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福建龙岩市长汀县校园专项招聘中小学新任教师8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20 09:28:15 来源:
2024年长汀县校园专项公开招聘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告
为推进我县教育事业持续、协调发展,打造高素质教师队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文件精神,决定组织实施2024年长汀县校园专项公开招聘。经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将我县2024年校园专项公开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编制内教师80名,招聘的岗位、人数、条件等具体信息详见招聘岗位表(附件1)。本次校园招聘有剩余名额时,转入长汀县2024年公开招聘岗位进行招聘。
二、招聘对象
1.2024年全日制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教育学类毕业生,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2.往届全日制省属师范院校、闽南师范大学教育学类专业本科毕业生,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3.往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其中,本科或研究生阶段为全日制教育学类专业毕业。
三、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热爱教育事业,安心教育工作,具有奉献精神;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不良诚信记录。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招聘条件中“年龄30周岁及以下”指1993年3月及以后出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指1988年3月及以后出生。
5.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6)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长汀县在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签订长汀县教育类人才定向培养协议书的2024届毕业生,不参与此次专项招聘。
四、招聘程序
成立2024年长汀县校园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校园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教育局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负责本次招聘工作。
1.发布公告。在长汀县人力资源网(http://www.ctrlzy.net/)、“中国·长汀”政府网(http://www.changting.gov.cn/)、长汀教育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招聘公告。
2.组织报名。应聘者可网上报名,也可到长汀县教育局人事股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现场报名。应出示《2024年长汀县校园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报名汇总表电子版(附件4)原件,同时提交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交学校出具的证明原件(附件3)。报名地点:长汀县教育局1号楼1楼人事股。
(2)网上报名。应聘者按现场报名所需材料进行扫描或拍照,打包压缩成一个文件发送至邮箱:ctjyjrsg@126.com。邮件名格式为:教师招聘+学科+毕业学校+姓名。
(3)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3月22日下午17:30。
(4)咨询电话:县教育局人事股0597-6808382、县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597-6885065。
3.资格审查。校园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查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职位要求,符合条件者确定为考试对象。报考人员提供虚假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恶意报考、伪造、变造有关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骗取报考资格的,或在考试、体检、考核中舞弊、欺骗组织的,一经核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组织考试。校园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本次招聘考试,考试形式、时间另行通知。凡一个招聘岗位报名人数超过25人的,先组织笔试,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
组织笔试的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为100分,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面试合格线为60分。未组织笔试的招聘岗位,面试总成绩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参加面试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小于或等于1:1的,合格线为70分。
5.签订协议。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在达到面试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并签订三方就业协议书。
6.组织体检。已签订三方就业协议书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于2024年7月31日前持就业协议书、毕业证书(含《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证明到教育局人事股报到,逾期视为自愿放弃体检考核资格。报到后,由长汀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费用自理。因自愿放弃、体检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额,在该岗位的考试总成绩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7.调档考察。经体检合格的,列为调档考察对象。调档考察对象须按长汀县教育局的要求和相关规定办理人事档案(或毕业生档案)接转事宜。不及时办理调档手续或提交相关考察材料影响聘用的,取消调档考察资格。
8.公开公示。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列为拟聘用对象,在长汀县人力资源网(http://www.ctrlzy.net/)、“中国·长汀”政府网(http://www.changting.gov.cn/)公示7天。
9.办理入编。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对象与长汀县教育局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办理入编手续。在本次专项公开招聘的岗位表所列学校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自主选择任教学校(提供学校证明的入围优秀毕业生可优先选岗),拒签聘用合同或不服从工作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
10.补助政策。符合福建省当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相应条件,来闽前在省外学习或工作连续1年以上且在闽就业时间未超过1年的,可按《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2023-2024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的通知》规定申请享受相关生活津贴、住房补贴等待遇;符合《岩籍优秀人才回引家庭奖励申领实施细则》奖励条件的,可按照每名人才每月1000元标准申领家庭奖励,奖励直接发给人才的祖父母或父母,连续发放期为5年;符合长汀县引进教育类人才政策的,按《中共长汀县委 长汀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实施“才韵汀州”行动计划助推长汀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精神,给予人才政策补助。
五、其他要求
1.根据《中共长汀县委办公室 长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调动工作的办法>的通知》(汀委办〔2021〕32号)精神,新聘用教师在长汀县教育局所属学校服务必须满5年,其中入编的学校必须连续工作满3年。招聘的城郊、农村学校教师调入县直学校的,在农村学校服务必须满5年。
2.本次招聘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年)》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报考者可以通过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查阅。
3.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方案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察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按规定立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4.为严肃招聘纪律,规范招聘工作秩序,对报考者虽不构成违纪违规,但故意浪费招聘资源的不诚信行为,将记入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聘用后不报到的,有服务期要求但在服务期(含试用期)内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5年内不得参加长汀县事业单位招聘。
5.有关本次招聘的考务信息将通过长汀县人力资源网(http://www.ctrlzy.net/)、“中国·长汀”政府网(http://www.changting.gov.cn/)予以发布,请报考者及时留意,长汀县教育局不再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所留联系电话在本次招聘期间必须保持畅通,无法联系造成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6.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长汀县教育局、长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福建省长汀县教育局 长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8日