名手写,含相片)
 
  5.符合报考条件的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还须提供具有审批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同意辞职证明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
 
  报名咨询电话:0595-22462369,联系人:易老师。
 
  (二)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报名信息提交后,由学校人事处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有异议的,可以致电申诉,申诉机会仅一次,资格初审要求补交材料的,应在要求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未按时提交视为放弃报考。
 
  申诉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联系电话:0595-22462369。
 
  资格初审结束后,学校将不定期对资格初审合格准予参加考核的名单在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三)资格复审
 
  学校人事处等有关部门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须于考核前一天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到学校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办理聘用手续时,主管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还将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再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组织人事部门再复核为准。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取消考核资格。
 
  四、考核
 
  (一)考核办法
 
  采取面试考核的办法。考核根据岗位性质、特点采取片段教学和专业答辩等方式对应聘人员的教学能力、专业知识、业务水平、科研能力等情况进行考核。
 
  考核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聘用。考核成绩于考核结束后在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二)考核时间
 
  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
 
  (一)体检
 
  1.体检人选的确定。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体检人选。
 
  2.体检标准。本次招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3.体检的组织及要求。体检由学校负责组织。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包括体检当日未按要求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中的),视同放弃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不符合体检合格标准的部分项目,一般安排当日复检或当场复检,要求当日复检或当场复检的项目在体检时告知。
 
  体检结果由学校人事处通知。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由泉州市教育局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复检时不得告知复检项目。自行到其它医疗单位体检的一律无效。
 
  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二)考察
 
  按1:1比例对考核、体检均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考察。通过采取查阅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验证、违法违纪情况调查、信用情况调查、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等方式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包括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学术规范、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个人档案进行审核。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察材料。报考人员未配合招聘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政审考察工作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及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三)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拟聘用人选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经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核准后,由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按有关规定与拟聘人选签订聘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办理入编手续,享受国家事业单位相关工资福利待遇。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
 
  六、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执行。本次考试回避规定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规定执行。招聘工作全程接受泉州市教育局、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95-22781630,22473135。
 
  (三)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信息主要通过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qzjmc.cn/)向社会发布,报考人员应完整、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时关注网站查看有关招考信息。因未及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四)报考人员应完整、仔细阅读本公告后方可报名。因未完整、仔细阅读本公告相关规定而影响应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五)本公告招聘岗位人数公开招聘完成情况,学校将不定时在学校网站进行公告,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六)对符合福建省、泉州市高层次人才相关政策要求的,经认定后可申请相关人才待遇。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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