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福建莆田学院附属医院高层次及重点紧缺专业人才招聘18人方案
发布时间:2024-06-18 15:16:44 来源:
莆田学院附属医院2024年高层次及重点紧缺专业人才补充招聘方案
莆田学院附属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急救、预防、康复、保健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为财政核补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18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提出如下招聘方案: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应往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
3.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报名第一日。
4.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报名第一日前取得,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024年12月31日。
5.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公务员考录规定的体检要求。
6.具备招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证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8.因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上有规定不得招聘录用(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详见附件1岗位需求表。
三、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等信息在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rsj.putian.gov.cn/)、莆田学院附属医院网站(http://www.ptxyfsyy.com.cn/)上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8日。
(二)提交材料
1.报名表(附件2);
2.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证件照;
3.身份证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本科阶段、硕士研究生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2024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的,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5.学校的专业方向证明。
6.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复印件。
(三)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可先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基本信息,并将上述需提交材料的扫描件压缩打包发至邮箱pyrsk10000@126.com。(邮件主题注明“应聘岗位+姓名+专业”)。
联系电话:0594-2385512
联系地址:福建省莆田学院附属医院人事科
(四)资格审查
1.报考者可以使用本人已获得的学历、学位及其对应的专业进行报考;不仅报考的专业要符合招考岗位的专业要求,该专业对应的学历、学位也要符合招考岗位的学历、学位要求。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
2.医院将依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进行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面试考核或聘用资格。
3.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在体检结束后一个月内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材料或与现工作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材料,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招考单位同意后最迟可延至入职前提交。
五、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临床医技岗位以《临床类》《医学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为主。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合格线原则上为60分。符合招考条件的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足3:1比例的,经市人社局同意后对外公布,可延长报名时间7个工作日。报名时间截止时,报名人数仍未达到3:1比例的,应增加相近专业或类别,若增加专业或类别后仍未达到3:1比例的,参照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面试
面试采取专业化面试的办法进行,以岗位要求相适应的相关知识为主要内容。
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合格线以上的人选中按照每个岗位聘用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若同一个岗位比例范围内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对象。拟进入面试考生名单将在医院网站公布。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参加面试的人数超过1:1比例的,面试成绩必须达60分以上(含60分)方为合格;小于或等于1:1比例进入面试的,面试成绩必须达70分以上(含70分)方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三)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分数高低排列。
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及时间安排将在莆田学院附属医院网站另行通知。
六、考核和体检
1.在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考核、体检由莆田学院附属医院组织,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允许申请复检一次,并以复检结果为准。
2.按1:1比例对体检均合格的报考者组织考核。考核包括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实行3个月的试用考核。试用考核合格的,报人事部门按有关程序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3.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体检、考核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rsj.putian.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八、聘用
按国家有关规定及莆田市高层次人才补助政策执行。
九、其他事项
通过招聘程序所确定的拟聘用人选,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获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公开招聘工作应主动接受纪委监察部门的监督,并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和投诉。
监督电话:
莆田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0594-2631233
莆田学院附属医院纪委监察0594-2286643
本公告由莆田学院附属医院负责解释。
附件:1-1.莆田学院附属医院2024年补充招聘高层次及重点紧缺专业人才岗位需求表
1-2.莆田学院附属医院2024年补充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