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福建南平市顺昌县事业单位招聘 紧缺急需专业人员21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21 16:08:51 来源:
顺昌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紧缺急需专业人员(校园行)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人才引进工作和优化人才资源配置,更好地实施人才强县战略,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考核”的形式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紧缺急需专业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由顺昌县委人才办牵头,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卫健局、县总医院共同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二、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工作人员21名,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条件详见《2024年顺昌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紧缺急需专业人员岗位简章(校园行)》(附件1)。
三、报名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3年5月至2006年5月期间出生)。
7.具备相应的学历、学位,其中2024届应届毕业生最迟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③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院校非应届毕业生;④现役军人;⑤南平辖区的机关事业单位录(聘)人员,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及事业单位首次聘用合同约定期限内的人员;⑥未达到与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⑦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其他要求
1.留学回国人员和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含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
2.国内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取得国外院校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3.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应符合所列专业要求。
4.受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在最低服务年限期间,受聘人员不得提出解聘、调动等。
四、相关待遇
(一)人才补贴:福建医科大学(福建中医药大学参照执行)等50所综合实力较强的医学类院校临床医学类、中医学和中西医结合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专业毕业生,5年内给予博士研究生20万元、硕士研究生10万元安家补助,给予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2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000元生活补助。
(二)临床医学大学生见证补贴:对引进的临床医学类专业本科毕业生,并具有四证(学历证、学位证、规培合格证、医师资格证)的人员,与单位签订5 年以上聘用合同的,分三次给予全日制博士研究生20万元、硕士研究生10万元、本科生5万元见证补贴。
(三)住房保障: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到南平事业单位工作,分别奖励80平方米和60平方米以内的人才房(或40万元和30万元的购房补助)。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到南平工作,3年内免费入住人才公寓或享受500-2000元/月不等的租房补贴。
(四)共有产权人才房:45周岁及以下,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的顺昌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服务期满1年及以上的临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本人及配偶在顺昌县域内无商品性住房的,购买我县首套商品性住房的首付(统一约定为房价的30%)由县属国有公司承担,剩余部分资金由承购人承担。所购商品房产权承购人占70%、县属国有公司占30%。
五、报名时间及要求
1.报考考生可通过网络(电子邮箱)方式或至顺昌县总医院人力资源部现场报名。网络报名的考生须将《2024年顺昌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紧缺急需专业人员报名登记表(校园行)》(附件2)的电子版和报名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打包后,发送至顺昌县总医院人力资源部邮箱(scxyyrs@163.com)。
2.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5月24日下午5:30。
3.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4.资格审查
面试前对已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核,经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将通知面试,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定于2024年5月25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参加资格审核考生应提供以下材料:
(1)《2024年顺昌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紧缺急需专业人员报名登记表(校园行)》(需本人签字)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及招聘岗位要求的有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3)尚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在校成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以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4份。
(4)在职考生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否则不予报名。
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请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学位条件要求的,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请提供学位证书查询结果)。
本次招聘岗位均不作比例要求,不收取报名费用。本次招聘后,对人员空缺的招聘岗位,酌情还将在省内、外医学院校进行专场招聘或参加校园招聘。
六、面试
1.采取专业化面试,由县委人才办、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卫健局、县总医院统一组织面试。
2.面试成绩作为考察和体检依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人数时,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3.同一岗位2名以上考生面试成绩相同时,经县委人才办、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卫健局、县总医院研究同意后加一场面试,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七、体检和考察
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在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其中,面试通过的2024届应届毕业生,面试通过后签订就业协议书,体检、考察等程序安排在其毕业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后进行。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原则上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顺昌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后,没有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经审核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
受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除不可抗拒原因外)未到单位报到上班以及报到后不服从工作安排或拒签订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增补。
九、注意事项
1.聘用后在顺昌县最低服务年限5年。
2.报考前应认真对照招聘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岗位要求后,再填写相关信息进行报名。考生应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3.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4.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开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
九、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顺昌县总医院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99-7830136。
中共顺昌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顺昌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顺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顺昌县卫生健康局
顺昌县总医院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