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福建龙岩市上杭县引进党校急需紧缺高素质人才方案
发布时间:2024-05-21 16:09:07 来源:
上杭县2024年引进党校急需紧缺高素质人才招聘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新时代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水平,全力推进新形势下党校的教学科研、决策咨询、人才队伍建设、全面从严治校等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共上杭县委 上杭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实施“智汇上杭”聚才计划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县战略的办法〉的通知》《中共上杭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4年党校引进高素质人才用编的批复》(杭委编办〔2024〕用字4号)文件精神,2024年,我县计划编制内引进党校急需紧缺高素质人才2人。为做好本次引进高素质人才的招聘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引进高素质人才为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引进岗位2个,计划引进2人。具体招聘岗位详见《上杭县2024年引进党校急需紧缺高素质人才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3.政治素质过硬,对党忠诚,拥护中国共产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5.有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从事党校教学科研工作所需的专业技能。
6.身体健康,符合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8年5月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
8.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专业、技能和其他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对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各类定向培养、委托培养毕业生(已解除协议的除外);
6.现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7.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反失信行为的人员;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10.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
三、招聘程序
成立上杭县2024年引进党校急需紧缺高素质人才招聘工作小组(以下简称招聘工作小组),成员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委党校等部门的相关人员组成,负责本次引进高素质人才的招聘工作。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
从2024年6月17日至2024年6月28日止(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
应聘对象可到招聘单位现场报名,也可网上(线上)报名。
(1)现场报名
地点:中共上杭县委党校办公室(上杭县临江镇北大路43号上杭县委党校办公楼2楼)
(2)网上(线上)报名
应聘对象将现场报名所需材料扫描或拍照,打包压缩成一个文件发送至招聘单位邮箱shxwdx2009@163.com(邮件及文件名:上杭县委党校人才招聘+毕业院校+专业+学历+姓名)。
(二)现场报名及网络报名资格审核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上杭县引进党校急需紧缺高素质人才报名表》(附件2)1份。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学校还未颁发毕业证、学位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正反面)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4.党组织关系所在党委出具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相关证明材料。
5.个人近期一寸同底彩色免冠证件照3张(1张贴《报名登记表》,2张用于制作考试准考证)。
上述需提供的相关打印、复印材料,统一按A4纸格式,报考者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手机号请务必填写)。报名联系方式:中共上杭县委党校,0597-3842313。
(三)报名要求
(1)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报考者只能选择1个岗位进行报名。
(2)报考者应按规范填写简历栏,如实反映各阶段的就学、就业、待业等状态,期间不能中断。简历从高中阶段起填写至报名之日。
(3)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岗位所需资格条件报名,并对提交的相关报考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恶意报考的,一经核实,取消报名资格。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1)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在现场进行报名的,由招聘单位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报名初审。
(2)网上报名。报考人员通过网上报名的,招聘单位将及时下载并组织初审,初审合格报考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现场审核核验,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
由招聘工作小组对所有初审合格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经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确定为考试对象。
(五)考试
根据各岗位资格审查合格报考人数,采取以下考试办法:
1.若岗位资格审查合格报考人数小于招聘人数10倍(含),考试采取试讲(满分按100分计,下同)的办法进行,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2.若岗位资格审查合格报考人数大于招聘人数10倍,考试采用笔试+试讲的办法进行。
(1)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满分按100分计)。
(2)试讲:根据笔试成绩1:5比例确定试讲人选,相关岗位如拟进入试讲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拟试讲人选。试讲的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3.试讲成绩合格线:试讲成绩合格线为60分,相关岗位若实际参加试讲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拟招聘人数,试讲成绩合格线则为70分。未达合格线的人员,不可确定为体检对象。
4.考试总成绩计算(满分按100分计)
(1)通过试讲的办法招聘的,考试总成绩=试讲成绩。
(2)通过笔试+试讲的办法招聘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
笔试成绩、试讲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
(六)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相关岗位拟确定的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加试一场,以加试的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2.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不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招考资格。
3.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考察环节。
4.女性报考者因怀孕可申请延期体检,申请时必须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提交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书面材料(最长期限不超过1年),体检对象在约定的延缓期限内可进行体检时,经本人书面申请,按上述要求进行体检;在约定的延缓期限内未进行体检的,按自愿放弃本次招聘资格处理。
5.进入体检的人员因体检缺席或不合格等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从报考该岗位的专业技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照上述办法确定递补人选。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学习及在校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和个人档案进行审核。如有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相应空缺的岗位按上述办法递补人选。
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取消考察资格。报考者在试用期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公示和聘用
1.招聘工作小组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的结果,确定各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上杭县人民政府网站的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栏(http://www.shanghang.gov.cn/bm/rsj/zwgk/)和上杭县委党校“通知公告”栏(http://www.shxwdx.cn/dxyw/tzgg/)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前因拟聘人员自动放弃或公示期内受到举报反映有关问题且经核实后确实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而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相应空缺的岗位按上述办法递补人选。
2.拟聘用人员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经审批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3.被聘用的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到单位报到上班,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管理及待遇
(一)招聘人员均为我县财政核拨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按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有关规定实行聘用制。聘用期间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相关规定,享受我县相应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相关待遇。
(二)根据《中共上杭县委、上杭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实施“智汇上杭”聚才计划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县战略的办法〉的通知》文件有关规定,符合规定条件的受聘对象除享受事业单位同级别工资、福利等待遇外,聘用7年内,由县人才开发专项经费分别给予硕士、博士每人每月1000元、2000元生活补助,属“双一流”高校(含原“985”“211”)的再给予8万元、10万元一次性安家补助。
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中的相关事项
1.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必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否则取消录用。
2.岗位要求学历类别为“全日制”的,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入学时将档案关系转到就读学校。学历的认证要求按福建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的相关规定执行。
3.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按照《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详见附件3)进行。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报考者要如实(只字不差)填写所学专业,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
4.招考范围限在“全省”的,是指:①2024年5月23日前常住户口在福建省或2024年5月23日前取得福建省居住证的人员;②福建省内高校的省外生源2022-2024届毕业生;③省内外高校的福建生源2022-2024届毕业生;符合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在报考时不受户籍限制。
(二)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方案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察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按规定立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三)在本次公开招聘过程中,报考者在考试及相关环节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进行认定处理。对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本次招聘的咨询电话为:0597-3842313(中共上杭县委党校办公室);监督电话为:0597- 3889225(上杭县纪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五)有关本次招聘的考务信息将通过上杭县人民政府网站的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栏(http://www.shanghang.gov.cn/bm/rsj/zwgk/)和上杭县委党校“通知公告”栏(http://www.shxwdx.cn/dxyw/tzgg/)予以发布,请报考者及时关注,招聘单位不再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所留联系电话在本次招聘期间必须保持畅通,无法联系造成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六)本方案未尽事宜,由中共上杭县委党校商中共上杭县委组织部、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相关部门解释。
中共上杭县委组织部
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