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福建南平市政和县城区中小学_幼儿园选调教师5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2-23 12:07:06 来源:
关于2024年政和县城区中小学、幼儿园公开选调教师的通知
各县直小学、乡(镇)中心小学:
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从各县直小学、乡(镇)中心小学在编在岗教师中,公开选调50名教师充实到城区教师队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范围
1.选调范围:
A类:面向全县乡(镇)中心小学在编在岗教师。
B类:面向全县乡(镇)中心小学超编学校在编在岗教师(澄源中心小学、镇前中心小学、杨源中心小学、外屯中心小学、岭腰中心小学、星溪中心小学)。
C类:面向全县小学在编在岗,全日制本科毕业且持有相应学科中学教师资格证的教师。
2.选调单位、学科、名额详见附件3。
二、选调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工作积极,表现良好,在编在岗小学、幼儿园教师,在教学第一线工作2年及以上(2022年9月之前入职,含九月)的教师。
2.A、B类:年龄50周岁及以下(1973年3月8日及以后出生)。
C类: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3年3月8日及以后出生)。
3.A、B类申报岗位学科与任教学科必须一致;申报学科岗位的专业必须与学历专业、职称专业以及教师资格证专业对口。
4.学历要求:选调城区小学需具备国民教育系列大专及以上的学历,专业对口。其中,普师或小学教育专业视为语文或数学专业。选调城区中学需具备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报考人员所学专业的认定,参照《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年)执行。
5.普通话等级证要求:语文教师必须已取得普通话二甲及以上等级证书,其他学科教师必须取得普通话二乙及以上等级证书。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不得参加选调:
(1)凡出现《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规定的10种违规行为之一以及我省中小学教师师德考评“一票否决”20种情形之一的;
(2)有违规违纪行为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3)工作以来年度考核有不称职或不确定等次的;
(4)2022年9月1日至2024年3月7日请事假累计达1个月以上或请病、事假累计达2个月及以上的,由报考人员人事关系隶属所在学校开具证明。
选调期间有被信访举报,并被查证属实的,取消选调资格及考试成绩。
三、报名事项
(一)报考岗位及学科
每人只限报考一个学科和岗位,报考材料上交确认后,不能更改。
(二)报名办法
经人事股审核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应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报名(网址: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教师招聘考试),于2024年3月8日至3月14日(系统关闭前)进行注册、登录、报名(岗位类别选择委托考试模块)、缴费逾期不予补报。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按网上提示要求,提供准确的个人报考信息。如报考人员提供信息不准确或者有虚假行为,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后果。
报考人员是否具备选调资格以“选调资格审查”阶段确认为准。
四、选调资格审查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于3月4日至3月7日(正常上班时间),至政和县教育局人事股进行选调资格审查,经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后,按照规定程序公示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名单。审查时,按以下顺序叠放、整理需要上交的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政和县2024年教师选调报名表(双面打印,一式一份);
(三)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五)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六)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七)选调后岗位聘任承诺书;
(八)学校开具2022年9月1日至2024年3月7日是否请事假累计达1个月以上或请病、事假累计达2个月及以上的相关证明。
复印件要求清晰,不能是拍照打印,需本人在空白处签名、摁指印。
五、选调办法
选调采用“笔试﹢面试”的办法进行。选调人员成绩总分计算办法(笔试、面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比例计算,总分100分。笔试、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分别保留两位小数。按报考的选调范围、选调学校、学科及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选调。
1.笔试
(1)笔试科目
报考人员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2024年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笔试科目为报考学科的《专业知识》一科,《专业知识》成绩即为笔试成绩。
(2)笔试时间
《专业知识》考试于4月6日举行。
(3)笔试地点
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4)成绩公布
报考者可于4月25日起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2.面试
面试的时间、地点及面试方式待通知。
3.考试纪律
(1)不得携带通讯工具、书本资料等可能影响公正考试的用品参加考试。考试纪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违规违纪者将取消考试资格,并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2)上课期间任何教师不得因复习备考而脱离工作岗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若发现此类问题,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拟选调人员名单在政和县人民政府网站及“政和教育”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后,按照选调的范围、学校、学科选调名额和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依次选调。
对公示期内存在异议,经调查核实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其缺额在同一报考岗位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在选调学科选调指标限额内,若笔试+面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中《专业知识》成绩排列;若《专业知识》成绩也相同,则按面试成绩排列;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根据近5年(2019年9月及以后)获奖类别和级别按以下顺序择优选调:
1.教育部及省委、省政府颁发的综合性表彰;
2.省教育厅及市委、市政府颁发的综合性表彰;
3.市教育局及县委、县政府、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颁发的综合性表彰;
4.县教育局及乡镇党委、政府颁发的综合性表扬。
获得综合性表彰级别高者优先选调;若综合性表彰级别相同时,次数多者优先选调;若参照以上条件后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以参加工作年限为依据,工龄长者优先选调。综合性表彰荣誉为: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实事杰出人民教师、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先进)党务工作者、优秀校长、优秀教师、优秀(先进)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三八”红旗手、巾帼建功标兵等。
被选调的教师自接到办理相关调动手续的通知起,5-7个工作日内办理完调动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调入时,根据选调学科及岗位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在办理调动手续的期限内,不同意降低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视为本人自动放弃此次选调,缺额由下一位次对象递补。未在教育局通知的时间内到选调单位报到、上班的,取消选调资格。
(四)参加选调的教师,必须保证在原单位工作正常进行至本学年结束,保质保量完成教育教学及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否则取消选调资格。
(五)选调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原则,由县纪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99—6052348,0599-3333661。
(六)本通知解释权归政和县教育局。
政和县教育局
中共政和县委编办
政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